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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
200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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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2003年,教育部在认真总结“非典”防控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加大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力度。

  2003年6月5日,教育部召开全国教育系统卫生防疫和健康安全网络视频会议。教育部部长周济、副部长赵沁平,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全国教育系统“非典”防治工作,通报了近一个时期以来甲肝、肺结核、副伤寒、痢疾等传染病在学校流行情况和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对造成学校传染病流行与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分析。会议要求,将抗击“非典”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用于学校卫生防疫和健康安全。要建立学校卫生防疫和健康安全的长效机制,“一把手”对学校卫生防疫和健康安全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逐校签订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书;要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和食品卫生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卫生设施和条件,以消除事故隐患。北京市教委,广东、四川、河北省教育厅,北京科技大学负责人分别在会上介绍了各自开展学校“非典”防控及其它传染病、学生集体食物中毒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情况。

  2003年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对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1)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教育、卫生工作的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2)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逐级签订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学校签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共同研究制订学校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要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之中。(3)要将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安排必要的课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使防病防疫知识深入人心。要严格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建立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以及传染病流行事件,学校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立即上报。(4)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对中小学的综合评估体系之中。省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安排一至两次专项检查;县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安排一至两次专项检查,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巡查。学校要经常性地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进行自查。对落实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5)各级政府要在学校规划、建设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宿舍、厕所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每年必须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要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将学校食堂、宿舍、厕所设施及学校卫生基础设施作为义务教育达标验收、示范高中达标验收的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考虑。

  2003年10月14日~18日,教育部体卫艺司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学校食品卫生与营养工作现场会。全国政协委员、高教学会会长、教育部原副部长周远清、北京市副市长范伯元、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重庆、长春、南阳市教委、北京市都丽梦学生营养餐公司分别就学校食品卫生与营养餐管理、农村初中食堂改造等进行了大会交流。会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对学校食品卫生与营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狠抓各项食品卫生安全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后上岗的制度。要在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营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学生营养餐等试点工作,在关注和重视孩子们吃得卫生的同时,还要关注孩子们吃好、吃得科学、吃得营养与健康。会议还邀请有关专家就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M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方法(HACCP)、国外学生营养餐开展情况等进行了专题讲座,并组织与会代表观摩了北京市部分学生营养餐生产单位的生产与管理流程,使经验介绍、专题讲座与实际操作紧密结合。对推动各地各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营养工作,提升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3年11月,国家教育督导团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对辽宁、吉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等10省(自治区)进行了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为重点的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专项督查。督导检查结果显示:10省(自治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普遍加强了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各项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措施正在得到落实。被抽查的学校,均有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工作,食堂均按要求领取了卫生许可证,炊管人员基本能做到定期体检,多数食堂环境卫生较为整洁,基本能做到布局合理。部分学校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地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学生卫生知识知晓率有了明显提高。但学校卫生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一些地区和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机制不健全、措施不落实。部分学校食堂设施简陋、管理不规范、炊管人员卫生知识欠缺、操作不符合卫生要求、安全保卫意识淡漠,特别是对承包食堂疏于管理,存在着较多的卫生安全隐患问题,部分学校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及管理方面存在着影响学生健康的因素,甚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等。根据各地存在的问题,国家教育督导团分别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建议,进一步推动了各地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的落实。

撰稿  张  芯
审稿  廖文科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豆奶事件]  2003年3月19日,辽宁省鞍山市所属海城市兴海管理区铁西小学等8所学校部分学生饮用鞍山宝润乳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豆奶后,出现腹痛、头晕、低热等不良反应。截至4月11日,饮用豆奶的3936名学生中,出现不良反应的共有2556人,其中中毒学生285人。经国家、省两级卫生部门的专家调查,此次海城学生豆奶“中毒”系活性豆粉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素等抗营养因子未彻底灭活所致。在辽宁省、鞍山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海城学生豆奶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理,学生全部得到妥善救治,教学秩序没有受到大的影响(一直未停课)。鞍山市、海城市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学校和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已得到相应的处理。

  豆奶事件发生后,教育部派遣工作组赴辽宁省鞍山海城市对出现不良反应的学生进行慰问,对豆奶事件的有关情况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整个豆奶事件中的作用进行调查。调查发现,鞍山市“学生豆奶工程”系鞍山市政府自行确定的“工程”,没有得到辽宁省学生豆奶计划联席会议的认可。

