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政策法规 > 政策文件 > 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 > 来华留学
中华文化研究项目申请办法
2004-11-30    

字体大小:

  为支持外国学者来华从事中国文化和历史的深入研究,了解现代中国,中国教育部设立“中华文化研究项目”,并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秘书处负责此项目的管理。

  一、资助研究领域和方式

  1. 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哲学、教育、经济、古建筑、艺术史及中医、针灸等专业领域的研究工作。

  2. 申请人须在中国导师的指导下或与中国教授合作,在指定的中国高等学校开展研究。

  二、申请途径和资助期限:

  1、申请人可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或通过有交流关系的中国大学、学者及中国大使馆、领事馆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中华文化研究项目”资助。

  2、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按照中国高校的校历,请申请人选择每年的二月至六月或九月至次年一月来华。

  三、申请人资格:

  1、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职称;

  3、有固定职业,专门或主要从事中国文化研究,并出版或发表过中国语言、文化、历史等方面的专著或论文;

  四、资助内容、标准

  1、 免交研究费、住宿费;

  2、 提供免费的紧急医疗服务;

  3、 每月提供研究补助费3000元人民币;

  4、 一次性提供图书资料费750元人民币;

  5、 经指导教授或合作教授同意后,在1000元人民币以内据实报销根据研究计划进行的学术旅行的费用。

  五、申请材料

  1、《中华文化研究项目申请表》(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印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学者本人发表过的著作和论文清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在华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4、申请人本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的推荐信;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以上申请材料请申请人于预计来华前三个月寄达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批准与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委在接到申请材料45天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中华文化研究项目”资助批准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径寄申请人本人或寄送中国大使馆、领事馆转交申请人。

  七、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来华部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编:100031

  电话:0086-10-66413253, 66413132

  传真:0086-10-66413255

  E-mail: Laihua@csc.edu.cn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公报显示:幼儿园在...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
·2012年数据:全国在...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