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团督查组一行6人于6月4日至12日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办《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期间,听取了自治区教育厅代表自治区政府有关情况介绍及财政厅、编办对有关问题的说明;实地考察了百色地区的百色市、平果县,贵港市的覃塘区,玉林市的桂平市、北流市、博白县、平南县等7个县(市、区),10个乡(镇),14所中小学校。所到之处听取了各级政府有关情况汇报,召开了有关部门、校长、教师座谈会,个别访谈了一些教师。现将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
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所到各地(市)、县(市、区)按照自治区政府贯彻国务院《决定》的意见[桂政发(2001)92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务实地开展了工作。
(一)“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正在逐步落实
1、全自治区109个县(市、区)中,已有91个县(市、区)把农村义务教育主要管理权收归县管,占县(市、区)总数的83.49%,还有5个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已收归县财政统一发放。
2、所到各地教师工资已由县财政按国家2001年标准发放。贵港市本级财政所管辖的教师还发放了地方补贴。平果县除了西部开发补助外,其它地方补贴也发到了教师手中。百色地区去年清还了拖欠教师10年的工资。
3、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教师工资,未发现截留挪用现象。
4、撤销乡教办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贵港市把撤销乡教办作为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突破口。经过缜密工作,现已实现预定目标。不仅分流了1400多名原乡镇教办的干部,每年可节约资金(工资和办公用费)达2500万元。更为重要的是为从体制上把教育人事权上收到县创造了条件,减少了中间(乡镇)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
5、严格控制各种收费。各地采取了教育行政部门与校长签订《治理乱收费责任书》,成立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设立收费监督员等措施,认真执行自治区政府的规定,收到良好效果。如贵港市近两年来没有一所学校违规收费。
(三)加快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
各地(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对本地中小学校舍危房都了如指掌,对危房的面积、等级、使用情况及形成原因等,都建立了档案并有录像;D级危房停止使用或拆除;制定了消除危房的实施计划。随着资金的到位,立项工程已上马,有的已如期交付使用。
(四)救助贫困生工作
百色地区开展了贫困生调查,开展“一帮一”、献爱心活动,开办民族班。地区行署党委、政府准备用财政减免30万贫困学生杂费和书本费,现正要求地区教委进行测算,估计每学年需6000多万元。如此项工作能顺利实施,不仅有助于百色地区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也为全国树立了榜样。博白县委、政府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开展扶持贫困儿童就读活动的通知》,把原来由个人的扶持活动落实到各单位,并将扶持单位和被扶助的学生一一造册,该县还实行了支援农村薄弱学校建设的责任制。
通过督查,我们认为,广西地方各级政府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自治区政府的《实施意见》上,态度积极,工作认真,初见成效,应予充分肯定。
二、需要深入研究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落实“以县为主”体制,建立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的保障机制问题
所到县(市),从目前工资来源看,程度不同地依靠上级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因广西新的教师编制、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还未下达,逐县核实财力,调整各级财政支出结构等基础性工作尚未到位,但如果上述基础性工作没做好,也就谈不上实行了“以县为主”体制,拖欠教师工资问题也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
(二)大量代课教师问题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广西基础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学生增加,但教师并未按新的需要核编,加之使用代课教师成本低,且不用财政负担,因此代课教师数量巨大。全区代课教师9万多人(现在全区中小学在编教师为39万人)。这部分教师工资是用教育费附加和收取的杂费支付的。大量代课教师的存在不仅影响教学质量和队伍稳定,而且直接影响到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工作。如果不能通过核编逐步地解决这个问题,将对农村义务教育产生不良影响。
(三)“普九”欠债的偿还问题
为了加快“普九”,广西举债建校较为普遍。玉林市共借贷10多亿元,1996-2001年偿还了4亿元贷款后,至今仍欠贷6.4亿元。贵港市欠债3.7亿元。北流市“两基”欠债7000万元,税费改革后,还债仅靠市政府每年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100万元。由于债务不能按期偿还,不断引发事端,影响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希望认真研究清偿债务的问题。在债务未能偿还前,要执行国办《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债权单位或债权人的工作,以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几点建议
(一)尽快下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调整中小学编制。逐县核实财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并确定自治区和地(市)两级工资性转移支付比例和标准,全面建立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的保障机制。
(二)核定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加大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三)继续把“普九”和巩固“普九”成果作为自治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尚未“普九”的地区要采取措施,不等不靠,积极推进“普九”工作。已实现“普九”的县(市、区),要加强监督和监控,防止滑坡。尤其是较早实现“两基”的地方,由于当时验收标准低,现在又进入初中入学高峰,一些学校校舍不足,办学条件差,“控辍”任务重,自治区政府对这些地方和学校的“普九”巩固提高工作应给予关心和指导。
(四)结合实际,理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首先,县乡两级政府要按照国办《通知》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以乡为主“转为”以县为主”。总结推广贵港市的经验,积极做好撤销乡教办的工作,既做到教育管理工作不“缺位”,又使机构、人员精简,工作效率提高。其次,对县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作出明确界定,各司其责,形成合力。第三,继续调动、发挥和保护乡(镇)、村和广大农民办学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支持办学。
(五)要十分关注税费改革中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问题。要了解情况,研究对策,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在税费改革中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要求。北流市税费改革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已受到影响,希望自治区政府予以关注,帮助其落实保障义务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
国家教育督导团赴广西督导检查组
王茂根 马长冰 袁云亭
马 钊 陈让涵 崔立双
二00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