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未〔2005〕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最近一段时间,我省各地相继发生中小学生溺水和交通等伤亡事故,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社会也很关注。为坚决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加强期末和暑期中小学生安全保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期末和暑期中小学生安全保护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召开的全省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教育部进一步做好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时刻把学校和学生的安全放在心上,把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期末和暑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切不可有丝亳的疏忽和饶幸心理。
二、各地各校要将防止在中小学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事故、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尤其要将防汛、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好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要针对各类不同事故发生原因和特点,不断完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限期整改,按时限复查。要加强假期领导带班,落实值班、护校制度;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对发生事故瞒报、迟报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省里将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
三、要把学校汛期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提前预警,抓好防范。我厅近期下发了一系列专门文件,各地、各校要从本地、本校的实际出发,认真抓好落实,因地制宜、因校制宜。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防汛工作的紧急预案,使所形成的预案既全面、周密,体现“生命第一”,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山区学校要突出防御地质灾害的特点,要有应对山洪、泥石流等突发灾害的具体措施。一旦出现灾情,要把生命作为第一条件,一切都要服从这个条件,消除所有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因素和隐患,切实做好通知停课、转移学生、加固校舍等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要结合今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教育,认真做好游泳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抓好预防溺水等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反复告诫学生,学习游泳,必须在家长的陪同或由学校、社区有关组织统一组织下进行,中小学生要把不得私自到江河湖海游泳作为一项纪律来要求和约束自己,预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未成年学生进行不得违反规定到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场所活动的教育。
五、要加强家校联系,争取家长密切配合,通过告家长书、家校联系卡、家访等多种形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确保广大学生过一个安全、健康、有意义的暑假。
福建省教育厅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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