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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教育
200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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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02年,全国各级各类普通学校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总数为

  1990.57万人,比上年增长2.1%。由于继续扩招和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优惠政策,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由上年的31.73万人增加到54.1万人,增长32%;普通中学少数民族在校生由上年的567.1万人增加到613.16万人,增长8.1%;但小学和中等师范学校的少数民族在校生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9%、3.4%。

2002年全国各级普通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和少数民族教职工数

单位:万人

 

少数民族学生

少数民族教职工

少数民族专任教师

人数

占学生总数的比重(%

人数

占教职工总数的比重(%

人数

占专任教师的比重(%

普通高等学校

54.10

5.99

6.23

4.78

3.35

5.42

中等技术学校

27.17

6.86

1.83

5.72

1.05

6.20

中等师范学校

7.82

13.01

0.96

11.25

0.46

12.18

普通中学

613.16

7.40

38.33

7.18

31.70

7.24

职业中学

26.55

5.19

2.24

5.21

1.65

5.33

小学

1149.73

9.46

62.74

9.90

57.23

9.90

特殊教育

2.67

7.21

0.20

4.83

0.15

4.94

幼儿园

109.37

5.37

3.62

4.01

2.42

4.24

  2002年各级政府重视发展民族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加大了对民族教育的投入。民族地区“两基”工作取得新进展,截至2002年底,全国民族地区698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中,已有368个县(旗)市、区实现了“两基”目标,占总数的52.7%。进一步完善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和支持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基本形成了在数量和质量上基本适应教学需要的少数民族专任教师队伍,全国各级各类普通学校少数民族专任教师总数已达98.01万人。“双语”教学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教育对口支援、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成效显著。

 

  [表彰民族团结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

  2002年10月26日~28日,教育部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议。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云南省副省长李汉柏等领导出席会议。全国人大、中央统战部、全国政协、国家宗教局等有关部门以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民委(民宗厅、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表彰了92个先进集体和72名先进个人。

  撰稿 沙玛加甲 马少云

  审稿 夏 铸

 

附一

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先进集体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
  通辽市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
  集宁市先进路小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州第二师范学校
  喀什盲聋哑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
  来宾县教育局
  宜州市民族中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
  同心县城一小
  吴忠市回民中学
  贺兰县逸挥基金回民中学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德育处
  拉萨中学

北京市
  北京市民族学校
  西城区教委

天津市
  红桥区教育局
  蓟县教育局教育科
  北晨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武清区杨树回民小学
  河西区回望小学
  静海县实验小学

河北省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山西省
  山西大学附中

辽宁省
  丹东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抚顺市民主小学
  铁岭市朝鲜族高级中学

吉林省
  吉林市教育局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教育局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绥化市教育局
  佳木斯市教育局
  大庆市教育局
  双鸭山市教育局

上海市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处
  闸北区教育局
  江苏省
  常州市教育局
  江苏省淮阴中学
  丰县民族中学
  镇江市润州区教育局

浙江省
  浙江公安专科学校
  绍兴县教育局
  浙江省遂昌中学
  武义县金穗民族中学
  杭州师范学院附属三墩高级中学

安徽省
  合肥市教育局
  淮南市潘集区古沟回族乡太平小学

福建省
  宁德市民族中学
  三明市列东中学
  福州民族中学
  漳州市教育局
  惠安县教育局
  上杭县庐丰中学

江西省
  南昌市第十七中学
  贵溪市樟坪畲族乡民族学校

山东省
  青岛市教育局
  青州市教育局

河南省
  周口市教育局
  商丘市教育局
  郑州市回民中学

湖北省
  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钟祥市九里回族乡回民初级中学
  武汉市民族中学

湖南省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委
  娄底市教育局
  汝城县延寿瑶族乡中学
  衡阳市珠晖区泉溪村小学

广东省
  东莞市教育局
  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族实验学校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小学

海南省
  五指山市教育与科学技术局
  琼海市第一小学
  儋州市南丰小学

重庆市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四川省
  成都市教育局
  绵阳市教育局
  德阳市教育局

