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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与研究生教育
200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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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2002年3月26日~27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会议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至立、王洛林、路甬祥主持,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岚清出席开幕式。会议听取了陈至立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工作情况及今后改革与发展的一些设想的汇报,部分学位委员会委员就加强学科建设、调整学科结构、发展高新技术学科、培养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等问题发了言。

  李岚清在会上讲话,指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家学位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也是整个高等教育的最高咨询机构,要关注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面对中国加入WTO之后的挑战,高等教育一定要抓住机遇,一靠结构调整,二靠体制改革,三靠高科技,加快改革和发展。第一,加快高等学校内部体制改革和学科建设的步伐,适应理工并举,文理交叉,体现多学科的优势,融合、形成多学科协同作战的体制,才能在创新方面更有基础。第二,每所高等学校都要办出自己的特点,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自己的优势做强、做大。第三,支持和鼓励中外合作办学,选择名校,在中国弱势学科的层面上开展合作,保证质量。第四,发挥远程教育的作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把教育办到贫困地区去,尽快提高当地教育的标准和教学水平。第五,规范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活动,要鼓励支持发展,也要加强管理,尽快走上依法办学、规范办学的轨道。第六,继续推进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李岚清强调,研究生教育要认真搞好科学的规划,适度超前发展,要立足国内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同时继续支持和鼓励出国留学;要加强研究生的道德修养、综合素质培养,首先要注意培养人的品格,在学术道德上严格要求;要继续解决好拓展基础、扩大知识面的问题,要注意吸收国际最新的内容。专业学位工作要加强。要支持西部开发和国防建设。李岚清在讲话中还强调,要深化学位工作的改革,继续完善学位制度,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学位管理体制,推动学科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副秘书长、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就一年来的工作和下一阶段工作的安排等情况,向会议作了报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2年工作重点是:(1)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方针,根据中国入世后经济结构调整、管理体制改革和就业市场变化的趋势,有序、有效、加快调整和优化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科结构、类型结构和地区布局结构。(2)牢牢抓住研究生教育质量不放,坚持数量、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努力实现研究生教育规模、质量的同步发展。(3)继续加快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法制化建设进程。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使行政管理更加科学、有效、透明、公开,充分保障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4)继续深入研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改革,逐步形成以国家宏观管理与高等学校自主办学有机结合,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做好2002年下半年启动的包括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在内的第九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开展第九批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调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组成及工作方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2年工作要点、军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等议题,讨论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报告》。

撰稿 卢晓斌

 

  [专业学位教育工作]

  2002年,专业学位教育贯彻落实全国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改革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收工作。2002年对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招考、录取等环节进行改革,使之逐渐规范化、制度化,以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保证生源质量,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分数线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划定。培养单位根据考生全国入学考试成绩和录取限额,择优录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9所大学,以及部分办学质量较高、声誉较好的培养单位,在部分专业学位类别,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自行确定录取分数和人数。并将逐步实行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录取限额和录取政策。(2)各招生院校成立在职攻读专业学位招收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招生办法、录取政策进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保证生源质量。(3)招生院校每年的报考录取比例、平均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将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专业学位教育评估的指标之一。(4)对于报考录取比例、平均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排名靠后的院校进行质量跟踪,如连续几年处于靠后位置,国家将对其采取限期整顿、减少招生录取限额直至停止招生等措施。

  二、开展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试点工作。批准了北京大学等30所高等院校为EMBA教育培养院校。EMBA英文全称为ExecutiveMasterofBusinessAdministration,直译为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是一种主要面向企业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的硕士层次的管理教育。EMBA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具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掌握系统的现代管理知识和国际经济、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具有国际经营战略头脑和总揽全局的决策能力,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企业家和高级职业经理人。招生对象为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有8年或8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应有4年或4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

  三、完成工商管理硕士(MBA)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对54所MBA试点高校进行了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印发了《关于公布通过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教学合格评估单位名单的通知》,53所院校通过了教学合格评估。

  四、启动军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军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批准国防大学等14所院校为首批军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院校;制订并印发了《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成立了全国军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14所院校于2002年10月开始正式招生,培养目标是军队中(高)级指挥岗位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五、启动会计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论证工作。经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协商,开展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证工作,并成立了专家论证小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论证工作正在进行。

  六、调整医学专业学位工作。启动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完成了考试大纲的编写、培养方案的制定,并开始招生。调整了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了肿瘤学等5个专业临床能力考核内容和要求。

