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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纪检监察
20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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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2003年2月23日~24日,教育部党组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至立在会上作了《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讲话,教育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周济主持了大会,教育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张保庆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中纪委委员、教育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淑兰作了题为《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教育战线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工作报告。

    陈至立在讲话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要从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事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世纪头二十年,是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学校是培养人的基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关乎国家的前途命运,有什么样的行风、校风,关系党的教育方针的落实,教育系统要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教育系统各级党政领导要坚持从我做起,既要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又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从严治教,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田淑兰在工作报告中充分肯定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近五年来,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提出要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努力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2003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要工作是: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好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依纪依法严厉打击腐败分子;集中力量纠正以教育乱收费为重点的行业不正之风;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教育战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2003年内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要切实负起总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抓紧抓好抓实。田淑兰在报告中强调,要高度重视和深化纠风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总体要求是: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点:一是在农村贫困县坚决落实“一费制”;二是在城镇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为此要抓好10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纠风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督促各地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切实保障学校办学的必要经费;督促各地严格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一律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研究制定其他地区义务教育“一费制”办法;坚持制度创新,探索建立教育收费听证制度,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高中择校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缩小校际间差距;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收费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

    为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理论研究,会议期间成立了中国监察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纪委和国务院纠风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部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71所直属高校的纪检监察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撰稿 王新民

    [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2003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步得到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采取多种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反腐倡廉整体合力。各级纪委组织协调能力不断提高,积极做好任务分解,开展监督检查,有的还进行责任追究。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部直属机关31个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直接听取主要领导的汇报,提高了领导干部做好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有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巡视,还有一些高校坚持领导干部对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年终报告的做法。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广泛深入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的纪律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廉政谈话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与有关部门配合对部直属机关新提任的司局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各地各校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开展了公务用车、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等专项清理,狠刹奢侈浪费之风,解决了一些领导干部不廉洁的问题。一些地方和高校还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制订或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具体规定,增强了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廉洁自律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的突破。2003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9261件,结案8120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查处728件;共处分党员干部8000余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32人,厅(局)级干部5人;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在查办案件中,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和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旗帜鲜明,坚持原则,严格执纪,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同时,认真履行保护职能,及时澄清反映失实的问题,保护了一批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在查办案件中,注意把握政策和策略,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水平。加强了案件审理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信访举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国教育纪检监察系统共处理信访举报105881件(次),为查办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

    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重点工作,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2003年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五、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2003年是高校招生考试提前举行并且全面实行网上远程录取的第一年,同时面临着非典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大了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教育部先后制定印发了《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期间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考试和录取期间,教育部共派出4个执法督察组,对13个省(区、市)招生考试录取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各地方、各高校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深入招生考试录取现场,参与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信访,查处违纪案件,推进了国家招生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招生改革的顺利进行。

    六、源头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着力于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三项改革。教育部向社会公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5项,另有5项改变管理方式,加强了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管理和监督;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了教育部系统政府采购行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化校务公开,拓宽了群众民主监督的渠道。《教育部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意见》逐步得到落实。各地和各高校在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基建工程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实施会计委派、健全经济责任制、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制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一些地方和高校还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要求向院系延伸,进一步加大了对权力监督的范围和力度。

    七、调查研究和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果。根据中央纪委和监察部的统一部署,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和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广泛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教育纪检监察工作新的实践理论研讨活动,完成了一批具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些地方和高校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了依据。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和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订反腐倡廉规章制度,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水平。驻部纪检组在中央纪委直接指导下起草的《关于高等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已进入最后审定。

    八、教育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干部结构不断优化,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一批素质较好、年轻有为的同志加入到了教育纪检监察队伍中。据统计,2003年全国省级和教育部直属高校专职纪检监察干部668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4%,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达到13%;干部中,45岁以下的占26%。二是干部培训的领域不断拓展,层次不断提升。2003年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先后组织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国外考察和跨境培训,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拓宽了工作思路。三是开展了表彰先进活动,进一步振奋了精神。

    但是,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还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当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许多令人忧虑的现象和问题。近年来高校违法违纪案件一直居高不下,重大经济案件时有发生;一些不正之风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在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以及学术活动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群众反映强烈。二是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一方面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有利条件,同时也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三是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撰稿 曲吉山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2003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各省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全面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两项重点工作是: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初中必须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高中必须执行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到年底,已经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所有22个省(区)农村中小学校实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减轻农民经济负担17亿多元。与此同时,全国31个省(区、市)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全部作出了“三限”规定,并得到较好落实。

