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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详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于相关具体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享受四大优惠
到城乡基层一线工作,既能实现就业,又能得到锻炼,是大学生就业的大方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通知》提出实行四项具体鼓励政策…… >>详细
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取消落户限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70%以上的大学生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这已成为大学生就业的主要渠道,但这一渠道还不够通畅,相关制度和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通知》提出了完善落实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详细
重大科研项目单位聘用优秀毕业生享受补助
为提高骨干企业人力资源质量和科研项目质量,对于有技术专长、优秀高校毕业生等,要采取相应的鼓励政策。《通知》提出三项措施…… >>详细
毕业生自主创业享受“一条龙”服务
自主创业是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增长点。据有关调查,目前应届毕业生中自主创业的比例仅为0.3%。创业难度很大,潜力也很大,今后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和服务力度,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通知》对此提出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详细
四类困难毕业生享受多项就业援助
《通知》要求强化对四类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一是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高校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二是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各地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活动…… >>详细
相关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 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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