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住房建设]
1999年,全国各地在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同时,继续加强了教师住房的建设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和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继续关心和支持教职工住房建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大力推进教职工住房建设,城镇教职工住房建设超额完成了“九五”住房建设规划的第四年目标,进一步改善了教职工住房条件。
据2000年统计,1999年,全国城镇教职工住房建设共投资207亿元,竣工建筑面积2639万平方米,建成住房30余万套,教职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由1998年的9.18平方米提高到10.3平方米,较1993年的6.9平方米增加3.4平方米。其中:城镇中小学教职工住房建设共完成投资124亿元,竣工住宅建筑面积1926万平方米,城镇中小学教职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0.49平方米,较1993年的6.98平方米增加3.51平方米。全国普通高校教职工住房建设共完成投资83亿元,竣工住宅建筑面积713万平方米,高校教职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达到9.34平方米,较1993年的6.68平方米增加了2.66平方米。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教师住房建设工作的持续推进,较为显著地改善了广大教职工的住房条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教师职业和知识分子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教育界和全社会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推动了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的逐步形成,促进了教师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明显提高,有效地稳定了教师队伍,为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
撰稿 董 军
审稿 韩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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