概况
[基本情况]
2001年各级普通学校基本情况
请点击查看详细数字
2001年各级成人学校基本情况
请点击查看详细数字
[年度工作指导思想与工作要点]
2001年湖北省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科教兴鄂”战略,抢抓历史机遇,实施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坚持以深化改革推动全省教育事业适度超前发展,以结构调整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以改革和发展保证教育系统持续稳定。
工作要点是:
- 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工作。继续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突出地位,加大县(市)级政府对区域内义务教育管理的权力,适应乡(镇)布局调整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继续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努力扩大普通高中规模。
-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进一步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体系。采取措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增强职业学校的办学活力;推进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调整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科专业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办出特色。
- 加快高等教育发展。大力发展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内的高等教育;进一步调整高校布局结构以及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结构;切实加强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工作;推动高校以培养质量为重点的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加强高校科学研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 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 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整体水平。
- 多渠道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 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 抓好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十五”期间,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目标是:
1、“两基”水平明显提高。继续确保“两基”作为教育事业重中之重的地位。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盲成果,提高“两基”教育质量。全省大中城市3-6岁儿童都能接受幼儿教育,农村地区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全省所有学龄盲、聋、弱智儿童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以下。努力构建面向适龄儿童与青少年的现代化基础教育体系,为每一个适龄儿童与青少年提供充分的、基本均衡的教育机会和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2、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明显扩大。各种形式的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5年增加100万人。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达到220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到65%左右,大中城市的城区和经济发达地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扩大民办高中在校生规模。
3、高等教育规模和办学质量明显提升。全省各类高等教育发展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于湖北省经济增长速度。在校人数达到100万人,年均递增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8%。其中,在校研究生达到6万人左右,年均递增20%左右;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达到60万人左右,年均递增12%。扩大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继续加快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并进一步办出特色。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达到较高水平,创新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4、人均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提高国民人均受教育程度,全省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年以上,从业人员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0年以上,全省专业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80万人以上。
5、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标准较高的示范学校。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图书、教学仪器设备、文体设施均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高等学校、职业学校附属实训基地达到规定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及时进行中小学危旧校舍的改造和维修,加快学校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更新和扩容。完善高等院校的计算机网络建设,提高初、中等学校的计算机配备水平。
