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一行六人,于2002年9月17日至26日对陕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期间,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的情况介绍及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的说明;实地考察了延安、咸阳、宝鸡3市及其所辖的黄陵、宜川、礼泉、扶风、千阳、眉县6县和15个乡镇、30所中小学,听取了市、县、乡镇政府的情况汇报,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学校校长和教师进行了座谈和个别访谈。对于这次督导检查工作,陕西省政府和各市、县、乡镇政府都很重视,给予了大力的支持,省教育厅和各市、县教育部门及各级教育督导机构也给予了积极的协助和配合。现将督导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
去年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省政府及时召开常委会传达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决定》作了认真的部署。在国办《通知》下发后,省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优化教职工队伍,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意见》,对落实国办《通知》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提出了贯彻意见,并起草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初稿,正在征求意见,近期即将下发。各市结合实际情况,也出台了有关文件,认真加以落实。督导检查组认为:陕西省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积极认真,工作扎实,措施比较得力,成效比较明显。
第一、"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落实进展顺利,各级政府的职责基本到位。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的实际情况,对省、市、县、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委员会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作了进一步的具体规定。在强调以县为主的同时,细化了乡镇政府和村一级的责任。从我们所到之处了解的情况看,各县和绝大多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都落实得较好,绝大多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仍一如既往地在为教育办实事,在筹措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改造危房、调整学校布局、控制辍学率、维护学校治安和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第二、自2001年起,全省107个县的教师工资都已收归县管,并实行了由县财政统一管理, 统一发放,建立教师工资专户的"两统一专"管理体制,还建立了市、县领导责任制和财政、教育两条线的月报制度。除今年1-7月少数县因财政非常困难和财政收入受季节性影响的特殊原因而新欠教师工资2266万元外,教师的国家标准工资基本上能按月发放,有些县还发放了省津贴补贴。107个县中除20多个县可以自己解决教师工资的发放外,其余各县都要靠上级的转移支付解决。
第三、农村中小学人事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我们所到各县大都制定了关于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管理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和交流以及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由县教育局归口管理,人事部门积极协调配合。
在这一过程中,有些县还推行了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的"四制"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加强了学校的管理,调动了干部和教职工的积极性,使一些该清理的教师也得到了清理。咸阳市已清退乡村聘用教师1万余名,基本上实现了预定的目标。
同时,按照国务院和省里的文件规定,各县的乡镇教委已经或即将全部撤消,改设教育专干,小的乡镇1名,大的乡镇2名。从我们所到各县和乡镇看,这样做既精简了人员(原乡镇教委都有3-5名干部),节省了开支,又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第四、危房改造力度大,收效显著。全省在2001年初对中小学危房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的全面排查,查出全省危房总面积519万平方米,危房率达17.2%,其中C级危房138万平方米,D级危房325万平方米。由于各级政府的积极努力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2001年至2002年7月,全省共落实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14.0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配套7814万元,市县政府投入2.2亿多元,群众集资和社会捐资9亿多元。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有340.38万平方米危房开工改造维修,占全省危房改造总面积的68.58%;已完成危房改造面积295.06万平方米,占危房改造总面积的56.85%。目前C 、D级危房已基本消除,整个改造工程预计年内可基本完成。
陕西省在中小学危房改造过程中,把学校布局调整和新建校舍有机地结合了起来,起点高,步子大,成效明显。
除上述外,陕西省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中,还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对全面实现"普九"目标、巩固提高"两基"水平、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的教育作出了具体的规划,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出了新的部署,建设教育强县、教育强乡、教育强镇和特色学校、示范学校的活动正在进一步深入开展。同时,在控制辍学率、制止乱收费等方面也采取了许多得力的措施。乱收费的现象也得到了严格的治理。陕西省在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的教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势头很好,特别是高中后勤社会化动作大,成果显著。我们所看到的由社会力量兴建的学生公寓都建设得很好,且收费不高。
二、值得重视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和几点建议
通过这次督导检查,我们认为,陕西省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中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研究解决的问题。
