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构建是保障: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为了保障有序健康的信息化发展环境,《纲要》明确了信息化法治建设、网络生态治理和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的主要任务。
《纲要》提出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急用先行,加快制定网络安全法、电信法、电子商务法,研究制定密码法。
“如果缺少法律层面的协调作用,将影响数据化和信息化的健康发展,不管是保护个人信息,进行消费者维权,还是保护我国数据化资源、数据主权问题,都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宁家骏认为,此次纲要提出大力推进法律法规完善和建立,将有力推动信息化快速发展。
《纲要》在强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同时,也提出加强用户权利保护,研究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提出要依法管理我国主权范围内的网络活动,坚定捍卫我国网络主权。
庄荣文介绍,我国已出台反恐怖主义法,正在制定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是世界各国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哪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需要各国共同携手、加强合作,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安全,打击网络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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