6、教育在经济增长中的份额明显增加。发挥教育大省优势,提高教育对湖北经济建设的支撑力度。扩大教育规模,促进教育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加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大力发展高校科技企业和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积极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服务。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001年,省教育厅确定“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目标,以培训提高和评审导向为基本支撑点”的指导思想,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1、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年内完成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2121人,并选派27名教师出国培训。培训计算机教师78614人,已培训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6.8%,其中1/3的教师已获得计算机培训中级证书。在教师培训中,始终把师德培训放在首位,在已培训的教师中,有65245人参加了师德教育的集中培训。培训中小学校长1030人,其中,培训中小学骨干校长103人。通过函授、自学考试、脱产学习、远程教育等形式,使中小学教师的学历进一步提高。2001年,全省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6.9%、85.7%、70%。小学教师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的分别为31%、18%。
2、高校师资培训有较大进展。加强了培训基地建设,改善了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办学条件和培训设施,使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顺利通过教育部的评估验收。2001年,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培训高校教师2400多人,其中岗前培训1500人,教育管理培训650人,并开展了一系列研修性培训。全省普通高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34.27%,比上年提高0.23个百分点。
3、积极推进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和“重视师德,强化教学,量化科研,突出考核”的思路,提出高校、中专、中小学等新的职务评审条件。截至2001年初,全省高校教师中,共有教授3253人,副教授9448人,高级职称人数已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1.8%。中学教师中,共有高级教师15205人,一级教师78919人,高级教师人数占中学教师总数的7.7%。小学教师中,有中学高级教师705人,高级教师107545人,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人数占教师总数的39.3%。
4、实施“楚天学者计划”。首批特聘教授岗位确定后,已有76名留学海外,学有所成的中青年专家向设岗学校提出了应聘申请。7月,省教育厅召开首批“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遴选和第二批“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评审会,经过专家认真评审,有6个单位的8名候选人和10个单位的14个学科岗位获得通过。2001年,首批8名特聘教授,已有2人正式签约。
5、评选第六批特级教师。6月进行了第六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共评出569人,并在《湖北日报》上公示,最后报省政府批准564人,使全省特级教师人数达到852人。
6、表彰教师和教育工作者。2001年,全省教育系统有35人被教育部、人事部表彰为“全国模范教师”,有4人被表彰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有88人被教育部表彰为“全国优秀教师”,有11人被表彰为“全国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有450人被省教育厅、省人事厅表彰为“湖北省优秀教师”,有50人被表彰为“湖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对口支援三峡库区教育移民工作]
湖北教育系统先后对口支援宜昌县、秭归县三峡库区教育移民工作,2001年又对口支援兴山县教育移民工作,教育单位(学校)搬迁资金达4500万元。5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建设表彰大会,省教育厅被评为全省对口支援及服务三峡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并在表彰大会上介绍了经验。为了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兴山县教育移民工作,省教育厅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兴山县教育移民工作的通知》,并于7月4日在兴山县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对口支援兴山县教育移民现场会。会上,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等单位捐资230万元。
撰稿 雷方圣
基础教育
[综述]
2001年,全省普通高中比上年减少2所,招生和在校生分别比上年增加4.2万人、12.8万人。普通初中比上年增加72所,招生和在校生分别比上年增加4.5万人、18.7万人。小学比上年减少1850所,在校生比上年减少39.7万人。幼儿园比上年减少1851所,在园幼儿比上年减少14.7万人。小学入学率平均达到99.54%,巩固率达到99.85%以上,初中阶段在校学生入学率达到96.77%,巩固率达到97.45%;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2%,小学、初中年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15%和2.55%以内。2001年扫除青壮年文盲14.02万人。
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坚持和完善“普九”复查制度和教育督导通报制度。组织省督学90多人次,对武汉市黄陂区等16个县(市、区)的“普九”工作进行了复查。就学校收费、教师工资发放、学生入学情况等问题,组织了专项督导检查和春秋两季开学工作大检查。
[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
10月22日~23日,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省委书记蒋祝平、副书记王生铁等出席会议,省长张国光在会上作主题报告。会议要求:
1、县级政府必须认真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上收到县(市),做到以县为主,真正担负起发展本地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统筹规划好当地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实施;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一保二控三监管”(保教师工资,控制学校收费标准,加强对教师工资发放和学校收费情况的监管)的方针;进一步组织社会各方面支持教育发展。
2、各级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务必认真落实和完善新的投入机制,一是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任何地方都不得再拖欠教师工资,年底以前,全省各地都要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管理收归到县,并按规定设立工资资金专户。对挤占挪用教育经费,造成教师工资拖欠的地方,要追究当地主要领导人的责任。二是确保中小学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三是确保中小学基本建设,要将正在实施的二期“贫九工程”(贫困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工程)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工程结合起来。四是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基础教育办学格局。
