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干细胞研究遭法院禁令
截至2009年,这一条款每年都随有关部门的拨款法案获得通过。奥巴马政府解释说,对胚胎干细胞研究的新规定并不与之冲突,因为联邦资金并不资助破坏胚胎的过程,只是资助对已取得的干细胞系的研究。但兰伯思法官认为如此区别“过程”和“结果”并不合法。他在裁决书中写道:“如果一项胚胎干细胞研究中的一个步骤或一部分导致了胚胎破坏的结果,那么整项研究都不可获得联邦资助。”
若兰伯思的裁决生效,那么5400万美元用于干细胞研究的联邦资金不得不冻结,22个定于9月接受审批的相关研究项目也将搁浅。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院长弗朗西斯·科林斯对兰伯思法官的裁决表示震惊,他说:“这项裁定可能对生物医学最具前途的一个领域构成严重破坏,而且出现在我们开始取得进展的节点上。”
向兰伯思法官提起诉讼状的原告之一,“夜光基督领养中心”的负责人隆·斯托达则对裁决表示欢迎,他说:“胚胎是未诞生的人类生命,应该被保护而不是被破坏。”但他同时表示,如果有办法不破坏胚胎而提取干细胞,他不会反对。
美国法律界人士认为,兰伯思法官有必要对他的裁决作出阐明,是否连带布什的政策也要一并否决。已经有不少科学家担心,可能连布什政府授权的有限的研究项目也无法进一步获得联邦资金支持。虽然还有私人资金资助干细胞研究,但是如果联邦资金撤出,美国胚胎干细胞研究将不可避免地陷入困境。
伦理困境 科学之结
在美国,共和党和社会保守人士往往将胚胎干细胞研究和堕胎问题联系在一起。自从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历史性地裁定堕胎合法化开始,美国政府就长期拒绝以联邦资金资助胚胎干细胞研究,因为该研究被认为很可能会鼓励妇女进行堕胎这一“杀害生命”的行为。因此,共和党总统布什2001年发布有关政策允许动用联邦资金资助已有项目,已经算是有所让步。然而,由于提取胚胎干细胞必须破坏胚胎,生命的保存与破坏这一伦理困境就成了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挥之不去的阴影。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opyright © 1994-2017 CERNIC,CERNET,京ICP备05078770号,京网文[2014]2106-306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