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全国两会特别报道:关注教育改革 开启教育新篇章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京闭幕
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重要报告
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胡锦涛主席签署第5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表决通过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文件

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新华社记者 郑卫 摄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和其他法律文件,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3月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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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人民大会堂气氛庄重热烈。2872名代表出席闭幕会,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在执行主席席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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