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2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师范院校2439所,在校生265.10万人。
2002年,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7.4%、90.4%、72.9%。比2001年分别提高0.6、1.6、2.2个百分点。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小学教师占小学教师总数的33.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初中教师占初中教师总数的19.7%,分别比2001年提高5.7、2.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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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别 |
学校数(所) |
在校生数(万人) |
招生数(万人) |
毕业生数(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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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师范院校 |
203 |
154.16 |
53.26 |
2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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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师范院校 |
430 |
60.11 |
19.42 |
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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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
103 |
32.64 |
12.38 |
7.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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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修学校 |
1703 |
18.20 |
8.02 |
6.99 |
撰稿 王源林
[印发“十五”期间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扎实推进素质教育,2002年2月6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十五”期间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教师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师资来源和质量提高的重要保证。教师教育是在终身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教师专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教师的职前培养、入职教育和在职培训。“九五”期间,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共培养教育硕士5000多人,专科以上毕业生100万人,中师毕业生140万人;培训中学教师28万人,小学教师78万人。基本满足了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对教师的需求,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意见》明确了“十五”期间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教师专业化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定不移地为基础教育服务。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强化师范院校的教师教育优势和特色,增强综合办学实力。对现有师范院校的布局、层次、类型、学科专业等方面进行战略性调整,满足当地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坚持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正确处理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实现教师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主要任务是:基本完成教师教育的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教师教育制度。初步形成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培养培训相衔接,体现终身教育思想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制定和完善教师教育的法规、制度。开创教师培养的新格局,提高新师资的学历层次。“十五”期间中小学新教师培养要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地纳入高等教育体系,逐步形成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的教师教育。到2005年,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新补充的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者、新补充的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学历者均力争达到80%以上;高中教师中研究生学历达到一定比例。已实现“两基”的农村地区,新补充的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者、新补充的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均力争达到50%左右。
《意见》提出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为:(1)继续推进教师教育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高效益重组教师教育资源。推进各级各类师范院校的布局、层次和类型等方面的结构调整,实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师范院校和其他承担教师教育机构的合理整合,使教师教育机构的办学层次由“三级”向“二级”适时过渡。要办好一批不同层次的示范性师范院校。国家和地方共同支持若干所师范大学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重点建设好一所师范大学。各地要继续办好一批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地的中等师范学校(含幼儿师范学校)根据需要和可能升格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或者并入高等师范学校建立初等教育学院(或学前教育学院),也可以改为教师培训机构或其他中等学校;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根据地方实际,继续办好一批中等师范学校(含幼儿师范学校)。国家鼓励其他高等学校特别是高水平的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培养、培训,或与师范院校联合、合作办学。(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教师。制订新世纪中小学教师培养的规格与要求。实施新世纪高等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工程,改革和调整专业设置,构建教师教育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一体化的课程体系,大力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学科建设,特别要加强教育学科建设。高等师范学校要遵循教师培养规律,积极探索各种培养模式的改革。推进跨专业、跨院系选课制,建立健全第二学士学位、主辅修制,培养复合型中小学教师。逐步采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部分专业课教学,培养双语型中小学教师。大胆探索与其他高等学校联合培养教师的新模式。进一步扩大教育硕士的培养规模。适当增加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人数。(3)大力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2002年基本完成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信息技术的全员培训。继续加强对各级骨干教师的培训,形成一支多层次、多类型的骨干教师队伍。(4)认真做好基础教育新课程的教师培训工作。启动和实施培训者的培训,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各年级教师在实施新课程前都必须接受培训。培训工作分地区、分阶段展开。(5)大力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制定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教师教育机构都要开设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公共必修课。师范院校的中青年教师要接受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加强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6)加大对西部地区教师教育的支持力度,推进教师教育的协调发展。(7)确保教师教育事业的经费需求,推进教师教育优先发展。(8)建设一支高质量的教师教育队伍。(9)加强教师教育法规建设,使教师教育走上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轨道。“十五”期间要研究制定《教师教育条例》,建立教师培养机构资格认定和教师教育质量评估等制度,制定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教师教育专业的有关政策。
