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高等学校出版社管理办法》]
教育部于2002年2月21日颁发了《高等学校出版社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高等学校出版社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推动高等学校出版社在新形势下的改革与发展,促进高等学校出版事业的繁荣。《办法》明确了高等学校出版社的地位、性质、宗旨和任务。指出高等学校出版社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办社方向,坚持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服务的办社宗旨,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思想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高等学校出版社是高等学校内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高等学校出版社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出版高等学校教学需要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工具书及其他教学用书,推动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和学科建设。高等学校出版社的重要任务是出版学术著作。应出版反映不同学派、学术观点和风格的学术著作,推动学术水平和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办法》明确了高等学校出版社的管理体制及其主管部门、主办单位的职责。指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国高等学校出版社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是所属出版社的主管部门。高等学校是所属出版社的主办单位。高等学校出版社实行社长负责制。《办法》明确了高等学校出版社的经营管理要确立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管理责任制。实行独立核算,并接受主办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办法》指出高等学校出版社要加强队伍建设。规定了出版社社长的任职条件。强调出版社要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好的编辑、出版、营销和管理队伍。各工作岗位须有相应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及能力要求。高等学校出版社的业务人员一般应具有本科或相当于本科以上学历的文化水平。专业人员按照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第四届全国优秀教育音像制品奖评奖]
新闻出版总署与教育部于2002年共同举办了第四届“全国优秀教育音像制品奖”评奖活动。参加本届评奖活动的音像出版单位88家,参评音像制品330种。经过评奖委员会认真、严格的评审,共评出获奖音像制品165种,其中一等奖13种,二等奖44种,三等奖102种,优秀选题奖6种。评审结果分别在《中国新闻出版报》和《中国教育报》上进行了公示,为社会提供为期一个月的异议期。异议期内,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评审结果由新闻出版总署和教育部进行了核准。
第四届“全国优秀教育音像制品奖”评奖活动,是教育音像出版界为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而努力工作、提高教育音像出版事业整体水平的一次大检阅。教育部将优秀教育音像制品的评选活动作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促进音像市场繁荣的一个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先进文化传播的一个重要手段,作为一种对音像出版单位和全体人员的激励机制。评奖工作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通过评优工作,评出了方向,使出版单位的工作定位在满足社会需求和教育、教学需求,开发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的制品目标上;也评出了干劲,出版单位和工作人员认真找出差距、开拓思路、改进工作,更努力地为教育音像事业作出贡献;还评出了经验,大家共同总结,并推广、实践优秀制品创作与出版的经验和规律,提高音像出版工作的水平。
撰稿 魏小波
审稿 徐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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