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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怎样看待我国社会分层的新变化
2007-09-06  中国网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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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看第一个时期。90 年代以来最大的政策变量,是小平南巡以后发生的。小平南巡后,全社会确立了市场经济格局,中央文件也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也就是说,从此我们承认是市场去配置资源,大大减少了由政府配置资源的比重。而市场竞争、市场配置资源是与特定的社会分层结构相关联的。如果仔细分析90 年代中期以来到21 世纪初,这段时间的政策变量对社会分层结构的影响,本人以为,两个方面的影响都存在。如果以中央说的“扩大中等收入者在全社会的比例”为目标的话,那么,一方面我们可以发现有利于中等收入层扩大的变量,另一方面,也可以发现不利于中等收入者比例扩大的变量。那么,究竟是哪方面政策变量的影响更大呢?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应该说这是一个理论假设与证明的问题,需要实证的调查和大量数据的分析来证明哪方面政策变量影响大。

  具体影响的因素有哪些呢?90年代以来,首先是两大政策变量:一个是市场机制的引入,另一个是90 年代中期以来国有企业改革。我们先看国有企业改革吧。从企业内部的关系看,应该说,90年代初以来的国企改革,相对而言,对于企业的管理层和技术层还是比较有利的,因为他们本来在企业里就有一定的控制权,他们自己也常常是改革的运作者,即使离开企业,他们也有更多的机会选择到其他的位置上去。而改革对于工人或普通的职工是不利的,他们在企业中的人数最多,就业机制转变以后,大量的失业下岗就出现在这个群体中。尤其是一些矿业、重工业和传统产业,工人、普通的职工的人数比例高,出现了大批的大量失业下岗人员。根据我在1998 年的一个全国调查数据,如果将下岗、待业都算在内的话,当时的城市失业率超过了10%。而且由于当时的保障体制不健全,对于“买断者”而言,一旦下岗失业,医疗、养老的保障也失去了。我曾经有一个研究证明,90 年代与80 年代有很大的不同。80年代体力劳动者在整个改革中获利比较多,农民,工人在80 年代收入上升明显。而90 年代以后呢,收入分配明显地有利于管理层、技术层。好的方面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收入倒挂的现象消失了,但,不好的方面是工人与普通职工的地位有很大的下降。

  再看看市场机制引入的直接结果。直接的结果是与市场接近的成为直接受益者。谁与市场接近呢?当然是做买卖的工商业层,所以,九十年代中期有一段全民下海、全民经商的浪潮。当然,由于我们的市场机制初建,很多环节都不健全,市场的审批环节还很多,市场竞争机会并不均等,于是,出现了很多官商勾结、靠批件赚钱的、市场寻租很普遍,所以,权力与市场搅在一起,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蔓延开来。再加上中国自古是关系社会,以家庭、朋友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体系极其复杂,这样就为权钱交易创造了极容易繁衍的环境条件,其实,家庭伦理为本位的东亚社会都有这个特点。所以,韩国、日本虽然已经高度现代化了,但权钱交易的现象还是频繁发生。从地方的部门利益看,与市场最接近的是工商、税务和银行,所以,老百姓谚语说:“地方上养着三条狼:工商、税务和银行,不信你就看楼房”。

  市场机制引入导致与市场最接近的工商层、老板层直接获益,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工商层、老板层也并不是铁板一块,内部也是分层的,我国当前的情况是,比较明显地分成两种:一种是大工商业主层与大老板层,另一种是中小工商业主层与中小老板层。迄今为止,我国的大工商业主层与大老板层,人数很少,绝大多数是中小工商业主层与中小老板层。根据2006 年底的调查,我国目前私营企业共465万户,私营企业投资者1184 万人,所有者权益超过1 个亿的企业仅占2.2%,人数很少,所有者权益的中位数仅为200 万,可见,即使在中国的企业主、老板层里面,绝大多数是中小老板。而且,目前在中国,做工商业经营、做买卖的绝大多数并不是私营企业主,而是个体工商户,其人数近年持续上升,目前我国的个体工商户总数超过2500 万户,个体工商业者超过5100 万人。如果再将那些没有正式注册的、农村中自行经商的、城市里各类人员包括失业下岗人员转而搞经营的等都计算在内,人数会大大增加。这样,与政策相关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政策导向究竟应该对谁有利?是在政策上导向上是向大资本倾斜?还是向中小资本倾斜?这就涉及到了我们对于未来社会分层结构的设计。前面讲到了,中央的总体思路是“扩大中等收入者在全社会的比例”,也就是说,未来的社会结构是中层为主体的,最高的和最低的人数和比例都是比较小的。如果比较世界各国的阶级结构,就会发现,世界上有两类阶级结构,一类是中产结构,就是上面描述的中产阶级为主体,比较典型的国家如瑞典、丹麦、挪威、德国、奥地利等。另一类是下层阶级为主体的社会,极少数上层大资产者,人数虽然不多,但是占据了该社会的大部分财产,这样社会的中间层很小,大部分人口处于下层,南美洲、非洲、东南亚和南亚一些国家是这种社会结构。所以,为使中间层逐步扩大,在各类政策上当然应该向中小工商业者倾斜。如果能够使中小工商业者在社会上的比例上升,如果能够使中小工商业者获得更多的利益,也是社会公众普遍获益的一个重要方面。