3、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这是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为完成这一根本任务,各级政府要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加强德育工作;稳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改革中小学考试评价与招生选拔制度;努力建设一支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会议出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并表彰了33个湖北省“两基”工作先进县(市、区)、103个先进单位、331名先进个人,向武汉市等17个市(州、林区)颁发“推进‘两基’成就奖”。
[增加基础教育投入]
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对基础教育的投入。
预算内基础教育投入增长较快。据统计,1996年,全省预算内基础教育事业费拨款为23.8亿元,2000年增加到39亿元,年均递增13.14%。其中,预算内中学经费支出由1996年的12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18.8亿元,年均递增11.9%;小学经费支出由1996年的11.2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18.7亿元,年均递增13.7%。全省绝大部分县(市)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总收入和财政总支出增长速度;生均财政经费也由1996年的257元,增加到2000年的391元,基本上达到了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扩大教育经费总体规模。先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征了农村教育费附加、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等基础教育筹资政策,开辟了多种教育筹资渠道。据统计,2000年,全省征收的各类教育费附加合计达10.8亿元,占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的8.3%。
积极筹措资金,实施第一期“贫九工程”和1998年灾后学校重建工程建设。为帮助贫困地区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财政累计投入资金7.7亿元。1998年,全省部分地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财政部门累计投入灾区学校重建资金5.18亿元,及时帮助灾区学校重建校园,迅速恢复了正常教学秩序。通过实施“贫九工程”和灾后学校重建工程,全省101个县(市、区)基本实现了“普九”,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达到6978万平方米,比1995年增长26.7%。
启动第二期“贫九工程”。2001年全省有15个县(市)进入该项工程,获中央补助1.7亿元,中央已给湖北拨付“贫九工程”补助专款4000万元,教材补助260万元,湖北配套4000万元,用于扶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
启动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2001年出台了《湖北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实施细则》、《湖北省中小学危房改造集资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对全省28865所中小学校舍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核实,鉴定危房面积510.45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7.29%。制定了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方案。各县(市、区)也制定了危房改造的实施方案。2001年,湖北省获中央专款补助90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000万元。湖北省2001年度的危改项目专款已经下达,2002年度项目已获全国危改办审核通过。
较好地保证了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的发放。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优先安排教育经费、优先发放教师工资的原则,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按时发放。据统计,截至2001年11月底止,全省102个县(市、区)有54个县(市、区)将教师工资管理体制上收到县,占52.94%;有43个县(市、区)实行了上划资金县级统发教师工资,占42.16%,只有5个县(市、区)教师工资仍在乡(镇)财政,占4.9%。
[实行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促进湖北省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实行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11月2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
责任目标要点如下:
- 加强党委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基础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教育工作汇报,研究教育工作,形成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和学校的制度,分管领导要把教育工作,尤其是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纳入任期目标。
- 坚持依法治教,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建立“普九”复查制度、控流防辍制度、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逐步形成教育管理制度化;建立基础教育“一保二控三监管”工作责任制,并列入党政主要领导的任期责任制和政绩考核内容。
- 落实并完善基础教育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在管理基础教育方面的职责,并采取相应措施。教师工资由县(市、区)财政统一发放。
- 保障教育投入,做到“三个增长”。财政对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在校学生生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有所增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城乡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发展费按政策征收到位。