  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工程硕士培养单位140个、工程领域36个、在校生规模3万人,2002年有5万余人报名参加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

  八、兽医专业学位工作。2002年新增8个硕士单位,至此,全国共有培养兽医博士单位2个、硕士单位17个。在学兽医博士研究生86名、兽医硕士研究生560名。成立了兽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分析与跟踪调研小组,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暨培养工作会议,形成了《全国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方案》。

  九、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全国有39所高等农业院校、2个科研单位共41个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构;共有4170名学生在职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组织编写了《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系列教材》,公共课《推广理论与实践》《农业传播与沟通》的教材编写已基本完成。成立了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质量分析与跟踪调研小组,并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推广硕士培养与管理工作研讨会。组织申报了“十五”重点课题“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研究”。

撰稿 雍翠菊 黄宝印 欧百刚 陆 敏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经学位授予单位推荐、省级初选、同行专家通讯评议、专家会复审并对外公布征询异议后,2002年10月19日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2002年97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根据《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和《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教育部对优秀论文作者给予了奖励。

撰稿 任增林

审稿 周其凤 王亚杰 李 军

 

  [新批准授予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合作办学项目]

  200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共批准了61个授予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项目,名单如下:

  1.北京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培养社会工作(中国社会工作)文学硕士(第一期项目);

  2.北京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培养临床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硕士(第一期项目);

  3.清华大学与美国天普大学合作培养法律硕士(第一期项目);

  4.清华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培养工商管理(金融与财务)硕士(第三期项目);

  5.北京工业大学与美国城市大学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第四、五期项目);

  6.北京工业大学与美国陶森大学合作培养应用信息技术理学硕士(第一期项目);

  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威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培养计算机科学硕士(集成电路设计方向)(第一期项目);

  8.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第三、四、五期项目);

  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合作培养商学(国际会计、金融)硕士(第四期项目);

  10.北京理工大学与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合作培养“职业技术教育”理学硕士(第一期项目);

  11.北京理工大学与美国史蒂文斯理工学院合作培养微电子学与光子学、电信管理、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硕士(第一期项目);

  12.北京理工大学与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合作培养软件工程、通信与计算机硕士(第一期项目);

  13.北京理工大学与美国犹他州立大学合作培养信息技术、国际经济专业理学士(第一期项目);

  14.北京科技大学与比利时鲁汶工程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多媒体与虚拟现实硕士(第二期项目);

  15.北京科技大学与美国得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第一期项目);

  1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法国国家企业管理教育基金会合作开设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2002、2003、2004年招生项目);

  1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合作培养会计学硕士(第三、四、五期项目);

  1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美国印第安纳威斯林大学合作实施英语等专业学士学位教育(四期项目);

  19.北京联合大学与英国佩斯利大学合作实施国际商务学士学位教育(四期项目);

  20.南开大学与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合作培养医院管理硕士(第一期项目);

  21.南开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培养现代物流硕士(2003、2004年招生项目);

  22.天津师范大学与韩国大佛大学合作培养情报学硕士、教育行政学硕士(第一期项目);

  23.天津商学院与澳大利亚查理.斯窦大学合作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学士学位教育(2003、2004年招生项目);

  24.大连海事大学与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合作实施电子商务等专业学士学位教育(2003、2004、2005年招生项目);

  25.哈尔滨医科大学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合作培养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硕士(2003、2004、2005年招生项目);

  26.复旦大学与美国华盛顿大学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EMBA)(第一期项目);

  27.复旦大学与挪威管理学院合作培养变化管理(含:信息通信管理)硕士(第五、六期项目);

  28.复旦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合作培养语言(英语)教学硕士(第一期项目);

  29.复旦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培养社会工作硕士、社会行政管理硕士(2003、2004、2005年招生项目);

  30.同济大学与美国得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EMBA)(第一期项目);

  31.上海交通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合作培养技术管理硕士(MTM)(第一期项目);

  32.上海交通大学与南洋理工大学合作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第一期项目);

  33.上海海运学院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第六、七期项目);

  34.东华大学与加拿大卡尔顿大学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第一期项目);

  35.上海财经大学与中国银行、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合作培养金融方向工商管理硕士(EMBA)(第一期项目);

  36.上海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合作培养会计学硕士的批复(第一期项目);

  37.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培养“运输及物流管理”学士(第三、四、五期项目);