  以上所说的90 年代以来,两大政策变量: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引入市场机制,也造成了多方面、多层次社会与经济资源的重新配置。其中最主要的资源包括:房屋、土地、国有资产、矿产资源等。下面就逐个地分析一下这些资源重新配置中出现了什么情况,以及这些资源的重新配置对于社会分层产生了什么影响。

  首先是住房。城市住房体制改革是从90 年代中期开始的,十几年以后的今天,中国城市已经从过去的公有住房为主的社会变成了居民自有住房为主的社会。住房是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最主要的资源,如此大规模的住房资源的重新配置,利益的分配肯定不会是平均的,不平衡的现象很普遍。过去是单位分配住房,现在是市场化的出售房屋,这里面房屋资源配置原则也发生很大变化。房屋资源重新配置对于分层的影响也是两个方面的因素都存在。一方面,城市住房体制改革,还是使多数人获益了,目前我国城市居民自有房屋的比率超过了80%,这样的房屋自有率超过了欧洲和美国。最近的调查显示,在我国城市居民自有的房屋中,七成的居民是通过单位房改而获得的现有住房,三成居民是从市场上购买的房屋。单位房改,将单位房屋出售给自己的职工时,价格是比较低廉的,主要是考虑到了职工过去对于单位的贡献。而今天随着住房价格的暴涨,这些住房的价格也都大大膨胀了,所以,房改的政策还是使得职工特别是老职工获益了。另一方面,最近,城市房产价格急剧增长,这对于没有住房的年轻一代压力是十分巨大的。例如,北京市场上一套90 平米的普通住房,即使按2007 年1 月全市商品二手房均价8113.87 元/平方米计算(新房更贵),总价也要73 万,需要年收入6 万元的普通家庭不吃不喝积攒12 年。这种情况,有一点儿象我前面谈到的韩国汉城(首尔)分为有房产的富人与没有房产的穷人的状况。

  其次,我们看看土地政策。我们的城镇土地自1990 年国务院第55 号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后,土地的出租、批租就合法化了,从此房地产业迅速发展起来,房地产集团和房地产商也同步迅速成长。由房地产商去运作房地产,确实比过去计划经济、单位盖房效率不知道要高多少倍,所以,城市不再为没有房子发愁了。但是,房地产市场化以后,房产和地产资源的配置与过去的分配房屋发生了本质的区别。土地批租以后,人们就开始从土地上获利。城市住房体制改革中最为核心的问题是土地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以后,房地产商才能占有土地,然后才能盖房子。说是房价,实际上很大部分是土地价格。我们知道城市房屋价格暴涨是土地价格暴涨的结果。因为盖房子用的材料价格变动不大,价格剧涨的是土地价格。那么,巨大的土地价格收益被谁拿去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有个报告,说40%的土地收益被房地产商拿去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房地产商占的利益是太大了一些。所以,今天中国富翁排行榜,排在前面的,房地产商占了很高比例。如果从这个角度看,我们的土地政策就有很大的漏洞,因为它造成的土地资源的配置是对于大资本有利,而对于普通老百姓不利。我国宪法上说,我国城市土地是全民所有,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却是变成了房地产商所有,于是收益自然也就归大资产者了。我国城市土地出让、批租的时候,都是面积比较巨大的,没有巨额资本的人被完全排斥在外。所以,土地名义上说是全民的,但实际运作的时候,恰恰对于中低收入层为主的全民是不利的,对极少数巨额资本者是有利的。总之,从土地政策的变量看,这与前面说的应向中小资产者倾斜的思路是背道而驰的。