    2003年10月下旬,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北京、四川、湖北等12个省(市、区)的学校收费管理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各地也派出检查组2万多个,检查了35万所学校。共查处违规收费案件9550多件,查出违规收费8.53亿元,已清退6.39亿元;并对2488名有关责任者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395名校长被撤职。

    2003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实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地提高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使学生、家长交费明明白白,学校收费清清楚楚。据统计,全国中小学收费公示面达到90%以上,高校达95%以上。

    一些省份出台了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的处罚办法或处分规定,实行“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的管理办法,促进了学校收费的规范管理。上海、天津、福建、贵州、吉林、重庆、宁夏、青海等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行风评议中群众满意率均达到80%以上,有的达到92%。北京市群众在对政府工作部门评议中,对教育部门满意率也较上年有大幅度提升。

    2003年,教育部积极开展工作,在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改造薄弱学校、实现教育均衡化发展等治本方面取得新进展。据测算,2002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达359亿元,占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投入的36.3%。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中,根据当年财政收入实际增长情况及时调整当年中央教育事业费预算,确保教育事业费增长比例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建立起了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的机制。

    2003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委和各地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完善助学制度,积极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2003年,中央拨款4亿元,为全国770万名家庭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拨款1亿元,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助学金;安排1.5亿元高校助学金贷款贴息和2.4亿元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

    教育部还会同价格、新闻出版部门制定政策,采取措施,降低学生用书费用,禁止学校在规定书目外统一为学生征订教辅材料。使一些省教材价格总体下调10%,减轻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一些省(市、区)采取有效措施对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实行最高额度限制,有效遏止了职能部门对中小学的摊派行为。

    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形成共同治理合力。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十分重视,2003年初,胡锦涛、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分别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8月,吴官正、何勇同志到教育部进行调研,吴官正同志就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了重要讲话。教育部党组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先后八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及进展情况。教育部还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教育部先后在2月和3月召开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同时制定印发了《教育部关于2003年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国教育系统内作出工作部署。

    2003年5月,经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同意,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建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印发了《教育部关于2003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报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各地执行。

    各地建立了厅局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部分市、县也建立了联合治理机构。绝大多数省(市、区)的领导亲自抓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江西省把2003年作为“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年”。上海市提出“要率先把上海市建设成教育收费规范的城市”。

    二、加强舆论监督,社会广泛参与。2003年,各地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力度,纷纷开辟专栏,向社会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宣传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和规定,宣传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国教育电视台制作了六期《取信于民——治理教育乱收费访谈》直播节目,光明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教育报开辟了“教育收费政策系列解读”,解答教育收费政策与规定,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许多省(市、区)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走进”电视,宣传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和有关政策、规定。有的省举办 “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接受群众电话咨询,及时解决问题。据统计,全国各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设立举报电话1.17万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管理更加规范,制度逐步健全。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要健全和完善收费听证、收费公示、校务公开、收费巡查、收费审计、乱收费责任追究“六项制度”,用制度来增强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收费观念。各地按照要求,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取消了一些市级政府出台的收费项目,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在各地党委、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党委)的领导下,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当好参谋助手,积极提建议、出主意,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的作用,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付出了艰苦的努力。

    当前在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违反规定乱收费的现象在一些学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一些基层政府和社会有关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三是“一费制”和公办高中“三限”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四是政府教育投入的增长跟不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经费困难;五是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和部分学校存在挪用、挤占教育收费收入的现象,加重了学校的办学困难。

撰稿 张其华 曲吉山

    [吴官正同志到教育部调研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2003年8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到教育部就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在听取了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吴官正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强调指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切实解决一些学校乱收费的问题,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他强调,治理教育乱收费,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一费制”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的落实。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行教育收费听证、收费公示、收费巡查督导、收费审计和校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收费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做到防范在前。对仍然我行我素,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全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事业。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李至伦等参加了调研。

    [表彰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自1995年和1998年两次表彰活动之后,2003年再次在教育系统中开展了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经过层层推荐选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各省(区、市)纪委、教育工委、教育厅(教委)党组审批同意,教育部决定对1998年以来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突出成绩的81个先进集体和10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撰稿 曲吉山
审稿 刘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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