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发布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为贯彻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际,请各学院根据“申请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0-2012年)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指南(教学类)”要求,及时开展“教学实验平台建设”和 “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两类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浙江中医药大学实验教学委员会讨论,浙江中医药大学校领导批准,浙江中医药大学2010-2012年申报的项目大致确定。
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根据申报工作指南(教学类)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和项目申报书;
2. 参考“******建设规划提纲”样式完成学院相应的“教学实验平台建设”和 “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 2010-2012年建设规划;
3. 因本次任务紧迫,(2010-2012年)所有申请项目均要求6月9日下班前上交电子稿与纸质稿各一份到实验实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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