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一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政策法规 > 政策文件 > 教师队伍建设 > 表彰奖励
关于批准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二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资助的通知
2010-04-30    教育部

字体大小:

  关于批准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二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资助的通知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二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现已评选完毕,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理事会暨顾问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意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确定你校        老师从事的                               课题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二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资助项目,并提供     万美元项目经费,项目编号:      。获得者名单近期将同时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网站(http://www.hydef.edu.cn)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上公布。现将有关资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十二届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项目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在三年内完成。基金会将按项目工作进度,分两次将基金款拨至研究资助项目获得者本人,每次拨款金额为资助金额的50%,此次受理第一次拨款。基金获得者请认真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应用研究课题拨款申领表》(以下简称《申领表》),并加盖学校公章,随同加盖了学校公章的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的复印件,一并寄至我办。我办在收到申领材料并审查合格后三个月内,通过银行将资助款折合人民币后汇至获得者本人指定的当地人民币账户上。

  二、本资助款项由获得者所在院校监督使用。获得者需向学校有关管理部门交纳500美元管理费,并按《申请书》中的经费使用计划,建立账目;学校应加强管理,确保资助款项专款专用,取得预期效果。目前暂在国外的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获得者,必须回到国内的高等院校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后,方可申领、拨付资助款项。项目款可保留三年,至2013年5月1日,逾期不领取按自动放弃对待。

  三、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必须按《申请书》申报的课题研究计划及时间开展工作。在课题执行期内因故中止课题研究工作,需经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同意。未能及时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或擅自中止工作者,须退还基金会提供的资助,已支出部分的款额由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或其所在单位偿还(如属不可抗拒的原因,仅退回余款)。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如调动工作,调入单位须为高等学校并能保证课题工作继续进行,报经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同意后,基金会资助课题可继续执行,接收的高等学校有责任对课题进行管理。

  四、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在每年12月15日之前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应用研究课题年度进展报告》(简称《年度进展报告》)(一式一份)向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报告课题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在课题执行期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可随时派人对课题研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严重问题,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有权中止提供费用。

  五、青年教师基金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要认真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应用研究课题总结报告书》(简称《总结报告》),并附成果资料、有关论著、经费使用情况(各一式一份)。由所在学校聘请专家对该课题进行验收,提出审查意见,经校长(或主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连同有关材料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对于不按时报送《总结报告》的学校,基金会可停止或减少该校下一届青年教师基金或青年教师奖的申报名额。

  六、《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填写,请通过学校项目主管部门登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网站”,进入“申报结题”网页,完成《年度进展报告》与《结题报告》的网络填报工作;平台系统登录帐号和口令请学校主管部门通过电子邮件及时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联系,电子邮箱地址:hyd@cutech.edu.cn,电话:62514684。

  《年度进展报告》需在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网络填报工作并提交到平台系统中,同时打印纸制文档由学校盖章后报送至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结题报告》需在项目结题后三个月内完成网络填报工作并提交到平台系统中,同时打印纸制文档,由项目负责人、验收专家组负责人、所在学校校长(或主管副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有关研究成果等材料报送至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七、本课题研究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注以下字样:本课题研究得到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的资助。

  八、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转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北京办事处。邮政编码:100816。

  联系人:刘岚欣  余彬

  电话:010-66097881,66096281

  传真:010-66014621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应用研究课题拨款申领表

    附件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二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资助名单

 

.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关于办理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二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资助课题第二次拨款的通知
·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94万美元资助257名青年教师
· 257名青年教师获霍英东教育基金奖励
· 关于霍英东教育基金第12届青年教师奖的公告
· 关于批准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二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的通知
·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成立二十周年
· 20年2472名青年教师受益霍英东教育基金
· 霍英东教育基金增设西部高校青年教师研究基金
·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联席会议和颁奖大会在京召开
· 北京理工大学两博士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资助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公报显示:幼儿园在...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
·2012年数据:全国在...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