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厦门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教育工作部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被评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厦门市在区域内重点推进“五个均衡”,让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在“有学上”的基础上实现“上好学”。
一是布局均衡。厦门市紧密结合岛外新城建设,新城区发展与中小学同步规划、同期建设,新区规划建设中小学23所,已先行建成6所。同时,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向岛外和农村延伸,鼓励名校在岛外建立了19所分校(含附属校、合作校)。从2011年起,厦门市继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连续2年,每年6000万元,重点扶持农村中心校以下的完小和教学点改善办学条件和布局调整。
二是投入均衡。厦门市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落实“三个增长”。去年,全市初中生均公用经费1564元、小学1164元,居全省前列。近年实施了两轮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投入6.2亿元,新(扩)建中小学项目198个,并同步配置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实验仪器、图书资料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011年起,厦门市免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和簿籍费,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完全免费。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重点支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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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师资均衡。当前,厦门实行全市公办中小学教师“同薪同酬”、“同城同编”,统一了城乡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和编制标准。实行全市统一调配教师,推行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专家型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都要参与交流,有效提升了农村教师队伍水平。另外,厦门市始终坚持城镇教师在职称评聘前必须到农村学校支教的规定,每年按照2%的标准提取教师培训经费,委托著名高校开展专家型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名师工程”,运用区域内统一调配教师的方法着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结构性失衡矛盾,充分发挥厦门教育城域网优势推进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共创共享。
四是机会均衡。厦门市重点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和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十一五”期间投入7.7亿元,新增学位4.5万个,让他们也能就近就读公办学校。厦门还全面免除公办学校学杂费、书本费,按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减免民办校学生学杂费,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
五是质量均衡。作为全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厦门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与教育创新,注重学校的“合格+特色”建设,形成了一批特色学校,在全省率先通过“双高普九”验收。截止2010年底,全市62%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标准化学校评估。
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表示,厦门将以承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为契机,在加快岛内外一体化中,大力推进岛内外义务教育一体化、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化。今明两年,厦门市将做到“三个完全、一个提高”,即全市城乡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全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完全统一、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完全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育比例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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