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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高等教育法规定,教育投入以财政拨款为主,而如果财政拨款比例低于51%,就不能说是“为主”了。现实中不少高校尤其是地方高校和民办高校,获得财政拨款较少,不足“为主”的比例。现行高等教育法已实施近10年,不少规定与现实脱节,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北大校长许智宏领衔提议全面修订高等教育法,昨日此议案已得到人大校长纪宝成、清华副校长谢维和等5所高校校长复议。
在人代会召开之前,许智宏代表就已经开始酝酿这个议案,作为业内人士,许智宏认为高教法迫切需要修订,他找到了北大法律专业教授,请他们帮忙出谋划策。人代会上,他又四处找高校校长复议,“找校长们签名复议,就是希望引起足够重视,尽快修订这部法律。”许智宏说。
■修订高教法应体现大学发展定位
现行高等教育法于1999年开始实行,至今已实施近10年。1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998年的9.8%提高到了2007年的2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达到了1800万人,居世界第二,我国正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转变,从扩大规模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转变。
现行高等教育法提出,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制定本法。如今我国又提出走中国特色
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许智宏认为,大学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生力军,高等教育要立足国家创新体系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学科特色、传统优势和区域特点,制定出具有战略高度和学校特色的科技创新规划。高等教育法的立法原则应该体现当下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应该把大学发展定位与国家发展战略相统一,对建设高等教育强国起到指导作用,体现新形势下高校管理的新特点。
■应增加规定规范中外联合办学
高等教育法规定法律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而如今海外孔子学院以每四天新增一所的速度增长,海外孔子学院多为境内高校与境外联合办学,耶鲁大学还与北大联合培养学生;英国诺丁汉大学还在宁波开了分校,颁发诺丁汉大学学位,这些都是新生的办学模式。许智宏表示,高教法中并未涉及此类办学模式。
中国股市存在三大制度问题议案已得到人大、清华等5所高校校长复议
高等教育经过了近10年的跨越式发展,正逐渐形成多样化、多层次、多类型的高等教育体系,而这些新生办学模式都未纳入高等教育法规范范畴。
■高教法对民办教育尚未有明确规定
现行高教法规定,设立高等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但如今高校已经渐渐分化为两类,一是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另一类是符合市场需求,非公益性的高校,如果统一规定高校不得营利,可能影响到部分民办高校、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许智宏认为,修订高教法也应考虑民办高校,如今民办高校已经成为了一支重要的力量,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也在极大提高,而现行高等教育法对民办教育和合资举办的高等教育都没有明确规定,修订时应予考虑。
■高教法应增加对教师的道德品性要求
现行高教法在对教师取得职务的基本条件中,只规定了业务条件,没有道德要求。许智宏认为,现在媒体报道的一些教授道德失范现象严重,修订高教法还应加上有关道德品性的规定,以表明对教师为人师表、德高为范的要求。
此外,现行法律规定高校制定招生方案,并可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许智宏认为,在近10年实践中,高校并非完全拥有这样的权力,高校受政府扩招指令性计划的影响,所以这条规定也应作出修改。本报讯(记者刘砥砺)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河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目前的中国股市存在三大制度问题亟待解决,国家必须加强股市的制度建设,打好中国股市长远发展的基础。
成思危说,中国股市1400多个上市公司中,企业实际业绩并不能真实反映,股市的涨跌是由5%的大企业推动的,大多数小企业的真实业绩让人担忧,一些小企业的营业额甚至比其债务利息都少,股票价格并不是实际企业质量的真实反映,投资人也很难真正优化配置自己的投资;第二,中国股市没有要求上市公司经营者的责任和股价相连,一些股价大跌的公司,经营者仍然稳稳当当拿着高薪,这是非常不正常的现象;第三,中国的上市公司进出困难,一开始发行股票的时候国家是有地区配额的,很多效益很差、没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也被吸收到股市中,结果造成了目前效益差的企业难出去,有潜力的企业难进来。他建议,国家应该在这三方面抓紧制定规范性制度,对上市公司有保有压,让投资者能够做出科学合理的投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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