  第三我们看看国有企业转制中的问题。九十年代中期以后出现过国有企业转制的高潮,有些改为股份制了、有些破产了、有些原厂破产了但优良资产又被组合成新厂了、有些被卖掉了、被收购了,有些在“抓大放小”中被人承包了。总之,众多转制的新形式,转制中漏洞百出,不公正的现象比比皆是。正如香港教授郎咸平的演讲《格林科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中所置疑的,格林科尔总裁顾雏军疯狂地收购多家国有企业,收购的手法是借鸡下蛋,民间叫做“空手套白狼”。结果顾雏军被检查机关逮捕,真的涉嫌非法侵占国有资产。从公共资产分配是否公平的角度看,国有企业转制中确实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少数人侵占公共利益。而且,很多国有企业并购时,连资产评估都有很多漏洞。所以,总的倾向是广大职工和公共利益受损了,这对于社会分层结构的影响也是负向的。

  第四个方面是大家最近抨击比较多的矿产资源。根据法律,我国的矿产资源是全民所有的,国家从来没有同意过矿产私有化。但是,如果大家到各地去看看,矿产特别是煤矿私有化现象非常普遍。不少地方搞所谓改革,将煤矿等承包给私人矿主,当然在这个承包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权钱交易的不法行为。一些人廉价甚至是免费获得了全民的或国家的矿产资源,再到市场上去出售,这种无本万利的买卖富了一批人。煤矿主成了今日中国引人注目的富人群体。前一段时间,山西煤矿主在北京市场上购买豪华轿车、疯狂抢购商品房,让北京市的老百姓感到震惊。尤其是有两个方面的“反差”使人感到很不舒服。一个是煤矿主的富有与他们基础素质的低下之间形成强烈反差,非常刺眼,让人感到不舒服。另一个是,被他们剥削的煤矿工人艰苦的劳动、非人的待遇与这些矿主的富有形成的反差也十分刺目。所以,矿产资源如此不公正地配置,当然,对于社会结构的影响是两极分化式的,是中间层的缩小而不是扩大。

  除了以上四种资源之外,还有一种资源就是前面提到的组织资源,前面讲的四种资源都会受到组织资源的调配。组织资源可以调配房产、地产、国有企业、矿产,当然,这里面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利用组织资源干预其他资源最恶劣就是腐败行为,即利用组织资源为私人谋取利益。当然,有的时候是利用组织资源为小集团谋取利益,或为一部分人谋取利益,这里的情况就要复杂多了。但不管那一种情况,都会影响资源在社会群体中的配置,最终影响社会分层结构。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九十年代以来,第一个时期的政策变量,总的趋势是造成资源在少数群体中的聚集大大加快。房产、地产、国有企业、矿产等主要资源的配置,虽然也有公众普遍获益的方面,比如,单位房改使得职工获得了住房,但是,少数人聚集财富的现象比财富扩散的现象要更为突出。从调查数据上看,这一时期是我国贫富差距上升最快的时期。

  下面,我们再看第二个时期的政策变量。十六大以来新的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等执政以后,提出的理念就是民本理念: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总的来看,中央的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六中全会,在口号上使用的术语是“更加重视社会公平”。我们知道,自推进市场体制以来,我们在效率与公平问题上的基本口号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那么,目前的“更加重视社会公平”是不是否定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口号呢?我认为没有否定。“更加重视社会公平”是对于前述第一个时期政策取向的修正,使政策的基点向公平方面移动了一些,但是,并没有移过公平与效率之间的中心点,我们从来没有说过“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换言之,政策的基点还是处在中心线偏效率的一方。因为,中央一再强调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义。所以,在第二个时期的政策调整,是一种政策的微调,而不是否定了过去的政策。

  具体的说,这些政策微调的内容包括: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加强农村改革、重视农村公共事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创造积极的就业政策与和谐劳动关系、教育优先发展与教育公平、医疗卫生服务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谐文化与思想道德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城乡社区建设、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

  上述政策调整的趋势,很明显是增加公平方面的政策变量,是试图使社会资源的配置向普惠的方向调整。如果这些政策真的都能发挥作用,那么,资源和财富会更多地流向广大公众,这与扩大中等收入层比例的战略是一致的。当然,由于这些政策刚刚出台,要想观察政策变量后果的话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当然,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地区差异巨大的国家,要想通过政策变量调整社会结构,那需要相当长的时间。那么需要多长时间呢?我在前述的关于“丁字形社会结构”的论文里,曾经提出过,如果从2000 年算起的话,至少需要40 年时间,也就是说,如果政策变量方向正确的话,从今年2007 年算起,还需要33 年时间,才能够将中国调整成一个中等收入层为主体的社会分层结构。所以,社会结构的调整还需要我们长时期的努力。

  (李强: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院长,兼任社会学系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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