第一、要进一步重视研究解决有关认识问题。这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关于对"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内涵的理解问题。在这次督导检查中,我们发现少数县级领导对实行这一体制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要的思想,少数乡镇负责人感到一身轻,因而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国办《通知》不积极、不主动。对此,建议省里深入组织学习,加强宣传、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二是关于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巩固和提高与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关系问题。发展高中阶段的教育势在必行,但要处理好与九年义务教育的关系以及发展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关系。在这次督导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县一方面存在盲目扩大普通高中规模的问题(有的高中准备到2005年将现有的30个班扩大到60个班,有的拟将现有43个班扩大到80个班,这个设想可能脱离实际,首先是教师难以解决),另一方面又对巩固提高"普九"水平有所放松,没有继续坚持"普九"的标准,也未能真正作到保运转,忽视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的已通过"普九"检查验收的中学仪器设备破烂不堪,实验无法正常进行,原因是没有经费更新和添置。有些中学和小学的活动场地也没有达标,有的根本没有活动场地。根据这种情况,建议仍要强调"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并要设法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首先是建设与发展,还要对坚持"普九"标准的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同时对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要根据国家和省里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科学地加以规划,严格进行审批。
第二、要切实重视研究解决教育投入方面的问题。
陕西省的财政比较困难。全省107个县,国家级贫困县就达50个,还有20个省级贫困县。我们所到的宜川县为国家级贫困县,2001年县财政收入仅1507万元,而财政支出为7168万元,自给率只有21%。其他非贫困县基本上都是"吃饭财政"。在这种状况下,尽管各级政府克服困难,努力解决教育投入问题,但仍难保证"三个增长"。1998年和2000年全省地方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速度分别低于同期内财政收入增长速度0.94%和1.53%;2000年预算内初中和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下降,分别只有10.4元和8.8元(1998年和1999年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为34.8元和42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为10.4元和10.5元,都很低。)此外,还留有一些历史欠帐。从今年开始,全省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又将给教育投入带来新的问题。面对上述情况,重视研究解决教育投入问题就十分紧迫,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
1、关于确保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不低于税改前水平的问题。据省里统计,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因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村集资政策的取消将减少7.22亿元,我们所到的一些县反映将减少原来教育投入的一半,学校建设、危房改造等所需资金更加短缺。按照规定,这部分教育经费应该通过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解决,但普遍反映是转移支付不足,达不到税费改革前的水平。
省贫县扶风县反映,该县教育经费缺口共8380万元,县财政总收入每年仅3千多万元(去年为3630万元),基本上只够发教师和干部的工资,很难再增加教育投入,而省里和咸阳市确定税费改革后给该县的转移支付为1443万元,即使全部用于教育,仍缺6937万元。同时,下面还反映,在转移支付中没有明确给教育的比例和公用经费的比例。根据上述情况,建议在转移支付时能逐级核定所需金额,如数划拨;在下达时应明确分给教育的比例,并规定其中公用经费的比例。
2、关于公用经费问题。我们所到各县,除黄陵县外,其他县的预算安排中公用经费均为零,有的县根本没有在预算中安排公用经费的概念。在这种情况下,学校的运转只得靠收取杂费,小学生每人每年40元,初中生60元,家庭困难的学生实行免交,学校所收甚微。多数学校只能维持最低水平的运转,无力改善办学条件。有些小学除了支付水电费和购煤取暖所耗费用外,所剩无几。建议一定要将公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应逐步增加。
3、关于"一费制"问题。按照现在颁行的标准,初中生150元,其中书本费110元,杂费仅40元,比过去还少20元;小学生92.5元,书本费24.5元左右,杂费比过去有所增加。建议应设法降低书本费,以增加公用经费,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现在书本费价格过高,出版部门核定的书价应该公示。
4、关于偿还旧帐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拖欠2000年底以前的教师工资8.53亿元和今年1-7月新欠教师工资2466万元,"普九"达标欠帐15亿多元,危房改造欠债8.09亿元。这些旧帐如何偿还,应该及早拿出办法,不宜久拖。建议省里对经济状况较好、财政收入较多的市县,应指导和督促他们作出计划,逐年偿还;对大部分财政困难、自己无力解决的县,要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帮助他们解决。在偿还这些欠帐时,首先应保证年内还清新欠的教师工资,不能再拖。
第三、要重视研究解决人事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二:
1、关于编制问题。我们所到之处都希望省里《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能尽快出台;在制定这一文件时能正确把握74号文所确定的四条原则,不可偏废,并应充分听取和考虑教育部门的意见;对单人单校要有特殊政策,应该单列,对30人以下的学校宜按班定编,如过去的1:1.3,因为现在村级小学多为20个学生左右,如按74号文的标准定编,一个教师也摊不上,这些村小就得停办。我们认为这些要求和意见值得引起充分重视并认真加以考虑,特别是后一条。如宜川县全县共有小学班级706个,其中25人以下的班级461个,占全部的65.3%,若按74号文执行,这些学校将无法开课,后果严重。
2、关于代理教师的清退问题。目前全省已无民办教师,但还有一定数量的代理教师,各地已开始清退。但从下面的反映和我们所了解的情况看,如一下子全部清退,无人顶替,势必影响很多学校教学工作的进行,并可能带来社会问题。因此,建议应逐步实施,边补边清。同时,清退代理教师的工作不能只靠教育部门来管,县级政府要有专人负责,因为很多实际问题首先是这些教师的补偿问题,教育部门解决不了。对代理教师如何补偿,省里也应制定相应的政策。
国家教育督导团赴陕西省督导检查组成员
覃立垣 游铭钧 罗鸿福
马长冰 纪登训 陈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