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教育资源 科研发展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CERNET 校园之窗
凝聚教育正能量:2012年度教育盘点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4岁娃学易经引热议 专家:6岁前宜在游戏中学习 2012-10-25 10:11   ·海归“低起薪”是开始还是结束?铆足力气再出发 2012-10-25 10:06   ·汉语为加拿大第二大外语 老外流行讲“普通话” 2012-10-25 10:03   ·“国考”报名冷热不均 百余职位无人应考 2012-10-25 10:00   ·职业教育: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 2012-10-25 09:57   ·陈一冰将硕士毕业 曝论文题目:心理运用与实战 2012-10-25 09:55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政策法规 > 省级政策法规 > 福建
关于做好资助2006年春季录取中职学校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
2006-03-16    

字体大小:

闽教职成〔2006〕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会议精神,发挥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的功能,引导农村困难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有利于他们就业,帮助其家庭脱贫,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在省委统战部的支持下,决定对2006年春季录取到中职学校就学的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学费给予资助。现要求各地在寒假期间加大春季招生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滞留在农村的初中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学,努力扩大中职规模,并就做好资助2006年春季录取中职学校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06年春季录取到中等职业学校就学的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以下称“春季班学生”)

二、接受资助“春季班学生”具备的条件:

      1、父母是当地农民;

      2、2005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农村家庭子女。

三、资助项目、经费来源及补助金额

     1、资助项目:“春季班学生”2006年学费补助。

      2、资助经费来源:省委统战部筹措专项经费一部分,各设区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多渠道筹措一部分,中职学校对学生学费减免一部分。

     3、补助金额:省级筹措资金按每生不低于500元给予补助,设区市筹措的专项经费也要按每生不低于500元给予补助,除省、市两级补助外,余下的学费由中职学校给予减免。受省资助的学生还有困难的,学校可采取其他助学形式继续帮助其完成学业。

四、资助对象审核程序

    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的“春季班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贫困学生到校报到时,随带家庭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困难户农民子女证明,向学校领取“福建省资助2006年春季录取中职学校的农村困难家庭个人申请表”(附件2),填报后交给学校。由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对象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将提出享受补助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接受师生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填报“福建省资助2006年春季录取中职学校农村困难家庭子女情况表”(附件3),并将该表一式2份、贫困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享受补助学生的公示情况材料于4月20日前按学籍管理隶属关系上报设区市教育局,由有关设区市教育局会同市扶贫办审核(跨市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进行汇总后于4月3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五、资金管理

    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设区市教育局上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再确定下拨省补助经费的数量,补助经费直接拨入市教育局专户,设区市教育局收到补助经费后3天内下拨到相关学校。设区市筹措的专项资助资金也应拨入市专户进行管理。

六、对“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1、各校应认真审核,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补助金”真正落实到贫困的学生。

    2、设区市教育局要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相关学校,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

    3、要求相关学校要加强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4、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按照规范的程序运作,严格把关,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这项工作结束后,各设区市教育局应汇总上报资助家庭困难学生情况(见附表4)。省教育厅等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学校和设区市教育局使用“补助经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要给予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学生责令退回补助经费,还要严肃批评教育;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福建省资助2006年春季录取中职学校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名额预分配表
2.福建省资助2006年春季录取中职学校的农村困难家庭个人申请表
3.福建省资助2006年春季录取中职学校农村困难家庭子女情况表
4.设区市资助2005年录取中职学校农村困难家庭子女情况表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doc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投稿
  诚邀合作
编辑:包佳佳、刘芳
电话:010-62603943
    010-62603942
       >>详情点击
莫言领取诺贝尔文学奖
·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全文
·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最美女教师张丽莉事迹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及成效
·教育“十二五”规划发布
  文献资料
·2011年长江学者特聘...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
·2012年具有普通高等...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
·“国培计划”示范性...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浙师大教育评论研究所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c) 1994-2013 CERNIC,CERNET 京ICP备05078770 文网文[2008]228号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