撰稿 王源林
[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者国家级培训]
根据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进程,为促进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教育部师范教育司于2002年3月24日~4月28日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等9所师范大学先后举办了基础教育新课程省级学科骨干培训者国家级培训班,主要目的是使培训学员全面准确理解新课程改革的目标和内容,准确理解和把握学科的课程标准,探索适应新课程培训的培训模式,研究制定适应各省实施新课程培训的培训方案等,从而为各省开展新课程师资培训“种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批新课程学科培训资源。为搞好此次培训工作,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先后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省级骨干培训者国家级首批培训的预备通知》、《关于做好基础教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基础教育新课程骨干培训者国家级培训任务的通知》等。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学科遴选4名省级新课程培训者业务骨干(包括师范院校教师、培训院校教师、教研员、中小学优秀教师等)参加培训;每学科培训10天,约80课时左右。
本次培训包括义务教育阶段24个新课程学科省级骨干培训者,共计培训人数3038人。承担培训的9所师范大学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成立了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培训专家指导组。培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将通识内容有机渗透和贯穿于学科培训的全过程;(2)学科标准培训为主,不同版本教材介绍为辅;(3)理论讲授与参与式培训相结合;(4)注重学员实际培训能力的提高;(5)培训过程评估与培训结果评估相结合;(6)短期培训与长期跟踪指导相结合。此次培训基本达到了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较为显著。从学员调查反馈问卷综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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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内容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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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这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内容、计划有了充分的认识 |
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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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确了新课程的功能、结构、内容、实施、评价和管理等方面的改革目标 |
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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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更新了培训观念 |
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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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研究了适应新课程要求的培训模式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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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了解了新课程使用教材的特点 |
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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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过有组织的研讨,提出并研究了新课程推广中的问题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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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通过研讨和交流,初步形成了在本地开展新课程师资培训的思路 |
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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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参加本次培训,有助于提高自己在教师培训中的实际能力 |
98.3% |
撰稿 唐京伟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教育部于1999年9月在上海市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会议”,启动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2000年3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1999~2002年)〉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到2002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积极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工程”的有关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由局部发展到全国,由骨干教师培训扩展到全员教师培训,由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高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的培训,促进了基础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工程”的主要成果表现为:
一、对全体中小学教师进行了以师德、信息技术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学历水平不断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截至2002年底,全国1000多万中小学教师中,80%左右的教师接受了一轮以师德、信息技术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各种类型的培训。中小学教师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学历补偿和学历提高教育,学历水平显著提升,到2002年底,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小学教师97.4%;初中教师90.4%;高中教师72.9%,比1999年“工程”启动时分别提高1.5、4.77、7.05个百分点,其中具有高一层学历者为:小学教师33.09%;初中教师19.74%;高中教师0.63%,比1999年分别提高16.83、7.3、0.6个百分点。
二、重点选拔全国100万骨干教师分层次实施脱产集中培训。通过“工程”的实施,国家拨出专款选拔全国1万名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了国家级脱产集中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选拔9万名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了省级脱产集中培训;各地(市)分别选拔90万名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了地市级脱产集中培训。通过培训,骨干教师转变了教育观念、更新与扩展了专业知识、提高了科研意识和能力,形成了一支年龄、学科结构基本合理的骨干教师梯队。同时,中小学骨干教师辐射作用的发挥也带动了教师全员培训。
三、初步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通过“工程”的实施,自上而下形成了一套有关继续教育法规政策和指导文件。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继续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地方政策法规体系。具有中国特色的继续教育制度初步确立。