- 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减轻群众负担。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不超越权限擅自批准或自立中小学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贫困县的农村地区一律实行“一费制”收费制度。
- 中小学校安全无隐患。限期解决好中小学危房问题,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整治,学校无严重安全事故发生。
- 加强教师编制管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学校布局合理,中小学入学率、巩固率达到省定标准,辍学率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
[核定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
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核定湖北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标准:平原、丘陵地区初中、高小、初小每人每年分别为180-370元、70-155元、60-140元;山区分别为140-360元、60-145元、50-130元。公用经费使用范围一是保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和业务费;二是保学校正常运转的专项公用经费,包括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及其他费用。各市、州要在省定标准范围内提出本地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审批。
各级财政部门要在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学校按规定收取的杂费全部作为学校公用经费,不足部分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在城乡教育费附加和财政预算内予以安排。其中,大中型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湖北省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摸清全省青少年活动场所现状。据调查统计,截至2001年4月,全省共有青少年学生各类活动场所2225所(处)。这些活动场所包括体育场(馆)、青少年宫(馆、站)、文化场(馆、站)、科技活动中心、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2、制订实施《通知》的意见,成立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7月1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成立了由省教育厅牵头,有省委宣传部、省计委、省财政厅、团省委等30个单位参加的“湖北省青少年学生校外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以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3、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娱乐场所进行了专项整治。据统计,经过专项整治,全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由原来的5728家减为627家,游戏机由17.17万台减为3.51万台,电脑“网吧”由2232家减为1562家,2264家利用电脑“网吧”之名从事电脑游戏的非法经营场所全部取缔。娱乐服务场所也由4.43万家减为1.92万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3.5万盘(盒),查处非法经营单位263家。二是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全省各级政法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对校园周围200米以内的电子游戏厅和其他娱乐场所坚决取缔。
4、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创造条件,丰富青少年学生校外文体活动。如省体育局组织部分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业余体校的专项训练,全省有135所体校、2.8万名学生开展训练。利用体育场(馆)组织学生在暑、寒假开展夏(冬)令营,活动项目达20多个,参营学生达3万多人次。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拿出130万元创建13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税务部门对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5、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各地采取新建、扩建、改建等措施,加快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步伐。如襄樊市在诸葛亮广场划出土地,拨专款1000万元建青少年宫,2001年一期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荆门市委、市政府投资250万元,将一所职业学校改造建成荆门市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设立科技馆、标本陈列馆、计算机室、舞蹈室、体育活动室等。湖北教育学院投资近千万元,在离武汉市中心40公里外的黄陂区建立了占地333公顷的湖北省劳动技术教育实践基地。该基地由“一村”(农业生态、自然示范村)、“三馆”(生产及交通工具演示馆、劳技馆、科技馆)、“四园”(百花园、百果园、百鸟园、森林公园)组成。
2001年4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督查组对湖北省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湖北省在校外教育工作、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认为湖北贯彻《通知》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加大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力度]
一是抓早抓实。2月8日,省教育厅会同省纠风办联合召开全省治理乱收费电视电话会,副省长王少阶、省教育厅厅长路钢、省纠风办主任荣肇隆在会上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提出要求。会后,各市县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二是落实责任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出后,各地建立收费管理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三是从源头上治理。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的通知》下发后,省政府办公厅立即发出《关于在贫困地区中小学试行“一费制”的通知》,部署在全省38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中试行收费“一费制”。四是抓检查。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全省教育部门在治理乱收费工作中,组成检查组760个,检查小学10014所,中学2158所;受理群众举报?2076?件,查处违纪案件1227件;处理责任人218人,其中,通报批评10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8人。共查出违规收费金额达3414.26万元,较上年减少1195.74万元;处理违规收费金额2686.21万元,其中,清退违规收费金额2498.47万元,较上年减少1490万元,罚没违规收费金额187.74万元;清理违规收费办“补习班”466个,减少学生交费223.84万元;清理强制学生购买复习资料等44.25万册,减少学生交费152.65万元。经过治理,全省中小学乱收费在总体上有所遏制,部分市县情况明显好转。