  针对海城豆奶事件所反映的问题,2003年5月,教育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工作管理的通知》,在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豆奶事件进行通报批评的同时,对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工作管理提出了要求,包括严格按照《教育部、农业部、财政部关于东北三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实施“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范围必须由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协调小组(或联席会议)确定;未纳入试点范围的地(市)、县(区),如要实施“中小学生豆奶计划”,必须报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协调小组(或联席会议)批准;实施“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的地(市)、县(区)必须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中小学生豆奶计划”协调小组(或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建立相应的责任制;“中小学生豆奶计划”定点生产企业必须由省政府确定的部门牵头组织认定,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地方教育部门或学校只能选用省政府确定的部门牵头组织认定的定点生产企业的豆奶产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豆奶计划”事故报告制度,凡因“中小学生豆奶计划”发生食物中毒或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的,必须及时上报“中小学生豆奶计划”协调小组(或联席会议)及上级主管部门;凡因不按照教育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或擅自开展“中小学生豆奶计划”并造成食物中毒或引发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的,以及发生食物中毒或引发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后,未能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坚决对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撰稿  柴海鹰
审稿  廖文科

  [发布2002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  教育部于2003年11月11日在北京发布了2002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教育部于2002年开始,在北京、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云南、重庆、甘肃、新疆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每两年对我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一次监测与公告。2002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是教育部建立“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以来的第一次监测。本次监测对象为7~22岁汉族城乡男女学生,监测人数为176844人,监测内容包括身体形态、生理机能、体能素质、健康状况四个方面的13项指标。

  监测结果表明:学生形态发育水平继续提高。身高、体重、胸围等形态发育指标与2000年相比,继续呈现增长趋势,7~18岁男、女学生身高分别平均增长0.48cm、0.38cm,体重分别平均增长1.35kg、1.03kg,胸围分别平均增长0.61cm、0.88cm。学生营养状况继续得到改善。与2000年、1995年相比,虽然学生中营养不良检出率下降幅度不大,但学生中的较低体重检出率下降明显,其中7~18岁城市男生由1995年的29.74%、2000年的24.95%,进一步下降到2002年的21.82%;城市女生由26.79%、25.58%,进一步下降到20.39%;乡村男生由33.44%、32.89%,进一步下降到27.96%;乡村女生由25.40%、27.31%,下降到21.31%。反映学生上臂力量的握力水平有所提高。与2000年相比,7~18岁男女生分别平均提高2.02Kg、1.93Kg。低血红蛋白检出率继续降低。7~17岁学生中低血红蛋白检出率在2000年比1995年下降的基础上继续下降,其中7~12岁城市小学生下降幅度较为明显,男生平均由1995年的20.61%、2000年的14.02%降至11.36%,女生平均由1995年的20.32%、2000年的18.42%降至15.37%。城乡学生龋齿患病率呈下降趋势,学生口腔卫生保健水平继续改善。城乡学生的乳牙龋齿患病率和恒牙龋齿患病率与2000年相比,均有所下降,其中7~17岁城市男、女学生恒牙龋齿患病率分别由2000年的11.1%、12.2%降至9.25%、11.0%,乡村男、女生分别由10.3%、13.1%降至8.55%、11.07%。

  但是在学生体质健康得到继续改善的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体能素质、肺活量水平持续下降、肥胖学生明显增加,近视率仍然居高不下,农村地区学生保健水平仍然较低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开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地区和学校还不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能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各项学校体育卫生措施落实还不到位。

  为此,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教、执政为民,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发扬抗“非典”的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首先,学校要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实验)的要求,开足并认真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课时。要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进一步加大体育课程和学生体育活动改革的力度,要针对学生体质健康存在的问题,重视选择具有一定运动负荷、能有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体育项目,以改善学生的心肺功能,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

  第二,积极进行体育课程改革,围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核心目标,构建科学的《体育与健康》课程体系。继续积极推进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和大课间活动的开展。改革学校体育效果评价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第三,要积极探索健康教育的形式和途径,使学校健康教育为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发挥作用。要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其管理与监督,以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四,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采取切实措施,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校校长要作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第一责任人督促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协调各科教师的家庭作业量。

  第五,要进一步加大对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检查力度,把对《条例》的督导检查纳入政府对教育的督导检查内容,对《条例》规定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要求和措施进行定期督导检查,促使《条例》在学校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撰稿  张  芯
审稿  廖文科