贵州省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梅州中学

云南省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教委
  祥云县教育局
  景洪市教育局

陕西省
  宝鸡中学
  旬阳县蜀河小学
  西安市临潼华清中学
  西安市第二十五中学

甘肃省
  清水县教育体育局
  天祝藏族自治县教育局
  张掖市民族小学

青海省
  海晏县教育局
  贵南县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三师中学
  农五师八十七团学校
  

附二

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先进个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
  德 全(巴彦淖尔盟教育局)
  云志发(包头市蒙古族中学)
  刘晶毅(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德力格尔其其格(东乌珠穆沁旗里雅斯太蒙古学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高文英(阿克苏市教委)
  李建声(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宋立华(新疆实验中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慕朝京(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贺建宁(邕宁县教育局)
  张庆兴(来宾县教育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
  田西林(海原县文化教育体育局)
  任薇娜(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委)

西藏自治区
  孔宪贵(拉萨市教体委)
  扎西江措(察隅县瓦龙乡中心小学)
  扎西罗布(贡嘎县农村实验中学)

北京市
  项国钧(北京市西藏中学)
  刘宝才(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中心小学)
  杨存义(通州区潞河中学)

河北省
  王华新(沧州回民中学)
  高金龙(宽城满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马相力(文安县教育局)
  秦文明(青龙满族自治县文化局)
  吴广生(河北省教育厅)

山西省
  杨素珍(山西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辽宁省
  李钟太(沈阳市教育局)
  吴玉良(阜新市教育局)

吉林省
  于海波(吉林市教育局)
  迟学为(长春市教育局)
  包云升(白城市教育局)
  张玉宝(辽源市教育局)

上海市
  边根华(共康学校)
  邵志勇(杨浦区教育局)
  陈儒俊(闵行区教育局)

江苏省
  赵家美(南京市江浦高级中学)

浙江省
  雷素君(龙游县西门小学)

安徽省
  廉仲堂(阜阳市教育局)
  司义久(滁州市教委)
  王树龙(安徽省教育厅)

江西省
  雷省身(铅山县篁碧畲族乡中学)
  康卓廷(南康市教委)
  陈祖芳(吉安市青原区东固镇龙家塘小学)

山东省
  徐广军(莒南县教育局)
  余中兴(淄博市周村区教委)
  石 磊(日照市教育局)
  翟日军(枣庄市教育局)
  朱振兴(青州市教育局)

河南省
  张 华(周口市教育局)
  孙秉科(南阳市教育局)

湖北省
  向 丽(五峰县政府)
  唐绍安(咸丰县教育局)

湖南省
  杨寿眉(邵阳市教育局)

广东省
  麦东亮(广雅中学)
  陈亚林(广东省教育厅)

海南省
  王居进(琼中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
  张健福(儋州市那大中学)

重庆市
  赵令汉(黔江区教委)
  罗中华(酉阳土家族自治县教委)

四川省
  田景岳(自贡市教育局)
  巫道祥(泸县教育局)

贵州省
  苏太恒(贵州省民族宗教委员会)
  朱建明(贵阳市白云区民族中学)
  任筑平(贵州省教育厅)

云南省
  徐天伟(曲靖市教育局)
  魏顺祥(玉溪市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
  朱 瑛(咸阳市娃娃艺术培训学校)
  王珞琳(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

甘肃省
  闫廷吉(酒泉地区教委)
  韩万仁(酒泉市教育局)

青海省
  雅拉毛(青海省教育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菊 旦(八十九团)
  阿布都热西提.艾则孜(农三师教委)
  夏勒哈尔.夏拉帕但(六十七团民族中学)

 

  [汉语教学]

  为适应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和交流的需要,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文教学大纲》进行全面修订,力求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遵循第二语言教学的规律,强调培养少数民族学生实际运用汉语的能力。2002年4月,新修订的《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大纲》由教育部发布试行。内蒙、吉林等各有关省、自治区根据新修订的《大纲》,组织重新编写或修订民族中小学汉语教材。