  38.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培养物流管理硕士(第一期项目);

  39.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合作培养国际经济法法学硕士(第一期项目);

  40.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培养经济学(国际商务)学士(四期项目);

  41.上海大学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合作实施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学士学位教育;

  42.南京大学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合作培养国际工商管理硕士(第三、四期项目);

  43.南京师范大学与美国马里兰大学合作培养刑事司法学硕士(第一期项目);

  44.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第一期项目);

  45.浙江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培养护理学学士(2003、2004、2005年招生项目);

  46.扬州大学与澳大利亚查理.斯窦大学合作实施“国际商务”商学士学位教育(第一期项目);

  47.浙江工业大学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实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第一期项目);

  48.浙江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合作培养教育管理硕士(第一期项目);

  49.杭州师范学院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合作培养教育领导硕士(2003、2004年招生项目);

  50.南昌大学与英国阿伯泰.邓迪大学合作培养信息技术、软件工程科学硕士(2003、2004年招生项目);

  51.江西财经大学与美国纽约理工学院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第三、四期项目);

  52.中山大学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第二、三期项目);

  53.中山大学与法国国家企业管理教育基金会暨里昂第三大学、里昂高等管理学院合作举办国际贸易高级专业文凭课程(第四、五、六期项目);

  54.华南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合作实施国际会计商学士学位教育(第一期项目);

  5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与英国利兹大学合作培养英语教学硕士的批复(第一期项目);

  56.电子科技大学与美国韦伯斯特大学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MBA)(第一期项目);

  57.贵州工业大学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合作培养项目管理硕士的批复(第一期项目);

  58.云南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合作培养英语语言文学硕士(2003、2004年招生项目);

  59.云南财贸学院与澳大利亚查理.斯窦大学合作培养国际会计商学士(四期项目);

  60.云南财贸学院与美国库克大学合作培养国际商务商学士(四期项目);

  61.西安交通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信息管理硕士(MIS)(第一期项目)。

撰稿 卢晓斌

 

  [2001~2002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情况]

  2001~2002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博士

硕士

合计

14706326

8879921668

哲学

2633

979124

经济学

8556

60672675

法学

6159

50651680

教育学

197

1851503

文学

64811

56361360

历史学

3112

109771

理学

281327

7037818

工学

496861

278453189

农学

64833

2289358

医学

2444145

95713486

军事学

91

1151142

管理学

76528

64732193

专业学位

881

137385069

注:括号中数字为总数中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博士、硕士学位的人数。

 

  [授予名誉博士学位情况]

  200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北京大学授予吉尔吉斯总统阿斯卡尔.阿卡耶夫、英国牛津大学校长科林.卢卡斯、哈萨克斯坦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日本早稻田大学总长奥岛孝康名誉博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授予厄瓜多尔总统古斯塔沃.诺沃亚.贝哈拉名誉博士学位;中国林业科学院授予芬兰总统塔里娅.哈洛宁名誉博士学位;浙江大学授予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名誉博士学位;同济大学授予德国总理格哈德.施罗德名誉博士学位;天津大学授予英国化学家吉尔伯特.斯托克名誉博士学位;湖南大学授予美国化学家理查德.N.扎尔名誉博士学位;吉林大学授予乌克兰国家院士维克多.斯科彭科名誉博士学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授予德国法学教授马丁内克名誉博士学位;郑州大学授予日本医学专家濑在幸安名誉博士学位;华侨大学授予香港企业家许东亮、日本华侨陈(火昆)旺名誉博士学位;山东大学授予美国学者杜维明名誉博士学位;山西大学授予德国数学家贝尔特.尤根名誉博士学位。

撰稿 王立生 龚华芳

 

  [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

  2002年10月12日~13日,“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2002年年会”在湖南长沙召开。教育部副部长周济出席会议,并就研究生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研究生培养质量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创新等问题作了报告。会议通过了联席会秘书长韩启德院士作的“关于院长联席会2001年度工作的报告”。与会代表围绕“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等议题进行了讨论。

撰稿 赵玉霞

 

  [中德两国签署互相承认学位证书协议]

  2002年4月9日,中国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和德国外交部国务部长弗尔马在德国柏林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等值的协定》。根据协定,两国的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等值,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两国在校大学生和已大学毕业人员进入对方国家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学习和深造,以取得更高学位。

撰稿 王立生 龚华芳

审稿 周其凤 王亚杰 李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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