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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聘任首批"新媒体文明传播使者"
2013-10-11 中国青年报

  福建师范大学今天启动争当“新媒体文明传播使者”活动,该校第十三期“EOC世纪精英学校”学员及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的微博管理员等近200名大学生被校团委聘为首批“新媒体文明传播使者”。

  据了解,新媒体文明传播使者肩负“传播文明信息,展示文明成果,引导文明舆论,营造文明氛围”的使命,他们每天至少发布一条关于学习生活感悟、团学工作体验的原创微博,用同龄人乐于接受的语言与方式进行传播,加强与师生交流沟通,掌握网络舆情动态,揭露网络不文明的行为举止,形成知荣弃耻、褒荣贬耻、扬荣抑耻的文明理念,营造文明的网络氛围。

  启动仪式上,福建师大发布了以“十要十不要”为内容的《大学生新媒体文明公约》:一要正确认识网络,不要忽视网络文明;二要善于网上学习,不要沉溺虚拟世界;三要提高赏析品味,不要迎合低级庸俗;四要增强辨析能力,不要轻信网络流言;五要恪守网络道德,不要随意造谣传谣;六要知晓网络法规,不要触犯法律底线;七要维护网络安全,不要违反行为准则;八要争做文明先锋,不要传递消极能量;九要营造网络新风,不要承袭网络陋习;十要共建和谐网络,不要破坏网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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