撰稿 雷方圣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稳定中等职业教育规模]
2001年,湖北省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招生数达到17.3万人(含技工学校),抑制了招生下滑趋势,实现了稳中有升。4月,省教育厅专门召开中职招生工作会议,对各地做好本年中职招生工作,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2001年招生工作完成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评出湖北省中职教育招生工作先进单位45个、先进个人66人。在倾斜政策方面,一是允许学校根据其条件和办学能力自主招生;允许应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凭毕业证注册入学。二是拓宽了中职生的出口。扩大了“3+2”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的试点规模,招生达到1.35万人,比上年增长70%;扩大了中职对口升高职的比例,招收中职毕业生1.3万人,比上年增长30%。同时,打通了高职对口升本科的渠道,有10%的高职二年级的学生转为本科学习;开展了保送优秀中职毕业生就读成人高校的工作,2001年有3000多人被推荐到成人高校学习。三是实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学籍沟通。允许普通高中各年级学生自愿转入中职学校学习,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学习一年的可发中职文凭,以吸引高中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在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的条件下,许多地方开展了“高一统整,高二试探,高三分流”的综合高中办学模式试点,全省中职学校2001年招收综合高中学生2.7万人。
撰稿 刘维国 边 志
[积极发展高职教育]
为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和在高等教育大众化中的基础作用,湖北坚持积极发展高职教育的方针,至2001年,全省共有高职高专学校30所,招生6.5万人,占普通高校招生人数的41%;在校生15.3万人,占普通高校在校生的33.8%。其中,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21所,招生4.66万人,占普通高校招生人数29.4%;在校生9.89万人,占普通高校在校生21.8%。另有10所普通高校二级职业技术学院,7个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依托普通高校试办高职教育,14所成人高校举办高职教育。
11月16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职教育发展研讨会,副省长王少阶出席会议并讲话。与会代表结合湖北实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研讨并形成共识:
- 客观分析高职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明确高职教育在经济建设和教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顺应市场经济发展对高职人才的需求,积极发展高职教育。
- 正确处理政府统筹和市场调节的关系,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投资和举办高职教育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和办学体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
- 合理确定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密切高职教育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改革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形成高职教育的办学特色。
- 明确湖北高职教育的发展目标,制定好今后一段时期高职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撰稿 雷方圣
[加强骨干示范学校建设]
2001年是湖北省实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512工程”(即5年内在全省重点建设100所、办学规模2000人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第三年,通过各级政府职教专项资金的扶持,已有43所学校通过“512工程”合格学校评审认定。2001年共创建县(市)“512工程”合格学校12所。同时将实施“512工程”与创建重点骨干学校结合起来,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2001年教育部批准湖北省20所学校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认定了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2所,建成省级示范乡(镇)成校59所。重点职业学校的骨干示范作用不断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总数减少114所,平均在校生规模相对扩大。在创建重点骨干学校过程中,全省共投入1.6亿元,新增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新增计算机1864台。
在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同时,狠抓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办学活力,突出质量特色。2001年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一是推动职成教育办学模式创新。会同省计委,试办了12所英语、信息技术“双特色”学校,并鼓励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部分条件较好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按民营机制试办“双特色”学校,突出文化基础,突出外语、计算机双项技能,突出升学就业双重目标。同时还成立了“双特色”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二是加强了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由行政审批管理向法治规范化管理过渡,制定了《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开始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运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并在湖北省教育信息网(WWW.E21.EDU.CN)上开辟了湖北职教二级网站,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网上查询、学校简介、信息交流、政务公开等。三是在武汉、襄樊、荆门等地开展了学分制、弹性学制的试点工作,增强了办学活力。四是与劳动部门一起进行了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沟通的调查研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一起迎接了国家六部委对湖北省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