四、开发了一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资源。通过“工程”的实施,发动各方面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开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资源,国家组织开发了300多种继续教育教材和33门网络课程及配套书籍、光盘,建立了中小学教师网站。组织编译了75种以维吾尔、哈萨克、蒙、朝语为主的民族地区双语教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发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继续教育教材。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努力,初步形成了以文本、音像、网络为主要形式,多语种、多规格的继续教育资源。
五、形成了一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成果。全国已建立51个国家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验区和30个远程继续教育实验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省级实验区。其中国家级实验区共完成148项继续教育研究课题,形成了一批对继续教育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经验汇编等。促进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现代远程教师教育工作的发展。
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类别、形式和模式走向多样化。通过“工程”的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从新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短缺学科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培训者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向信息技术、师德和外语等专项培训全面开展;培训形式从技能训练、研训一体、协同组合、跟踪指导向自学反思、校本培训以及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融通等全面展开和探索;培训模式上有示范-模仿、情景体验、现场诊断、案例教学、参与-分享、合作交流、任务驱动、问题探究、主题组合、自主学习等,针对性增强,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七、促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的建立。通过“工程”的实施,以终身教育思想为基础,以提高教师专业化发展为目标,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共同参与、职前职后相沟通、灵活开放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已初步建立。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机构呈现多元化格局,除教师进修院校之外,师范大学、综合大学、研究机构和广大中小学校等都积极参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撰稿 唐京伟
[专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培养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提高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教育部于2002年9月印发《关于加强专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
《意见》指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教育部关于“十五”期间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按照“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专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的培养规模和实施步骤,合理调整承担培养任务的高等师范(简称高师)院校及其他高等学校的布局结构。专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的培养要纳入高等教育体系。有条件的高师院校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培养小学教师的院系或专业,充分发挥现有高师院校培养专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主渠道的作用。在高师资源不足的地区,可以在优质的中等师范教育资源基础上,建立培养专科学历小学教师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这些学校都要创造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积极为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积极探索专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的培养模式,招收高中阶段毕业生,实行三年专科教育,实行四年本科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前三年在中师培养,后两年在高师培养的“三二分段制”专科教育;或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一贯制”师范类专科教育,主要适用于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外语、艺术、体育等类小学教师的培养。
根据新世纪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及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针对教师专业化的国际趋向和小学教师的培养特点,教育部组织制订并印发《师范高等专科三年制小学教育专业教学方案(试行)》。
截至2002年底,共有5所师范学校单独升格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沙洋师范学校升格为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第一师范学校升格为湖南第一师范学校(专科);泰州师范学校、泰兴师范学校合并升格为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蒙城师范学校升格为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鹤岗市师范学校、鹤岗矿务局师范学校合并升格为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另有3所以师范学校为主与教育学院联合后升格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连云港师范学校、海州师范学校和连云港教育学院联合升格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郑州师范学校和郑州教育学院联合后升格为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焦作师范学校和焦作教育学院联合后升格为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撰稿 王源林
[对口支援新疆高等师范学校]
2002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对口支援新疆高等师范学校工作的通知》,决定安排华东师范大学对口支援新疆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对口支援伊犁师范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对口支援喀什师范学院。《通知》要求:对口支援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的支援与合作。
2002年7月16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与新疆高等师范学校对口支援协议签字仪式”在教育部举行。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马欣荣、新疆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副校长张海峰代表学校在《华东师范大学对口支援新疆师范大学的协议》上签字,东北师范大学副校长杨忠、伊犁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洛合达尔汉代表学校在《东北师范大学对口支援伊犁师范学院的协议》上签字,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逄广洲、喀什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化龙代表学校在《华中师范大学对口支援喀什师范学院的协议》上签字。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指出:对口支援学校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学校的工作日程;对口支援的学校要讲贡献、讲奉献、讲支援、讲实效。
2002年,对口支援学校做了大量工作。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为华东师范大学等3所学校增列定向硕士生名额,由支援学校组织单独命题考试,面向受援学校招收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教育部直属3所师范大学接受新疆3所高等师范学校的高级访问学者、骨干教师进修和优秀本科生插班学习等形式的对口支援工作已经落实。对口支援学校还在学科发展、科学研究合作等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部师范司中小学教师培养处、华中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揭辉被教育部、中央组织部等7部委评为“全国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撰稿 林奇青
