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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于2009年10月10-12日在山东青岛召开了年度工作会议。26名教指委委员和代表,及相关出版社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分委员会主任委员顾宜教授、副主任委员麦堪成教授共同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由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承办。青岛科技大学马连湘校长、李庆领副校长出席了会议并致辞。
本次会议重点是审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本科教学指导规范",以及研究制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评估标准"。会上,顾宜教授通报了分教指委一年来的工作和成效,并提出了2010年的工作计划。
与会代表围绕我国高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专业的教学指导规范"定稿内容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同时对本专业明年开始进行专业评估试点提出了具体意见。
会议经充分讨论,就专业规范的修改达成以下共识:
(1)"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规范"中的知识领域仍为8个,分别为高分子物理、高分子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聚合物表征与测试、聚合反应工程、聚合物加工工程、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工程和高分子材料。
(2)规范不宜过细,但必须保证本专业最低要求,并突出各学校的特点。对知识领域和知识单元的要求应在保证本专业最低要求的情况下,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会议将原稿件中"共有8个知识领域(各学校可根据情况选择至少7个),56个知识单元(至少48个),共计278个核心学时(至少248个),63个选修学时。"修改为"共有8个知识领域,56个知识单元,共计278个核心学时,63个选修学时。各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教学的知识体系应至少涉及7个知识领域和40个知识单元,不少于200个核心学时。"
(3)为反映本专业理工结合的特点,将工程实践领域的核心实践环节"金工实习(2)",修改为"工程训练(2)",并列入选修实践环节。
(4)将创新课程列入核心创新训练单元,并要求"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的创新训练至少应涉及1个创新领域,1个创新训练单元,不少于16个核心学时。"。
大家认为,作为教指委文件,专业规范的文字表达一定要准确。
会议认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规范"已进行了多次修改,业已完善,应尽快上报教育部审批,并加强宣传和试点推广。由于近年来很多学校新建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会议确定按区域划分,组织教指委委员对所在地区新办的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进行调研,宣传专业规范的基本精神,同时发挥教指委委员单位的作用,带动新办专业发展。
会议还就专业评估标准的编写达成共识:
(1)专业评估标准的修改和完善由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美芳教授和秘书长赵长生教授等组成的编写小组负责,朱美芳任编写小组组长。
(2)专业评估标准(讨论稿)中关于工程设计与实践能力的文字,应进行适当调整,加以规范化。
(3)专业评估指标内涵的内容,由专业规范和评估的三个试点单位(四川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进行讨论和完善。
会议确定,2010年8月召开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2010年工作会议。
(四川大学 赵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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