  自2001年启动的“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简称“民族汉考”)开发研制工作进展顺利,到2002年,编制出版了《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大纲(三级)》,三级考试题库也初步建立。教育部于10月发出《关于在有关省区试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的通知》,拟于2003年在有关省区进行考试试点。教育部民族教育司随后印发了《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办法》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民族汉考”的研制开发和逐步推行,将为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和能力提供科学的评价标准,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汉语教学的改革,提高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水平。

  各有关省区加强了对汉语教师的培训。除对有关省区的培训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外,教育部民族教育司还于7月和8月分别在新疆和青海举办了两期国家级民族中学汉语骨干教师培训班。

  撰稿 赵 卫

  审稿 阿尔宾.达莱

  

  [组织起草《中国少数民族教育条例》]

  2002年4月26日~28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中国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研讨会,中央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基础教育处)的负责同志30多人参加了会议,对拟订的《中国少数民族教育条例》初稿进行了讨论和修改。11月25日~28日,又召集来自全国人大民委法案室、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民委教育司、政策法规司等有关方面的专家40多人在贵阳市召开了《中国少数民族教育条例》专家研讨会。这次会议在充分肯定《条例》初稿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具体修改意见。通过研讨,对《中国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立法的指导思想、立法目的、立法内容、立法调整的范围和关系等问题进一步达成了共识,为《中国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的修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撰稿 沙玛加甲 马少云

  审稿 夏 铸

  

  [教育支援西藏]

  2002年10月14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支援西藏工作会议。有承担教育援藏任务的19个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32所高等院校和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以及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共116人参加会议。

  据统计:自1993年全国教育援藏工作会议以来,到2001年底,西藏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数已达到39.7万人,比1993年增长了71.68%;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87.2%,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38.1%,受教育人口大幅度增长;有5个县通过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实现了西藏“普九”零的突破,基本实现了县县有中学、乡乡有完全小学的目标,西藏教育事业进入了历史上发展最好的时期。内地西藏班累计招收初中生24294名,中专、中师、高中生15666名,高校本、专科生3496名;已向西藏输送

  9458名内地西藏班中专以上毕业生;有在校生13266名分布在22个省、市有关学校,形成了全国支援西藏发展教育事业的大好局面。

  会议明确了新世纪初全国教育援藏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继续办好内地西藏班,改善条件,提高质量。举办内地西藏班的任务,必须“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在“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对内地西藏班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稳定内地初中、高中、师范办学规模,重点提高质量,扩大内地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以上招生规模,大力培养西藏建设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和高层次骨干人才。(1)改善内地西藏班办学条件,使其达到当地同类学校标准。2002年,国家已拨出8750万元项目经费,用于内地西藏班扩招基建、改造基础设施和购置仪器、设备。各地要按照中央关于“继续办好内地西藏班,改善条件,提高质量”的精神,采取倾斜政策,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尽快提高所有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2)作好内地普通重点高中学校西藏班学生插班教学的试点工作。从2002年起,每年安排计划380名,办有内地西藏班的省、直辖市每省市每年招收20名优秀初中毕业生,直接插班到本省、市非民族的一类普通高中学校学习。插班生源为内地西藏班应届初中毕业生,经统一考试,择优录取。(3)提高补贴标准,确保内地西藏班学生学习、生活及医疗等各项所需经费。内地西藏班高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干部子女要适当交纳学习、生活及医疗费用;农牧民和城镇困难职工子女予以减免,减免部分由当地省、直辖市政府从内地西藏班财政预算专款补贴。(4)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内地西藏班的实际,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要适当放宽。教职工实行“定编不定人”动态管理,对不合格教职工要及时调换,确保优秀教职工到内地西藏班任教或工作。(5)提高教职工待遇。内地西藏班(校)管理工作涉及到教育、教学和生活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教职工的工作量大,责任重。要建立内地西藏班(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特殊岗位补贴。鼓励和吸引一批政治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有奉献精神的教师和行政管理干部到内地西藏班任教或从事管理工作。

