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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教育现代化实验城市建设的决定
200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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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6 


  为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进程加快的新形势,全面实现党的十六大对于教育工作提出的要求,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首都教育战略规划,实现2010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同时为全国教育现代化探索和积累有益的经验,教育部与北京市决定共同推进教育现代化实验城市建设。

  一、教育现代化实验的基本思路

  根据2010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奋斗目标的要求,北京教育现代化实验的基本思路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现代教育观念,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进一步营造崇尚知识、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构建首都现代教育体系,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健全和完善保障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活力和效益;集成整合首都区域教育资源,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和发展能力。

  二、教育现代化实验的重点内容

  1、教育体制改革实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规律适应的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和新的投融资体制。

  2、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大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体系和管理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3、集成整合教育资源实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形成首都教育新的竞争力和发展能力。

  4、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与知识创新实验。大力提高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在内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与知识创新能力,提高首都高等教育的核心竞争力。

  5、产学研合作实验。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力。

  6、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实验。适应首都对外开放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需要,加大教育对外开放程度,提高首都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7、建设学习型城市实验。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多样化、个性化、优质化的教育需求。

  三、教育现代化实验的组织和实施

  为了更好地进行教育现代化实验,教育部将配合北京市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北京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实验城市建设计划”。为保障“计划”制订和北京教育现代化实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教育部、北京市将共同组成“北京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实验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领导教育现代化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将由教育部和北京市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牵头,有关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在北京市教委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议,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由教育部、北京市有关同志组成。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教育部将在相关业务指导以及配套政策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四、有关工作未尽事宜将由“北京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实验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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