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团赴辽宁省督导检查组于2002年5月27日-6月6日对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简称《决定》)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首先听取了郭廷标副省长关于全省贯彻落实《决定》情况的介绍,与省计划、财政、人事、编制、物价等部门进行了座谈。之后,分两组对丹东市东港市、本溪市本溪县、朝阳市北票市、盘锦市盘山县贯彻《决定》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5个县(市)及所在地级市关于落实《决定》工作汇报;召开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座谈会和乡镇长及校长座谈会;对10个乡镇、13所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2所小学及学前班进行了实地考察。现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反馈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定》工作情况
辽宁是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教育基础好,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全国较早实现了"普九",1998年通过了教育部验收。"普九"验收后,积极推进巩固提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是:全省中小学入学率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一度出现的初中辍学反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校园、校舍建设工作不断加强,教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2001年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省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决定》工作作了部署。今年1月,省政府再次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贯彻落实《决定》领导小组。组织省教育厅、财政厅、计委、物价局等部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起草了《辽宁省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草案)》(简称《实施意见》)及有关配套文件,于今年2月9日召开了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在省政府印发的文件中,对农村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保证公教人员标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限期消灭中小学现有危房和控制农村初中学生辍学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出台了若干新的政策措施。全省会议后,各市抓紧贯彻落实,朝阳、辽阳、本溪、抚顺、铁岭5个地级市已经召开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丹东市和盘锦市做了大量调查研究,拟定了文件,准备在6月份召开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我们对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工作的基本看法是:省委、省政府重视,工作比较扎实,措施比较具体,各地加大工作力度,正在努力把《决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决定》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1、新三片的划分。为巩固"普九"成果,辽宁省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人均GDP、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和"两基"验收的先后,将全省100个县(市、区)划分为"两类新三片"("两类"指双高"普九"和巩固提高"普九"水平;"新三片"指把"巩固提高"再分为巩固"普九"成果片和提高"普九"水平片,加上双高"普九"共三片)。划分的结果是:双高"普九"县(市、区)37个,巩固"普九"成果县(市、区)13个,提高"普九"水平县(市、区)50个。我们认为,辽宁省新三片的划分符合本省实际,便于组织实施,对进一步提高全省"普九"水平会产生积极作用。
2、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情况。国务院《决定》提出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的管理体制。辽宁省根据本省实际提出"省政府宏观调控,市政府统筹规划,以县为主"。省政府在印发的《实施意见》中,对省、市、县、乡各级政府的职责作了具体划分。在全省78个应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县(市、区)中,目前职责到位并明确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有50个,占64%。其余县(市、区)正在积极工作,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体制转换。
3、县级统筹和发放教师工资情况。截止2001年底,辽宁全省有44个县不同程度地拖欠教师工资,拖欠教师工资累计达11.8亿元。其中:拖欠国家规定的职务工资和津贴7.2亿元,拖欠地方出台补贴4.6亿元。2001年拖欠工资1.1亿元,均属地方出台的补贴。辽宁省对确保教师工资的发放是重视的,省政府要求在今年5月30日前,所有县(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实行县统筹,从6月开始编制内教师工资一律由县发到个人手中。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建立国库工资资金专户,加强工资预算管理,保证工资性支出足额安排;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省、市两级财政对县、乡公教人员工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对长期以来拖欠教师工资的乡镇给予专项补助;通过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所等实行工资直达;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对当年拖欠工资的地区实行通报批评和扣减财力处罚制度等。在地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是:个别县反映统筹和保证按期发放教师工资有一定困难,希望增加转移支付;国家文件和省文件都提出:按2001年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总额上划到县(实际发放数低于国家标准工资的,按实际发放数上划)。实际上一些县不是按上述方法上划,而是通过重新确定包干基数来增强县级政府财力。个别县把教育费附加纳入工资预算。
4、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辽宁省"普九"验收通过后,一度出现了初中辍学率反弹现象。如朝阳市在国家验收的1998年初中辍学率为2.9%,1999年达到7.6%。辽宁省对控制初中辍学问题是十分重视的,通过多种方法使辍学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001年全省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为3.5%,比2000年的4.6%降低1.1个百分点。省政府控制辍学的主要举措是:把控制初中学生辍学纳入25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选定240个农村初中进行定点监测,实行辍学报告和通报制度;确定2002年为全省"控辍年",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加大工作力度。检查组所到地区的县乡政府和学校控制辍学的措施也都比较具体有力,基本上都能把辍学率控制在省政府规定的水平以下,但城乡间、县市间、乡镇间很不平衡,有的县、乡农村初中辍学问题还十分突出。调查显示:发生辍学的原因比较复杂,有学校教育原因,家庭原因和社会原因等,但更多的是学校教育原因。即使是其他原因,如家庭困难等,也往往与学生"困学"或厌学有关。据东港市调查,因厌学发生辍学的占辍学总人数的80%。娄家店乡初中认真解决学生厌学问题,2001年秋季开学以来实现了全校无辍学。盘山县东梅乡初中杨淑霞老师在教育中坚持教好每一个学生,在她带的班级中十年没有发生学生辍学。这些事例说明,要有效地控制辍学,必须把改进学校教育,尽可能杜绝辍学发生的根源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5、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情况。据2001年年初统计,辽宁省中小学危房面积约140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5%。其中D级危房88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3.8%。辽宁省高度重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去年3月省委负责同志明确提出,要在两年内基本消灭中小学现有危房。省政府成立了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2001年,在中央、省和各市、县共同努力下投入资金3.75亿元,改建校舍70万平方米。2002年,省、市、县计划安排资金5.1亿元,改建、扩建、维修校舍100万平方米,加上中央第二批国债资金安排的105个项目,改建校舍6.4万平方米,基本可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在两年内消灭80万平方米D级危房的规划目标。在组织实施上,各县注意把消灭现有危房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及新建校舍结合起来安排。但有的乡镇资金困难,举债建设,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落实步伐
辽宁省为贯彻落实《决定》做了大量工作。总的情况是:有一些工作比较到位(如消除危房、控制初中学生辍学等),有一些工作正在落实(如由县统筹、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等),有些方面的考虑还不够具体(如公用经费的保障、补发历年拖欠教师工资等)。在基层调研中我们感到不少同志对《决定》的精神的理解比较深入。而有些地方理解还不够深入,实际工作中执行的力度也不够大。希望进一步加深对《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理解,进一步加快落实步伐。
2、保证公用经费问题
在一些地(市)、县(市),特别是在朝阳市北票市调查时,学校普遍反映公用经费紧张。例如,北票市娄家店乡生金皋村小学,在校生约120人,每学期收学生杂费和学校收入筹措的公用经费约5000元。其中电费支出约1000元,买煤支出约2000元,所剩经费很难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建议省政府尽快研究制订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标准定额,并明确在经费来源上,除向学生收取杂费外,不足部分由县、乡人民政府在预算中安排。
3、加快学校教职工定编工作
核算工资总额是落实县级政府和上级转移支付责任的前提,对教职工进行定编是确定教职工工资总额的前提。为此,国家下发了中小学人员编制标准。在调查中发现,目前,辽宁尚未出台本省的实施细则,各地定编工作尚未落实。希望辽宁省根据国家规定标准,结合实际,制定辽宁的实施细则,并争取及早出台。
国家教育督导团赴辽宁督导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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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