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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笔者看来,取消高考的户籍限制,在现行“统一高考,按计划集中录取”的高考制度框架下,将很难有所突破,这必须与高考改革整体推进结合起来。具体有三种途径。
其一,探索“全国学业水平测试+国立高校自主招生”模式。其具体操作是,举行全国统一的学业水平测试,考生在全国任何地方都可报名,国立高校(目前由国家重点投资的985高校、211高校)结合招生数、考生总体情况、地区差异,自主划定考生申请学校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申请资格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学校再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的学业成绩、所在地区的教育因素,进行综合评价自主录取。在这种录取模式中,要求高校录取各地考生的比例大致相同,因此,在综合评价体系中应考虑地区多元评分。举例来说,在总分为1000分的全国统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出来之后,北京大学提出的申请线为800分,所有达到800分要求的考生都可申请,北大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可针对地区教育差异,设定5~10分的地区评分,对不发达地区的考生加分,对发达地区的学生减分或者不加分,高校录取结束,必须公布所有录取学生信息,包括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表现、所在地区等的综合评分结果,这就实现了高考的完全社会化报名,高校的自主招生以及教育的公正。
其二,探索“分省命题+省立高校按地区招生”模式。其具体操作模式是,由地方政府投资举办的高校,主要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服务,将招生名额重点投放本地,而在本地录取中,可进一步将招生名额,按地级市或县划分,这样,可实现省内招生指标的均衡,同时减少各县市围绕升学率的竞争。也就是说,根据举办资金来源,国立重点大学应该全国统一测试按地区人口比例自主招生,地方本科院校作为省立学校应重点在本地招生,且把招生细化到省内个地区。这一思路,与教改《规划纲要》提出的本科院校全国统考,高水平大学举行联考的“分类考试、多元录取”有些相似,也有很大的不同。在这种模式下,学生可在全国任何地方报考全国重点大学,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参加省立高校的招生。
其三,探索“高职高专完全自主招生”模式。其具体操作是,高职高专院校,不受考生的户籍限制,接受考生的入学申请,自主招生。从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看,目前全国高考平均录取率已达60%,每年高职高专院校招生,都会有超过四十万以上考生放弃录取,而未来10年,适龄人数将大大减少,到2020年,18~22岁学生数将比现在减少3500多万,因此,在不久的将来,高考升学率达到80%甚至90%以上,将变为现实,这就完全有条件放开高职招生——在几乎所有考生都可以上大学时,考试也就只有对本科院校选拔人才有用了。依据这种模式,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完全可在当地报考高职。
从改革的推进路径看,实现第三种模式难度不大,有可能率先推进;第二种模式由于只关系省内资源的配置,这只需要统一省内高校的办学思想和省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思路;而最难的当属第一种模式,这其实也是当前教育公平的聚焦点和高考改革的难点。从技术操作上来说,这完全不是难题——美国很多著名高校采取的就是这种模式——最大的难题在于政府部门愿否打破“集中录取”的模式,放权给学校,放权给每个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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