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2000年11月3日发布)
一、全国教育经费情况
1999年,全国教育经费为3349.04亿元,比上年的2949.06亿元增长13.56%。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企业办中小学支出以及校办产业减免税等项)为2287.18亿元,比上年的2032.45亿元增长12.53%。
二、落实《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情况
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1815.76亿元,比上年的1565.59亿元增长15.98%。同年,全国财政收入为11444亿元,比上年增长15.88%,全国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0.1个百分点。
2.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
1999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是:
(1)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414.78元,比上年的370.79元增长11.86%,其中,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345.77元,比上年的305.62元增长13.13%。增长最快的是甘肃省(29.55%)。
(2)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639.63元,比上年的610.65元增长4.75%,其中,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508.58元,比上年的478.25元增长6.34%。增长最快的是西藏自治区(17.99%)。
(3)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269.31元,比上年的1248.25元增长l.69%。增长最快的是海南省(21.80%)。
(4)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204.10元,比上年的1113.67元增长8.12%。增长最快的是甘肃省(38.41%)。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7201.24元,比上年的6775.19元增长6.29%,增长最快的是甘肃省(35.32%)。
3.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
1999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和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是:
(1)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35.72元,比上年的34.35元增长3.99%,其中,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4.01元,比上年的23.02元增长4.30%。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甘肃省(85.41%)。
(2)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76.97元,比上年的79.82元下降3.57%,其中,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44.15元,比上年的47.00元下降6.06%。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51.95%)。
(3)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27.22元,比上年的227.69元下降0.21%。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海南省(47.30%)。
(4)全国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28.58元,比上年的207.21元增长10.31%。职业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贵州省(83.81%)。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为2962.37元,比上年的2892.65元增长2.41%。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的是甘肃省(73.62%)。
三、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情况
按财政支出扣除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预算内教育经费包含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口径计算,1999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为14.49%,比上年的15.32%减少了0.83个百分点。从全国情况看,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四、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情况
据统计,1999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为81911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2.79%,比上年的2.55%增加0.24个百分点。
1999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结果表明,各级政府通过贯彻《教育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政府教育投入总量继续增加,但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所下降,一些省、自治区已连续几年没有达到《教育法》规定的教育投入增长要求。
注:1.公告中所列教育经费数据以教育经费统计口径为准,包括国民教育序列学校所支出的经费,不包括党政工团的教育经费、职工培训费、党政群干训费和军事院校的经费。
2.公告中所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不包括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表一 1999年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较

表二 1999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情况

表三(1) 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增长情况

表三(1) 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增长情况(续)

表三(2) 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增长情况

表三(2) 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费用增长情况(续)

