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考生要求查阅高考试卷遭拒 状告考试院被驳回
2011-06-12    人民网-京华时报

字体大小:

  查阅高考试卷遭拒,20岁的小谷将北京教育考试院起诉。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判决驳回小谷的诉求,理由是高考试卷涉及的评分标准属于国家秘密不得公开。

  去年高考后,考生小谷根据答案对各科进行了估分。但发榜后的成绩与他估算的成绩有出入,小谷向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下称高招办)递交申请,要求公开他本人高考理综、数学及外语经过评阅的试卷及评分标准。

  去年7月15日,高招办作出回复,拒绝了小谷的请求。高招办的理由是高考评分标准属于不得公开的信息。

  随后,小谷将北京教育考试院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去年12月17日,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小谷的起诉。法院根据《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下称《密级规定》)的规定指出,高考的“评分标准属于秘密级事项”;“考试后不应公开的试题和考生答卷以及考生的档案材料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掌握,不得擅自扩散和公开”。因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拒绝回复,并无不当。

  小谷不服,提出上诉。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谷某申请公开的是经过评阅后的考生答卷,但其中涉及相关的评分标准。按照规定,评分标准属于秘密级事项。所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北京教育考试院答复并无不当,因而终审驳回小谷的诉讼请求。

  相关案例

  河南考生赢查分官司

  2008年,河南兰考县考生刘某怀疑考分有误,向河南省高招办提出查分申请,高招办拒绝。2008年7月,刘某起诉一审败诉。刘某上诉,二审法院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刘某要求公开高考试卷的申请符合规定,判决招生办对刘某公开其高考试卷。

  专家说法

  各地使用法律不同待统一标准

  对于两个类似案件为何判决结果不同,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行政法学系张峰教授称,法院作为司法部门,对各个行业领域的秘密没有专属裁判权。对秘密的认定,要看各个不同领域的相关规定。就谷某的案件而言,《密级规定》对秘密的范畴进行了界定,市一中院以此作为依据作出判决是合理的。至于刘某的案件,郑州中院判案依据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也是不同地区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在法律适用以及何种法律效力更加优先的问题上存在的理解差别。

  张教授说,目前最高院在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落实进行意见征集,将会对秘密事项作出进一步规定,以统一全国的司法标准。(记者孙思娅)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北京高考试卷运送全程GPS定位 增听力播放监督人员
· 重庆高考试卷今起封闭印制 工人与外隔离两月
· 教育部考试中心:高考试卷引用文章致谢权利人
· 高考十年探索重能力:题活起来 成绩单变化验单
· 高考阅卷点 明天启用
· 高考作文贴近现实才具时代担当
· 吉林高考作文阅卷 分差过大由第三人再评
· 北京考试院:2010年高考录取率将稳定在80%
· 北京中考今发榜 行政区划调整不影响中招录取
· 北京考试院解读08年中考命题 今年无偏难怪题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