在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规划》。2001年举办了两期“职业教育博士论坛”,聘请国内外职业教育方面知名的专家讲课,省级以上重点学校的校长参加了培训。依托湖北工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两个国家重点建设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湖北省农村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等,加强“双师型”职教师资的培训,共培训350多人。此外,还利用中国与欧盟工业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培训教师21人,在湖北教育学院培训双特色英语骨干教师12人,选送12名教师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组织了200多名青年教师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试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使全省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69.3%、43.6%和51.6%,分别比上年提高1.5、3.4和3.5个百分点。
撰稿 刘维国 边 志
[教育为“三农”服务成绩显著]
“九五”期间,教育为“三农”(农村、农业、农民)服务成绩显著。培训农民技术员1.58万人、村级干部109万人、“绿色证书”学员48万人、跨世纪青年农民2.1万人,使50多万名农民掌握了一至几门致富新技术。加强了农业干部继续教育与岗位培训,全省2.44万名农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教育证书,4.8万名农业管理干部、科技人员参加了岗位培训,5.4万名农业干部学历层次得到提升。推广新技术3390项、新品种2734个。2001年,全省又完成实用技术培训330万人的目标任务。教育为农村培养了大批科技明白人和致富带头人,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吸纳和运用实用科技的能力。
6月7日-8日,省教育厅、省农业厅在黄冈市召开全省创建教育兴农示范县(市)经验交流现场会,省委副书记王生铁在会上要求教育部门及学校的负责人,要站在历史的高度,牢固地树立“重农、扶农、富农、强农”的宗旨,增强科教兴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向大会推荐了黄冈等市教育兴农的“四点”经验:(1)落脚点抓得好。科教兴农的落脚点就农村经济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结合点抓得准。农科教最佳结合点就是科教兴农的项目。(3)增长点后劲足。产供销、农科教结合的农业产业化是“三农”的重要增长点。(4)支撑点力度强。依托农科教的站、场、所、校及各类经济技术实体,使农业科技进村入户,使科技兴农有坚实的基础。会上,表彰了谷城县等17个首批教育兴农示范县(市)。
撰稿 雷方圣
高等教育
[综述]
积极推进湖北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制订了《湖北省省属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规划方案》,完成了武汉体育学院的划转工作,通过了教育部对组建和更名的中南民族大学等6校的考察,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组建江汉大学。省政府批准设置汉口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等职业学校,批准筹建和试办1所公办高职和2所民办高职学校。
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明显加快。2001年,普通高校在鄂录取人数14.5万人,比上年增加2.2万人,增长17.9%,其中省属普通高校招生11.25万人,比上年增长17.8%;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招生人数由1995年的5.4万人增加到2001年的15.9万人。在校学生规模实现了3年翻一番,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6%,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高校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至2001年底,全省普通高校校园面积3873.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756万平方米,藏书4227.46万册,固定资产总值123.3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5亿元。共有专任教师3.3万人,其中,两院院士43人,教授3402人,副教授10568人。共有43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授权点,103个博士点,585个硕士点,国家级重点学科27个、重点实验室7个。
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整体推进。高校党政管理机构平均由25个减少到21个,管理人员比例由20%下降到16%。已有10多所高校实行全员聘用制,武汉大学等高校还开展了教育职员制试点。全省61所高校全部完成了后勤系统与行政系统的规范分离,组建后勤集团48个,剥离后勤人员1.3万人,吸纳社会资金10多亿元。全省65%的高校完成或正在进行清产核资工作,有12所学校开展组建独立法人资格的后勤服务实体的试点工作。上年规划投资的105万平方米的学生公寓基本完成,入住学生9.6万人。2001年规划建设100万平方米的学生公寓,同时,改造校内学生宿舍64万平方米。
高等教育经费投入逐步加大。“九五”期间,省财政共投入14.36亿元,年递增21%,省本级教育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0.94%提高到14.57%。此外,全省高校共利用国债资金0.92亿元,贴息资金0.3亿元,银行贷款6.4亿元。实行省市共建,各市州地方政府近3年投入高校建设资金10多亿元,仅武汉市政府投入建设新江汉大学的资金就达8亿元。
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功能增强。全省高校向社会输送各类高级专门人才连年增长,2001年毕业研究生比上年增长14.48%,高校毕业生比上年增长6.8%。高校完成科研项目约占全省总数的70%,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
撰稿 余 彬 梁 炜
[研究生教育]
2001年,对拟新增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15所高校进行了整体条件评估,对10所省属高校第二批建设的23个重点学科进行了验收,对8所划转高校的21个部、省重点学科进行了认定和验收;评审出第三批省级重点建设学科38个;评审确定65个博士点、164个硕士点进行第二批立项建设。至2001年底,全省共有博士授予权单位21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43个(覆盖着191个二级学科),有博士学位点103个;硕士授予权单位4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85个,全省博士点和硕士点数比1998年分别增长39.2%和24.7%。2001年全省招收硕士研究生首次突破万人大关,达到10594人,招收博士研究生2421人。全省在学研究生总数达30874人,比上年增长26.7%。
