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发中心函[2009] 54号
有关部属高校: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国科发市字[2007]565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科技部于2008年8月开展了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试点工作,确定了大学、科研机构、技术交易机构等76家技术转移机构为首批示范机构。为进一步带动技术转移机构整体服务能力的提升,促进先进技术向产业集聚,加强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规划要求,今年将开展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试点工作,请按《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09]099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及相关材料请见“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的产学研合作栏目。
请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文件于4月18日前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产学研合作处。
联系人:邢飞飞 电话:010-6251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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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jhsb@cutech.edu.cn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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