[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
“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自1995年开始实施,经过二片、三片地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将于2001年上半年圆满完成规划的目标。截止2000年底,“工程”共落实到位资金124.62亿元,完成规划的115%。其中中央财政拨款39亿元(含“工程”试点和奖励经费),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地方财政配套59.52亿元,其他资金(含城乡教育费附加和非财政性配套资金)26.1亿元。
“工程”共新建项目小学2792所,完成规划的151%;新建项目初中854所,完成规划的118%;改扩建项目小学2225所,完成规划的102%;改扩建项目初中5546所,完成规划的109%。单项改善办学条件的项目学校也基本上按规划完成了装备。
“工程”共新建和改扩建小学校舍1341万平方米,完成规划的119%;新建和改扩建初中校舍855万平方米,完成规划的120%。“工程”项目购置小学和初中课桌凳628万单人套,完成规划的115%;购置小学和初中图书10188万册,完成规划的108%;购置小学和初中教学仪器价值80383万元,完成规划的97%;培训小学和初中教师45万人次,完成规划的136%;培训小学和初中校长7万人次,完成规划的129%。
从“工程”资金的投向看,用于土建工程94.48亿元,占资金总数的78%,用于图书、教学仪器购置和教师、校长培训的资金占22%。资金使用符合原定规划,分项支出结构合理。
通过实施“工程”,项目县小学调整到18.69万所,减少8.2%,而在校学生增加11.2%,校均规模达到168人,师生比达到1∶22.7,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4.3%;项目初中在校学生增加24.9%,校均规模达到660人,师生比达到1∶18.2,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7.7%。由于“工程”的促进作用,到1997年底,“二片”省、直辖市的项目县已全部普及了六年义务教育。到2000年底,“二片”地区383个项目县中已有264个(占68.9%)通过了“普九”验收,其中有不少项目县由于实施“工程”,较原定“普九”规划提前完成了任务。“三片”地区469个项目县中,已有242个(占52%)普及初等义务教育,164个(占35%)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至此,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区、团、场)已经达到2540个,人口覆盖率达到85%。
“工程”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是贫困地区“普九”的目标尚未彻底实现,全国还有520多个县(团、场)没有“普九”。为了加大中央政府对贫困地区普及义务教育支持的力度,国务院决定,在“十五”期间继续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央财政将投入总额为50亿元的“工程”专款,重点支持西部地区尚未“普九”的贫困县实现普及义务教育的目标。借鉴“九五”期间“工程”实施的经验,“十五”期间“工程”将结合新世纪教育发展的特点和贫困地区的实际,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增加远距离教育内容,帮助贫困地区中小学实现“校校通”,同时,在“工程”专款中安排了资助家庭贫困的中小学生入学的专项经费。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针对全国还有不少地区存在中小学危房且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决定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步伐,从2001年开始,在全国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消除现存的中小学危房。
为了组织实施好这项“工程”,国务院转发了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高度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通力合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按要求完成。
根据国务院批转的《意见》,这项“工程”由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组织实施。中央投入“工程”专款30亿元,重点补助中西部贫困地区,地方政府也应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工程”的实施要与教育结构、学校布局调整相结合,要与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的实施相结合,统筹安排资金。
为了加强对“工程”的领导和管理,中央成立了由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工程”实行项目管理,资金封闭运行。
“工程”的实施不仅对消除中小学现有的危房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而且对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逐步建立起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消除中小学危房的有效机制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撰稿 杨念鲁
审稿 杨周(彳复)
[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在高校进行招生、收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高校中出现的经济困难学生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党中央、国务院、各级政府对此一直十分关心、重视。为实现“确保每一个大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在我国高等学校中逐步建立起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政策体系。与此同时,国家和各地区、各部门还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以保证他们按时入学,安心学习和生活。
2000年,教育部除继续执行上述资助政策外,为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经与有关部门反复协商,2月1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对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作了新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执行中的“瓶颈”问题,特别是开办信用助学贷款,是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一项重大突破。为此,教育部作了大量的宣传组织工作,不仅在各大媒体上宣传,而且组织人员编写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小册子,免费发放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及各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班,以便让学生及其家长在报考高校之前就能够全面了解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尤其是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
为加快实施信用助学贷款,8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补充意见》。《补充意见》决定,中央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由8个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其经办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扩大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贷款对象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扩大到研究生;取消了以前有关规定中的不利于推动国家助学贷款的部分内容。《补充意见》一出台,教育部立即转发、宣传,布置落实工作。同时积极协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和中国建设银行共同制定助学贷款具体业务操作办法。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00年12月底,各项助学贷款余额为24.1亿元,其中: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开办的国家助学贷款余额为3.81亿元,已与6.76万名部属高校学生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金额7.6亿元,人均贷款1.1万元;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办的一般助学贷款余额为20.3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为14亿元(内有9.7亿元为信用贷款)。
撰稿 徐孝民
审稿 崔邦焱
[解决拖欠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
拖欠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由来已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虽几经努力,但一直未得到很好解决。近年来甚至还出现拖欠范围越来越广、拖欠数额越来越大、拖欠项目越来越多、拖欠时间越来越长的趋势。拖欠教师工资问题产生的原因,既有一些领导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也有一些地方财力上存在实际困难。但农村中小学管理体制方面层层下放以及大部分农村地区乡级财政基础脆弱,则是根本原因。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较好地解决,将会严重挫伤广大农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影响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保障教师的待遇,国务院有关领导曾多次指示要妥善解决拖欠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教育部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了解掌握各地拖欠情况,调查分析产生拖欠的主要原因,并于2000年6月向国务院报送了专题报告,提出教师与公务员工资一起实行财政统发的建议。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经过教育部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协调,6月27日,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发出《关于印发〈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各地对教师工资问题应与公务员工资问题一并考虑,有条件的从7月1日起实行财政统发,实在来不及的从10月1日起实行统发。《通知》发出后,教育部召开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负责人和财务处长参加的紧急会议,就认真做好财政统发教师工资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据了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上都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相继建立了财政统发教师工资制度。
