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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教育改革有序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展开,一些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增强了教育发展的生机与活力。比如,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开展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入学考试试点,去年高职单独录取考生约66万人。清理规范高考加分政策,调减加分项目和分值。围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论证。在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方面,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研究制定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学校科学民主管理机制。在促进办学体制改革方面,为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对不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予以清理和纠正;有的省份出台了具体政策措施,破解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障碍。支持高水平民办学校发展,首次批准5所民办高校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在加快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统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加强教育督导问责,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强化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建立部部合作、省部合作新机制,逐步推进向地方放权、向学校放权。在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方面,深化中俄、中美人文交流机制,推进中欧、中英人文交流机制建设。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力度,批准合作成立上海纽约大学、温州肯恩大学等。积极发展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推进中华文化“走出去”,新建36所孔子学院和131个中小学孔子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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