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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字体: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1-12

IETF标准的种类

  IETF产生两种文件,一个叫做Internet Draft,即“互联网草案”,第二个是叫RFC,它的名字来源是历史原因的,原来是叫意见征求书或请求注解文件,现在它的名字实际上和它的内容并不一致。互联网草案任何人都可以提交,没有任何特殊限制,而且其他的成员也可以对它采取一个无所谓的态度,而IETF的一些很多重要的文件都是从这个互联网草案开始。   

  RFC更为正式,而且它历史上都是存档的,它的存在一般来讲,被批准出台以后,它的内容不做改变。RFC也有好多种:第一个就是它是一种标准;第二个它是一种试验性的,RFC无非是说我们在一起想做这样一件事情,尝试一下;还一个就是文献历史性的,这个是记录了我们曾经做过一件事情是错误的,或者是不工作的;再有一种就是叫做介绍性信息,其实里边什么内容都有。   

  作为标准的RFC又分为几种:   

  第一种是提议性的,就是说建议采用这个作为一个方案而列出。   

  还有一种就是完全被认可的标准,这种是大家都在用,而且是不应该改变的。   

  还有一种就是现在的最佳实践法,它相当于一种介绍。   

  这些文件产生的过程是一种从下往上的过程,而不是从上往下,也就是说不是一个由主席,或者由工作组负责人的给一个指令,说是要做什么,要做什么,而是有下边自发的提出,然后在工作组里边讨论,讨论了以后再交给刚才说的工程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查。但是工程指导委员会只做审查不做修改,修改还是要打回到工作组来做。IETF工作组文件的产生就是任何人都可以来参加会议,任何人都可以提议,然后他和别人进行讨论,大家形成了一个共识就可以产出这样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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