财政统发教师工资制度的建立,基本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发放。但要从根本上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一是要调整现行教师工资管理体制。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上收到县,由县级财政按规定的标准(包括国家和省级政府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二是进一步加大县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当前尤其要加大省级财政对下的转移支付力度。县级财政要在银行设立“工资资金专户”,逐月按进度从国库预算资金帐户中划拨;对财政可用财力不足以确保工资发放的县,上级财政部门的转移支付资金可先调入“工资资金专户”,用于工资发放;对仍有经费缺口的贫困县及少数民族地区,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这些地区的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拖欠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
撰稿 田祖荫 何光彩
审稿 陈伟光
[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
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是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同时也关系到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教育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00年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等部门加强了对农村中小学的收费管理。教育部成立了由部领导任组长的“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10月20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农村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同时组成联合检查组于11月1~21日对安徽、湖北、甘肃等6省的农村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针对一些地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行为仍然存在的现象,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治本和治标的措施。经国务院批准,以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三家名义联合发文,要求地方继续深入开展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结合农村贫困地区实际试行“一费制”;(3)进一步降低学生用书费用;(4)坚决取消一切通过学校代收的费用;(5)2001年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不再提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也不再出台新的农村中小学收费项目;(6)禁止向学校摊派各种费用;(7)禁止截留、平调、挪用学校正常合法的收费收入;(8)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9)地方各级政府要采取坚决措施,确保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各种必要投入,保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撰稿 田祖荫 刘 景
审稿 陈伟光
[建立“中国教育经济培训网络”]
为了加强对教育财政理论的研究及对教育财务管理队伍的培养,教育部于1997年10月向世界银行争取到总额为49万美元的赠款,建立了“中国教育经济培训网络”。三年多来,“网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组建教育经济研究所。1999年1月,教育经济研究所在北京大学正式成立,主要从事教育经济学、教育财政学和教育人力资源方面的理论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政策依据和咨询。(2)编写出版教育经济培训网络系列教材。教育部财务司组织国内一批教育经济和管理领域的知名专家和研究人员,针对教育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实际和培训要求,编写出一套教育经济培训网络系列教材,内容涵盖教育经济学、教育财政学、教育与金融保险、教育成本效益分析、教育规划、教育筹资及学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共9本。该套教材已于2000年2月出版。(3)培训教育财务管理人员。该“网络”分别于1999年5月和8月举办了两期省级教育财务及审计处长培训班,并于2000年5月举办了一期省级分管财务工作的教委主任班,来自全国各省(直辖市)的受训人员达100多人。培训内容以系列教材为基础,由专家、学者及优秀教育财务工作者针对教育财务工作的实际需要,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授课和讨论。实践证明,培训班的举办对于提高受训人员的教育财务理论素养、资源配置决策水平、管理规划能力和基本工作技能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4)在部分试点省(直辖市)建立省级教育经济培训网络。已分别在湖北、山东、河南、上海、四川5省(直辖市)建立了省级教育经济培训网络基地,并对基地提供了启动经费。上述5省(直辖市)计划在一至两年时间内,对本省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事业单位、省属高校的教育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根据与世界银行的协议,世行聘请了国内外专家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评估报告中对该项目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2000年9月世界银行和教育部财务司联合召开了项目总结会议,对项目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本项目于2000年12月结束。
撰稿 周 坚
审稿 杨周(彳复)
[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
2000年全国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基本情况是:
一、校办产业基地情况。全国共有58.4万所中、初等学校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勤工俭学和兴办了校办产业,接纳学生参加劳动3亿人次;有33.41%的中、初等学校办有不同类型的校办企业。全国中、初等学校共有各类校办产业基地64.97万个,比1999年减少3.83万个,其中,校办农业(农林牧渔)基地41.46万个;工业企业4.80万个;第三产业网点18.71万个。
二、校办产业规模及效益。2000年,全国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资产总额735.1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229.70亿元;流动资产年末占用数为463.57亿元。校办产业负债404.42亿元,资产负债率55.01%;所有者权益330.75亿元,其中,实收资本162.21亿元。全国从事校办产业的职工122.83万人,其中教职工19.72万人。2000年,全国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总产值及营业额达1172.67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60.93亿元,工业总产值794.80亿元,工业产销率为90.93%;第三产业营业额及其他勤工俭学收入316.94亿元。2000年,办产业实现利税194.36亿元,其中纯收入153.12亿元。按学生人均收入73.47元。
三、校办产业收益分配情况。2000年,全国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纯收入用于补充教育经费的部分为86.39亿元,占校办产业纯收入的56.42%。其中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修建教学用房、购置教学设备、补助公用经费等)的资金达59.04亿元,比1999年增加1.09亿元,增长1.88%。上缴国家税金41.24亿元,2000年内返还的税金为5.03亿元。
另,2000年全国中、初等学校教育经费统计中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经费的金额低于校办产业系统统计的校办产业收入补充教育经费的金额,主要原因是教育财务统计是以校办产业实际上交学校的入帐数为依据。而校办产业统计是以企业提供并用于学校的钱、物和劳务等为依据,其中,部分钱、物等未列入学校财务帐,学校组织学生勤工俭学所生产的产品用于学校的部分也若此。
四、存在的问题:(1)校办产业的规模、效益下降。近几年来,校办产业基地数量逐年递减,2000年继续下滑。导致校办产业的整体规模、效益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地方政府要求中小企业改制,并要求亏损、微利企业公开拍卖,使一部分原属学校的独资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或卖给个人。上述现象在全国比较普遍,是直接影响企业规模及效益下滑的主要原因。二是税收优惠政策的紧缩导致部分学校对兴办校办企业的积极性减弱。(2)校办产业的规模效益和科技含量较低。2000年,10万元以下的校办产业63.38万个,占校办产业总数的97.55%,其利润总额122.77亿元,平均每个企业的利润总额为1.94万元;利润100万元以上的校办产业685个,仅占校办产业总数的0.11%。校办高科技企业60个,仅占校办产业总数的0.01%。因此,校办产业的规模效益和科技含量较低,发展缓慢,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
撰稿 关 毅 王晓庆
审稿 崔邦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