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摘录)
(1991年9月9日国务院令第88号发布)
第二十二条 集体企业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六)贯彻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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