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高等教育 > 高教专题 > 校园贷
校园网贷乱象丛生:放贷行为不合规 监管待加强
2016-04-06  光明教育  

字体大小:

  近日,河南一大学生因赌球冒用他人信息贷款十一万元,最终因无力偿还贷款而跳楼自杀,这一悲剧让名目繁多的“校园网贷”平台暴露在公众视野。校园网贷平台的操作是否符合法律规范?乱象丛生的校园网贷又该如何规范?光明网记者就此采访到中央财经大学互联网金融与民间融资法治中心副主任孟祥轶副教授,他认为,由于当前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不完善,很多校园网贷平台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此外,大学生对金融产品服务的识别能力,也需要加强。

  许多校园网贷不符合借贷规范

  孟祥轶表示,当前,许多校园网贷并不符合民间借贷的相关规范,比如说很多校园网贷的广告宣传都是不实信息,另外报道出来的在债务催收中出现的恐吓、暴力、向公众公布等手段,根据最高法有关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都是不被允许的。

  “网贷行业不是随便几个人,搭起一个系统就能往外放贷的,而是需要有一定的资质和能力,包括软硬件系统、人员素质、风控的体系等等,就像这次自杀的大学生,贷款时既不是本人照片,也不是本人签字,冒用其他人的信息居然还能贷到钱,这都是不规范的网贷行为,这对金融机构本身也会带来很大风险。”孟祥轶称。

  此外,从当前校园网贷的利息来看,远远超出合理范围的,真实的借贷成本百分之二三十都是低的,仔细算算,有的都在50%以上;比如,有很多费用收取不合理,算上这些费用,实际上就是变相高利贷了。因为综合借贷成本的计算需要一些专业的训练,普通大众可能无法确知真实的负担是多少。

  “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里提到了综合有效利率,要求放贷组织不仅仅披露利率,还要把综合有效利率公布出来,即把所有的费用和利率加在一起,这样对消费者来讲,他承担的借贷成本就比较清楚了。”孟祥轶称。

  目前,监管机构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监管上比较弱,一直以来“重准入,轻监管,轻监督“,使得金融机构日常的经营活动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比如金融企业是怎么做广告的,它发布的贷款信息、投资收益是不是真实的、可信的,都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我国在行为监管的空白领域上亟待加强。

  校园网贷监管亟待加强 须转变按机构监管模式

  孟祥轶认为,当前金融产品服务的监管体系的不完善,是导致校园网贷乱象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称,当前金融产品服务的监管体系实际上是按机构划分的,已经不适应金融混业经营的现实,也落后于一些国家按照金融功能划分监管权责的方式:

  “目前我们还是按机构监管的思路,以网贷为例,就是定义什么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什么是网络小额贷款,然后要求在工商局注册,在省级政府备案或批准,最后地方政府在银监会授权下进行监督管理。”

  但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地方金融办或金融局,在历史上并不是专门做金融监管的,它是地方政府和各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的协调部门。在目前金融体系里面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监管上的权责分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地方政府在很多时候也是很被动的。“新出来一个东西,能不能、如何、由谁监管,如果按照以机构分类监管的思路,就会始终处在一个说不清楚的地步,这是一个监管理念与监管授权的问题。“孟祥轶称。

  而与此相对应的按功能监管,则是按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属性来决定由谁来监管以及如何监管。“比如一个组织是做放贷业务的,就需要审查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啊,信用如何,等等,无论是什么样的机构在放贷,都要按照统一的监管标准来要求——比如,你要做什么样的信息披露,广告怎么做,就会有一些统一的监管方法,就是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功能统一监管。总之,同一功能应满足一致的、基本的监管规定,这样也有利于避免监管空白及监管套利。”孟祥轶称。

  现在很多有关借贷的法律法规还都在征求意见中,并没有实施。校园网贷的管理要多管齐下,一方面要让消费者包括大学生们具备基本的金融知识、技能和能力,理性地分析及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要尽快打破分机构监管这样严重滞后于金融创新的局面,同时把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范围划分清楚,这样才不至于每遇到创新、遇到风险,就手忙脚乱,而是要在日常的监管监督过程中能够发现问题、识别问题,及时把问题解决掉。

  大学生贷款需谨慎 提高风险意识

  在谈到是否应当禁止学生贷款时,孟祥轶认为,在市场环境中的信用体系并不很完善、监管存在空白的情况下,作为弱势群体的学生应当被保护起来,甚至被限制使用一部分金融产品和服务。

  “大学生从高中毕业离开父母,可能刚开始有自己可以支配的钱,但又不具备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经验,不了解金融产品。从网上看到的一些有关校园网贷的信息,发布的信息很复杂,包括各种各样的费用,不同的计算利息的方式等等,大学生不具备必需的识别能力,所以一定要谨慎贷款,认识到校园网贷的风险所在。

  孟祥轶最后说,现在我国的金融教育刚起步,国家也刚刚准备把金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现在主要还是靠社会来提供金融教育,对大学生而言,要选择至少一门学校提供的理财课程,而且针对校园的现状,需要对大学生进行专题式的教育,比如,如何识别金融诈骗,贷款时要注意哪些信息等。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需要各阶层的共同努力,包括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学校,以及一些社会组织一起来完成,这些都很迫切。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高校“校园网贷”风险如何防控
· 教育部、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合力整治校园网贷
· 校园网贷利诱之下 学生如何规避风险
· 校园网贷乱象频现 重庆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
· 校园网贷引质疑:应严格准入机制规范校园网贷
· 教育部:警惕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陷阱
· “裸条校园网贷乱象”:加强监管不可再等
· 人民日报刊文谈校园网贷:有大学生为讲排场背负巨额债务
· 校园网贷,馅饼还是陷阱?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