湖北确定了“十五”期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基本满足科技及经济可持续发展对高素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需求,基本满足社会公众对成才和获得高学位的需求。到2005年,全省在学研究生达到6万人左右,建立一批在国内有影响的重点学科,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影响或对国家有重大意义的科研成果,培养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业精神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撰稿 雷方圣
[高校科技工作]
7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表彰为湖北省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湖北高校科技人员获奖143项,其中自然科学奖39项,技术发明奖4项,科技进步奖96项,科技成果推广奖4项。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中农业大学傅廷栋教授获得了2000年度湖北省首次设立的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只有2人获此奖项),获得奖金50万元。
近年来,湖北高校科技工作在几个方面取得进展:
1、科研工作效益明显。据统计,湖北高校每年投入的科技活动人员和科技经费分别占全省总量的32%、12%左右,科技投入在全省所占比重不大。但这次全省科技奖励中高校成绩突出。一是获奖数量多。高校获奖占全省总数的55.6%。二是获奖成果水平高。高校获一等奖19项,占同等次奖项总数的76%;获二等奖50项,占同等次奖项总数的64.9%。
2、较好地发挥了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源头作用。这次奖励首次设立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高校获得自然科学奖项数和技术发明奖项数,分别占各类奖励总数的97.5%、80%,几乎囊括了两类奖励的一、二等奖。表明高校在基础性研究和湖北省科技创新体系中具有较强的实力。
3、在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转化方面取得了新成绩。2001年高校获科技进步奖96项、科技成果推广奖4项,分别占总数的48.7%、26.7%,比以前有较大增长。特别是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获得一等奖的科技成果,高校所占比例高达68.8%。
4、省属高校获奖有所突破。这次省属高校获奖成果的水平和奖励等次同过去相比,有较大提高,其中获得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项,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但总体数量有限,缺乏高水平科技成果。获奖数量仅15项,占高校获奖总数的10.5%。
撰稿 夏扬福
[部省重点共建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2月13日,教育部和湖北省政府在武汉签署协议,重点共建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教育部副部长吕福源和湖北省副省长邓道坤分别代表教育部和省政府在协议书上签字。根据协议,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仍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实行教育部与湖北省共建。湖北省将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的改革和发展纳入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除安排学校正常事业经费外,在2001年至2003年3年内,教育部和湖北省分别向武汉大学投入建设经费各4亿元人民币;教育部将向华中科技大学投入建设经费3亿元人民币,湖北省和武汉市将通过资金、项目等共投入3亿元人民币。
部、省共建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旨在促进两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努力使之成为我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高新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高层次决策的重要基地。
[加强教学基础建设]
加强重点学校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建设。对准备列入博士、硕士授权点的高校安排1000万元专款,予以重点建设,启动第三批38个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全省高校调整、增设本科专业70个,高职高专专业84个,增补15个国家管理的专业点。至2001年底,湖北省属普通高校共有本科专业点480个,专科专业点649个,教育部批准湖北6所高职高专学校7个专业为部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湖北省在12所高职高专学校确定15个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连续3年每年投入300万元进行重点建设,使之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完成了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2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的评审,并开始建设。
加强基础课实验室工作和图书馆现代化建设。省教育厅已先后对全省27所高校的170个基础课实验室进行了合格评估验收,有150个实验室通过评估验收。4月召开全省高校实验室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湖北高校实验室工作,表彰了45个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83名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各校大力加强实验室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高校通过银行贷款、专项经费投入等措施,投入实验室建设经费近1亿元。湖北高校以国家CALIS项目为建设重点,狠抓了图书馆自动化建设工作,全省有44所高校的图书馆开通了计算机集成管理系统,22个图书馆实现了网上信息交换和检索;38个图书馆建成了电子阅览室和光盘检索室,30个图书馆的文献建库量超过80%。
[建立全省高校教学巡视制度]
近年来,湖北省高校招生规模急剧增加,在校生规模迅速扩大,学校教学投入则相对不足,教育教学质量面临新的困难与问题。为促进高等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过程,严格教学管理,保证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建立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巡视工作制度,成立以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路钢为主任委员的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巡视工作委员会,制订《高等学校教学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聘请34名省级教学巡视员,开展教学巡视工作。