[高等师范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要求,2002年5月~11月,教育部继续组织对10所高等师范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对2所师范大学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根据评估专家组的考察意见,淮阴师范学院、安徽技术师范学院、安庆师范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赣南师范学院、湖北师范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的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为合格,辽宁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的本科教学工作分别评估为优秀和良好。
据统计,2002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10所高等师范学校,在评估期间累计增加经费投入12.19亿元,其中上级主管部门追加经费2.49亿元,学校自筹经费为9.7亿元,平均每所学校增加经费投入为1.22亿元。10所高等师范学校增加经费的使用投向分别为:基建费占63.97%,教学仪器设备费占14.43%,图书资料费占2.34%,校园网络建设费占1.49%,其他费用占17.77%。另外,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2所师范大学校均增加经费投入0.7亿元。
撰稿 李桂兰
[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
改革开放至今,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完成了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学历达标任务,现已逐渐转入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目标的继续教育阶段。当前以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为主体的县(市、区、旗)级教师培训机构在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任务艰巨。但全国县级教师进修机构建设比较薄弱,功能单一,亟待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为此,教育部于2002年3月印发《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是中国教师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主要任务是:(1)实施对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校长的继续教育;为本地区中小学校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承担本地区基础教育新课程、教材和教法培训等,成为本地区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培训、研究和服务中心。(2)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区内有关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协调、评价和服务工作,成为本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咨询和指导中心。(3)指导中小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学习和研究,推动中小学教师开展教改实验,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化水平。(4)为本地区中小学校开展校本培训和日常教学提供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的服务。
《意见》明确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1)要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原则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2)要按照少而精、专兼结合、合理流动的原则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3)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领导班子建设。(4)要按照先进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硬件建设。重点加强有关适用于各学科教师培训的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格实验室、教育心理实验室、图书资源(包括文本资源和远程教育资源)等设施设备的建设。(5)要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卫星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等远程教育所必备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环境和资源建设。(6)要遵循成人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教师继续教育。(7)要树立开放意识,通过与高等学校、电大、教科研等机构开展联合或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积极探索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为主、多元的、适应时代发展的办学形式,提高培训机构的综合实力。(8)要了解中小学,研究中小学,服务中小学,与中小学校建立密切的伙伴关系。
《意见》对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领导和管理提出要求:(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把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决定》精神,落实基础教育适度优先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各县级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好一个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责任,要制定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规划,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能和分工,协调并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2)要确保县级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经费来源。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要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3)要加紧制定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有关法规政策。(4)要加强对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和办学质量的督导和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水平作为评估当地基础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督导部门要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教育部将制定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评估标准,并在全国建设一批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以促进各地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撰稿 唐京伟
[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
2002年,教师教育信息化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广大中小学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教育部在前期试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的合作,推广“英特尔未来教育”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试验项目,截至2002年11月30日,全国共计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10.5万名教师接受了本项目的培训。
鉴于“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在中国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中效果较为显著,2002年,教育部决定与英特尔公司进一步合作,将该项目继续延伸到师范院校。通过对师范院校教师的培训,并鼓励他们在其教学领域开展教学研究,将未来教育所倡导的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与中国的教师教育信息化实际需求紧密结合,更好地激发广大师范院校的教师参与信息化教学实践的热情,改造他们的教学,通过改变他们的教学行为,使师范生感受到信息化的气息,在接受信息化教学能力的培养过程中受益,促进信息技术在师范院校教学中的应用。11月下旬,该项目正式启动,已有10所师范大学、40余名教师接受了骨干教师培训。
撰稿 鹿旭忠
审稿 袁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