  [制定《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  为进一步推进中学阶段预防艾滋病教育的开展,教育部2003年制定印发了《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要求从地方课程中安排10课时(初中6课时、高中4课时)用于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并明确规定了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的总目标、分目标及教育内容。

  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的总目标为“通过专题教育形式,使学生了解预防艾滋病相关知识,培养其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初中阶段的分目标为“了解艾滋病的基本知识、预防方法和措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高中阶段的分目标为“进一步了解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相关知识,正确对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学会保护自己,培养对自己、他人及社会的责任感”。

  初中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艾滋病基本知识;艾滋病对人类社会(重点在个人及家庭)的危害;判断安全行为与不安全行为;拒绝不安全行为的技巧;如何寻求帮助的途径和方法;与预防艾滋病教育相关的青春期生理和心理知识。

  高中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艾滋病的流行趋势以及艾滋病对社会、经济所带来的危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艾滋病病人的区别;艾滋病的窗口期、潜伏期;吸毒与艾滋病;无偿献血知识;预防艾滋病的方法和措施(在初中基础上扩展内容);了解歧视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影响,如何正确对待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艾滋病病人(在对艾滋病患者提供帮助时,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在初中基础上增加与预防艾滋病教育相关的性道德与法制教育;我国预防控制艾滋病的相关政策。

撰稿  柴海鹰
审稿  廖文科

  [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研讨会] 2003年12月28日~29日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来自全国104所普通高校艺术教研室(教研中心)的负责人、14个省(区、市)教育厅(教委)的艺术教育管理干部以及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的部分委员共170余人出席了会议。本次研讨会的议题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研讨如何从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入手,建立和完善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管理体制,加强普通高校艺术类课程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普及和发展普通高校艺术教育。按照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加快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发展的任务和改革的方向。

  大家认为近几年来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普通高校进一步提高了对艺术教育的功能、目标以及重要性的认识。艺术教育在普通高校教育中的地位开始得到确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从素质教育的高度,将美育同德育、智育、体育一起写进了我们党的教育方针,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大家关注的美育在教育中的地位问题。(2)以艺术教育课程建设为切入口,落实艺术教育的目标和要求,许多高校在开设艺术教育课程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推动艺术教育沿着良性发展的轨道不断前进。(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艺术氛围,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4)充分开发艺术教育资源,形成了学校艺术教育与社会文化建设相整合的良好态势。(5)加大高校艺术教师队伍建设的力度,艺术教师培训工作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

  研讨会上,大家分析了当前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到位”:一是一些高校的领导对艺术教育的认识还不到位,学校缺乏对艺术教育的统一规划和领导;二是一些高校艺术教育课程的设置和师资配备还不到位,没有一支比较稳定的艺术教师队伍,难以有计划地开设艺术教育课;三是一些高校对艺术教育的管理还不到位,艺术教育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艺术教育没有归口管理的部门,有的还处于多头管理或者管理无序的状态。

  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与会代表就加强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形成了以下共识。第一,提高认识、提升理念是推进高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前提。高校艺术教育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要求,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把学校的艺术教育工作、美育工作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和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手段,落实在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中。作为审美教育或情感教育的学校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最具操作性的主要形式和最有效的途径。艺术教育是中国教育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国民基础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普通高校艺术教育要坚持以育人为本的宗旨,坚持艺术教育的公平性,要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艺术的熏陶,提升审美素质,形成健全的人格。第二,加强艺术教育课程建设是提高高校艺术教育水平、推动艺术教育持续发展的核心。应该实实在在地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提出的有关要求。第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确保艺术教育具有强大后劲的关键。普通高校艺术教育首先要解决有合格的教师上课,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艺术教师。在做好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工作的同时,还要通过举办短期培训班、组织教学观摩活动和出国考察等形式,为普通高校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良好的敬业精神、一定的艺术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艺术教育能力的专业教师队伍。第四,经费投入是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举办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2003年,教育部、团中央联合举办了全国第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展演活动的主题是“新世纪、新校园、新生活”。活动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激发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培养学生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使素质教育能够贯彻到学生课内外、校内外生活的全过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活动内容分艺术表演(声乐、器乐、舞蹈),艺术作品(绘画、书法、摄影、篆刻),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三部分。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各省举办艺术展演活动;第二阶段为组委会举办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全国有近亿中小学生参加了本届艺术展演活动。

