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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
200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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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教师〔2005〕16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省直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决定》及《福建省教师队伍建设第十个五年计划》精神,抓好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加快提高教师学历层次步伐,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6号),现就做好200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重要意义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旨在培养面向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决定》提出,“十五”期间,高中阶段专任教师中获硕士学位者应达到一定比例。《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标准(试行)》中明确规定“一级达标高中、二级达标高中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专业硕士学位的比例分别不低于2%、1%”。《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标准》也对专任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比例提出要求。但是,我省高中阶段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比例仍然偏低,与不断提高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实现教师队伍建设“十五”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必须进一步做好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加大高层次学历教师培养力度。

二、明确200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以高中阶段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要对象,针对在职教师的特点,密切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实际,将掌握系统的学科知识与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有机结合,使在职教师在取得硕士学位的同时,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一)招生单位、招生学科领域与招生限额

      2005年,全国共有47所高等学校(其中35所师范院校、12所综合大学或多科性大学)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单位和招生限额见附件1)。招生的学科领域为: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等15个学科领域。其中,小学教育专业方向仅限第一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设(要求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与培养方案相符合的教师队伍和基本生源保证);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具体各招生单位的招生学科领域,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可登录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2、福建师范大学是全国首批举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16所高校之一。2005年将在以下13个学科专业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管理           学科教学(语文)   学科教学(数学)
学科教学(物理)   学科教学(化学)   学科教学(思政)
学科教学(生物)   学科教学(历史)   学科教学(地理)
学科教学(英语)   学科教学(美术)
小学教育           现代教育技术

    今年福建师大将单独举办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福州班),安排在每周五晚上和双休日上课。

(二)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3年(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县(区)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中专讲师等相当的)教师职务。

(三)报名办法和报名时间、地点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25日,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31日。为保证我省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厅指定福建师范大学统一负责我省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考试报名工作。

    报考者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主页(网址为:www.fjnu.edu.cn/yjsc),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到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个科目80元)、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应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有关招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现场报名时应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名确认。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准考证》领取时间由福建师大研究生处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对考生资格审查的可操作性,今年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即可。报考者本人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此表可在招生院校获取或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 www.cdgdc.edu.cn/scb.zip),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报考者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由考生将资格审查表和身份证、相关学历、学士学位证书或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含相当的)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一并报送有关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详见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可登录相关招生单位网站查询)要求。招生单位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位办【2005】36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案。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经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得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于录取考生资格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予以通报或停止招生等处理。

(五)考试工作

1、考试科目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的科目是:①教育学;②心理学;③政治理论;④专业课;⑤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考试语种为日语、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东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延边大学。报考英语教学专业的考生考“英语二”。

    教育学、心理学、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学科教学(非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福建师大开考的学科领域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见附件3,其他招生单位开考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请向有关招生单位查询。

2、考试时间

    200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2日—23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2日

上午:8:30—11:30 10月22日
下午:14:30—17:00 10月23日
上午:8:30—11:30 10月23日
下午:14:30—17:30

教育学 英、日、俄

(英二) 心理学 专业课

    注:政治理论考试时间由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3、考试地点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考点设在福建师范大学,具体考试场所见《准考证》。

(六)其他事项

    1、考生被录取后,半脱产在职兼读,学习年限为3至4年,其中须在培养单位集中学习不少于1年。对修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将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2、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参照委托培养研究生标准收取,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须报当地物价部门批准。

    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闽教师【2001】70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参加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的中小学教师的学费、差旅费按各地有关规定支付,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连续计算工龄、教龄。

    4、各招生单位录取考生的联考成绩,将进行排序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积极发动和支持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本地、本校教师队伍状况,做好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培养具有硕士学位教师的规划工作。要将本通知精神尽快向所属教师、教研人员和教育管理人员传达,切实做好报考人员的推荐工作,积极鼓励和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特别是达标普通高中、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骨干教师报考。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参加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的人员处理好工学矛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树立对人才资源的投入是收益最大投入的观念,尽量安排资金解决在职攻读人员的一部分培养经费问题,在学习时间、经费、工作安排上给予必要的保障和支持,为加快中小学教师提高学历层次步伐,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作出积极的贡献。

    本通知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告我厅师资管理处(联系电话:87091375、87844868)。有关报名和考试工作的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福建师大研究生处(网址:www.fjnu.edu.cn/yjsc;联系电话:83465382)咨询或登录相关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附件:
    1、2005年全国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和招生限额

    2、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3、福建师大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开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二○○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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