首批省级教学巡视员从高等学校离退休或在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中聘任,聘任期为两年。教学巡视员的主要职责是:深入高校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进行督查,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和学生的学习状态进行抽查,了解教学工作情况;必要时,在学校教务部门配合下,召开师生或教学管理人员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对高等学校的教学文件、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加强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办学条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其他专项检查评估工作。
撰稿 张真弼
[规范高校招生工作]
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教育厅采取七条措施,进一步规范2001年湖北高校招生工作。6月7日,省委书记蒋祝平批示:务必严格责任,狠抓落实到位。七条措施要点如下:
1、严把高校保送生资格关。一是明确限定保送生资格范围。二是在省级媒体上公布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和最终录取名单。三是中学必须向全校毕业班师生公开保送生条件,公示本校被推荐的保送预备生名单和最终录取名单。
2、增加高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的透明度。在媒体上公布体艺特长生各科测试成绩;学生录取后,由招生高校进行复试,未达到标准的退掉。
3、规范定向生招生管理。高校在安排定向招生计划时,必须先落实定向就业协议,并对定向就业协议进行公证。定向生生源计划必须面向全省所有考生。
4、确定并公布高校招生工作责任人。省教育厅在省级新闻媒体上统一公布各高校招生工作责任人姓名、职务,咨询、举报电话等,高校招生工作责任人须对本校普通本专科及挂靠的高职院校的招生行为承担责任。
5、严格录取程序。高等学校无论在省内、省外招生,均须遵守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录取名册须经当地省级招生机构核准,并加盖省级招生录取机构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和新生取得学籍的依据。
6、对高校学生学籍和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招生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建立新生库,核实新生录取情况,对新生学籍资格进行电子注册。具有学籍资格的学生毕业后,将对其取得的学历证书进行电子注册,并上报教育部上网,可供网上验证。
7、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湖北大学城建设工程启动]
由于“九五”期间湖北高校在校生增长90%,而同期校园占地面积只增长43%、教学行政用房增长54%,按国家标准计算,全省高校教学行政用房缺口约180万平方米,相当于超负荷11.9万人,全省97%的高校不能达标。为此,省政府决定建设大学城,并将大学城的建设列入省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建议及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
湖北规划建3处大学城:
1、武汉黄家湖大学城。该大学城建设工程已启动,主要服务武汉地区高校,已有13所高校提出入住意向,初步确定武汉科技大学、湖北中医学院等7所学校第一批进入。
2、荆州大学城。主要服务荆州地区高校,已确定在城南开发区规划8平方公里作为大学城城区,已完成可行性论证报告。
3、鄂州曹家湖大学城。主要为武汉地区高校服务,已完成可行性论证报告,正在进行选址的论证和招商引校工作。
3处大学城均按“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市场机制、多元投资、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资源共享”的原则运作,实现大学城内办学体制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后勤服务社会化的目标。
[教育对外交流]
为适应湖北省教育对外开放的需要,编印了中英文对照的《湖北教育概况》。2001年共组织217人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录取116人。聘请长期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376人到有关学校任教;以教育厅或直属单位名义组成出国访问团组19个,参团出访人员103人,接待国外来访团组41个,审批具有大专以上自费出国留学人员1323人。2001年度审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8个。
根据教育部的部署,会同省市公安和工商部门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完成了对全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审核和“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颁发工作。2001年,通过协议组织自费出国留学生104人。
[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全省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有53622人,申请总额42780万元,截至12月,落实贷款金额为16761万元,落实学生人数为20570人;发放奖学金总额7796万元,受奖学生136090人;发放贷学金总额771万元,受贷学生为11780人;发放勤工俭学资金为1672万元,通过勤工俭学获得资助的学生有42439人;发放特困补助总额为1417万元,受助学生37023人;减免学费总额为1065万元,减免学费人数为7112人;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有13419人。2001年,全省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达到109914人(各高校上报数),占全省高校在校学生总数的24%。2001年秋季,全省高校应收学费18.3亿元,实收学费14.3亿元,累计欠费4.5亿元,占整个学费收入的25%。2001年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虽取得进展,但工作不平衡。如国家助学贷款,全省两年累计落实32195人、22097万元,但其中11650人、11636万元是中央部委几所高校;省属28所高校只落实了12890人、9909万元。部门和市、州高校只落实了1772人,552万元。民办学校为零。
11月30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会议,要求高校领导及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思想,讲政治、讲大局、确保高校稳定;进一步明确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目标、工作责任,确保所有考上大学的学生都能正常完成学业。
撰稿 雷方圣
审稿 郑年春 吴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