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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障碍不是平均主义
2002-11-06    蓝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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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多家报纸刊出了某著名经济学家针对我国创业投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所发表的见解。该经济学家指出:中国的主要问题仍是平均主义思想占主要地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和进一步的改革。他要求扫除平均主义的观念。在谈到企业家、科技人员以股票期权方式参与创业投资会得到高收入时,他强调:“我好几次对那些企业家、发明家讲,给你的股权你就要,给你的奖金你就应该拿,你不要别人也都不好意思要。”“因为这是你应得的,你不能不要……”读毕有些不解这处:创业投资活动有着多元主体,不清楚该经济学家所讲的慷慨地想给企业家们股权的人是哪一类主体?是私企老板呢?还是国企的政府主管部门?这又同平均主义思想有何关联?依笔者拙见,若主体是指私企老板,该说法恐没什么意义。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私企老板将部分股权授予公司经理或技术骨干的事情很常见。如今若有国内的私企老板欲仿效此举,当属政党的资产组合行为。不论外国还是中国,如果一个私企老板希望从资产归属方面激励专业人士,将他们的利益同公司的利益更为紧密地连结在一起,因而决定将一部分公司资产以股权(期权)的形式转让给他所中意的经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在对方亦愿意接受的时候,两个权利主体便实现了一宗交易——老板拿出自己资产的一部分“购买”了经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们的专业技能,对方则得到了新的收入。他们是在双方自愿并预期双方都能获取更大收益的基础上,将各自的合法权利作了交换。如若日后有风险和损失,亦是自行承担后果。这样的交易没有涉及和伤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这同普通的商品交易中,顾客同意按店主的开价购买某种商品是一样的,并不存在一方愿意“给”,而另一方“不敢拿”的问题,这不需要经济学家去动员一方大胆地去拿,又何来平均主义思想构成了障碍?但如果“给股权”的主体是指国企的政府主管部门,则是现实中存在的一个大问题。

  问题就在于,当前一些地方的企业改制中,搞经理持股很是时髦,不过,授予经理资产权(经理持股)活动是由计划经济式的政府行政手段推行的。在这类创业投资活动中,国企经理的产生并非来自机会均等下的市场公平竞争,而仍旧是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委任的产物。而且,从产权意义上看,企业资产是“卖者缺位”的。政府部门本是国企资产的监护者,而非所有者。所有者是包括企业职工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也就是说,与私企老板不同,政府部门掌握的是一种公共权力,而非个人资产所有权。如今一些地方的改制是由作为国有资产监护者的政府部门使用公共权力,授予其所委任的董事、经理们将一部分企业资产转到自己手中,甚至可动用公司资金为他们购买股份。如此,原本是作为国有资产监护者的董事、经理们便以个人持股的方式把国有资产分掉了。在这类监护人转变为所有人的过程中,你鼓动专业人士要敢于拿,那么,原所有者们的选择权该如何体现?企业职工们的合法权益又该怎样体现?难道可以不去顾及吗?犹如一个人口很多的家族在分家的时候,监护者行近水楼台之便,将大量资产卷入自己手中,这同监守自盗、趁机抢掠的行为有何区别?

  诚然,国有企业由于产权不清而陷入效率低下,资源徒耗的怪圈,不改革没有出路。但我们亦应看到,国企制度又具有为职工及社会降低风险、维系稳定的作用。这是个低效和低风险并存的体系。在否定该体系的企业改制中,试图追求效率的同时也会丧失原有的为职工及社会降低风险、保持稳定的功效。因此,国企改制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改,而在于怎样改。改制要有公正的基础和起点,要体现所有者们的选择。如果没有一个公正的基础和起点,只是让少数人黑箱操作并占有机会,而让多数人负担成本和代价,一边是政府部门用行政手段推行“经营者持股”,另一边是众多职工的利益失去保障,甚至只能下岗,那么,这样的创业投资活动将难以得到众多职工的支持和拥护,追求经济效率的改制初衷也将难以实现。

  当前,凡国有资产进入市场交易的领域中,主要的问题并非什么平均主义思想占了主要地位,导致普通人对创业者、企业家以自己的技能合法地取得高收入不满,而在于实际支配国有资产的主体中有着太多的公共权力的私有化、资本化行为,已经和正在造就着社会的分配不公,滋生着愈演愈烈的贪污腐败。许多普通人的不满并非是平均主义思想回潮,而是对以创业投资为名,用公共权力攫取私人利益的不满,是对少数人以权暴富的不满。这才是事关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改革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情。对此,社会仅仅应当如那位经济学家所言的去扫清平均主义的思想障碍吗?

  (摘自《北京青年报》2001年6月11日第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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