  各地在策划设计、宣传发动、节目创作、排练演出、活动组织、评审评选等各个环节上,都坚持思想内容和艺术品位的导向性,使活动成为一次对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的检阅,也成为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的好机会。“重参与,重过程,重体验,重提高”,是本届活动的显著特点。各地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的原则,把广泛发动师生参加活动放在工作的首位,形成了“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良好局面,推动了学校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
在第一阶段活动所取得成果的基础上,2004年1月30日~2月4日,艺术表演类节目在北京市第八十中学举行声乐、器乐和舞蹈共四个专场的决赛演出。2月3日~8日,优秀书画摄影作品在中华世纪坛展出。2月5日~9日,在首都师范大学举办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2月8日,展演活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晚会。共评出优秀组织奖22个;艺术表演类节目一等奖41个,二等奖71个,三等奖112个,专业组优秀奖17个,优秀创作奖12个(小学组艺术表演类节目未评创作奖,中学组器乐节目创作奖空缺);艺术作品一等奖63幅,二等奖302幅,三等奖732幅;科学论文一等奖21篇,二等奖68篇,三等奖122篇;艺术表演类节目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获艺术展演活动指导教师奖。

  展演活动主要收获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小学艺术教育的重视和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心,学校艺术教育在基础教育和整个国民教育中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充分体现了展演活动的育人宗旨,展现了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良好的综合素质和积极奋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3)充分展示了全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展现了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杰出的艺术才华。(4)充分体现出行政力量组织协调和专家参与策划相结合的优势。

  本届展演活动取得成功的主要经验是:紧紧依靠各级领导的支持和指导,是保证展演活动沿着正确方向进展的前提。以育人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是坚持展演活动导向性的根本原则。建立高效负责的工作班子,制定科学周密的工作流程,是展演活动有序运行的保证。坚持正确导向,充分发扬艺术民主,尊重和听取专家的意见,是提高展演活动质量水平的关键。

撰稿  万丽君
审稿  杨贵仁

  [印发《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推动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的开展,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于2003年1月印发了《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大纲》规定:军事训练是高级中学学生的必修内容,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大纲》是高级中学组织和实施学生军事训练教学,评估军事训练教学质量和督导军事训练教学工作的依据。《大纲》对高级中学学生军训的教学目标,教学课时分配、教学内容与要求、教学考核与评估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为高级中学学生军训的组织实施指明了方向。并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军事部门按照《大纲》的要求,切实保证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时间、内容、质量和要求的落实。

  [制订《2003年~2005年全国学生军训工作发展规划》]  为推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在研究各地学生军训工作开展现状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新的形势和要求,于2003年6月制定了《2003年~2005年全国学生军训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学生军训的指导思想和目的,即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有关文件为依据,按照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通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使学生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树立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作风,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合格的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规划》规定了学生军训的目标任务,要求到2005年全国基本实现所有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规划》强调,普通高等学校必须建立一支自配军事教师与军队派遣军官相结合、专职军事教师与兼职军事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高级中学要配备兼职军事教师。《规划》强调要加强课程建设,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是学生的必修课,要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高级中学学生军训要统一纳入学生社会实践课程。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学时数实施教学。《规划》要求各级教学部门、军事部门和学校要把学生军训作为加强国防建设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学生军训的组织领导,要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制订计划,严密组织实施,及时解决问题,抓好学生军训各项工作的落实。

  [加强高等学校军事教师培养工作] 为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师的培养,解决目前军事教师紧缺的状况,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经与国务院学位办商议,选定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厦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大学、东南大学在高等教育学中招收国防教育方向的硕士研究生,还专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专业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方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专门部署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专业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为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教师的培养建立了规范化的培养渠道,有力推动了高等学校国防教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成立第二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高等学校普遍把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军事理论课作为课程进入了普通高等教育。2003年3月,教育部发出《关于第二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的通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共计13人,由廖文科担任主任委员,郝翔、谭钢担任副主任委员。新组成的指导委员会召开了成立会议并制定了工作章程,研究了各项业务分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近期工作计划。

  [编写出版《学校国防教育史》]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组织开展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九五”规划重大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史研究”的子课题“学校国防教育史”的研究,并编撰出版了《学校国防教育史》。这一研究成果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国防教育的发展历程从理论和实践的不同方面进行了研究,对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对我们借鉴历史的经验、更好地指导学校国防教育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撰稿 谭 钢
审稿 廖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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