  二、加强内地18个省、直辖市对口支援西藏工作,重点帮助西藏发展基础教育和中等专业技术教育。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分片负责,对口支援”和“定点、包干、负责”的办法,由北京、天津、河北等18个省、直辖市对口支援西藏自治区的拉萨、阿里等7个地、市。内地18个省、直辖市的一个或几个地级市(区)对口支援西藏一个县,重点帮助西藏对口县改扩建2所中小学,共约143所;18个省、直辖市重点帮助改扩建西藏地、市和教育厅所属的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共约15所。采取多种措施,培养培训项目学校骨干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把项目学校建设成为西藏综合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同时,2002年,国家下达2亿元专项补助经费,扶持西藏自治区改扩建中学。

  三、加强内地高校支援西藏工作,加大西藏干部队伍的培养力度。(1)内地高校对口支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从2003年至2007年,西南交通大学等23所内地高校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对口支援西藏大学等3所高校。采取内地几所高等学校(研究院)对口支援西藏1所大学的办法,重点加强受援学校院(系)的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以及援助教学设备,改善办学条件等,使受援学校的院(系)综合办学条件基本达到标准。(2)内地高校建立西藏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改善西藏在职干部队伍的文化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培养西藏急需的中高级人才。在中国人民大学等8所高校建立西藏在职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从2003年至2007年,计划5年共培养1980名西藏在职干部,其中专升本

  1550名、硕士研究生430名。(3)加强西藏专门人才和后备干部的培养。国家进一步扩大内地高校在藏招生和内地西藏班招生规模,年招生规模由2002年的1200名逐年扩大到4900名左右。有关高校要采取特殊措施,重点为西藏定向培养硕士学位以上的民族人才。(4)内地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学生,定向为西藏培养人才,充实西藏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从2003年起,由中国农业大学等13所高校,每年从四川、甘肃等省、自治区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采取适当降分录取、定向培养、定向分配的办法,招收500名定向生。(5)从2003年起,从内地本科学校的毕业生中选调800名本科以上非西藏生源的毕业生到西藏工作。

  四、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教育报刊社、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央电视大学等11个教育部直属单位对口支援西藏教材编译中心等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直属单位和高等学校。同时,2002年7月29日~8月13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在成都组织召开招生工作会,招收4200余名内地西藏班学生,进入内地初中、高中、师范和大学本、专科学校学习。

  2002年11月21日~24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在河南郑州市举办培训班,承担援藏办学任务的19个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50所承办内地西藏班的普通初中、高中、师范学校校长、中层干部等共计100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做好教育援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内地学校支援新疆培养人才]

  根据内地高校支援新疆第四次协作工作2001~2005年每年培养1000名新疆少数民族本专科生的规划任务,教育部发出《关于下达2002年内地高等学校招收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协作计划的通知》,落实2002年内地高校招收1000名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计划。

  2002年4月,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规模的通知》,决定从2002年起,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杭州、广州、深圳、大连、青岛、宁波、苏州、无锡12个城市的内地新疆高中班学校扩大招生。年招生规模由2001年的1000人扩大到2002年的?1540?人(其中面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少数民族35人、汉族农牧民子女35人,共计70人)。5月,教育部发出关于下达2002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计划的《通知》。北京等内地12个城市根据《通知》精神,所属的15所学校举办了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1540人,于9月入校学习。

  2002年11月13日~15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在上海举办了内地高中班培训班。培训了有援疆办学任务的12个城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15所承办内地新疆高中班的高中学校校长、中层干部等,共计40人。

 

  [民族高等教育]

  2002年6月,教育部下达《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招生来源计划》。根据《计划》,教育部等4部委所属的66所高等学校和辽宁等8个省所属的13所高等学校共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2992名。2002年11月8日~9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在新疆师范大学召开全国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工作研讨会。出席会议的代表有湖南、河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宁夏、新疆、云南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负责人和北京师范大学等有关高校负责人以及有关高校预科部主任等共计78人。会议重点研究了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和制订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4科(汉语、英语、数学、计算机)教材的编写方案问题。会议明确今后全国普通高校民族预科的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高校预科的招生、教学和学籍管理工作。二是建立高校民族预科办学评估制度。三是高校民族预科教学实行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标准、统一教材。四是对预科课程实行分层次管理,全国统一课程主要有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基础、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5门,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编写教材,供高校预科使用。其他课程由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撰稿 次仁多布杰 卢胜华

  审稿 阿布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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