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厅[2012]6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2012年第1号预警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春季是雷击、山体滑坡、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期,精神疾病和心理疾病的高发期,也是很多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的时期,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增加。针对春季多发易发事故特点,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安全,现特发出预警,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落实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特别是抓好学校门卫防范、宿舍值班、巡逻工作,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及时制止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内,排查学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异常情况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处置,严防校园伤害事故发生。
推荐内容>>教育部:加强安全防范管理 确保学生幼儿安全
推荐专题>>聚焦: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推荐专题>>2012两会教育盘点:关注教育热点 心系教育发展
二、切实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坚持活动审批制度。学校在组织春游、运动会、参观考察、社会实践等外出集体活动时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做到活动前有预案,活动中抓落实,活动后作总结,将安全保卫落实到活动各个环节,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
推荐内容>>教育政策法规检索 >>基础教育专栏
推荐专栏>>基础教育:基教新闻 海外情况 基教研究:发展研究 教学研究 课程研究 专题研究
>>教育新闻:综合新闻 学前教育 高教新闻 职教新闻 教师新闻 考试新闻 就业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