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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补偿“高考时间”,前提是“公开”
2012-06-25 新京报 张传发

  2012年高考,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九中提前4分48秒打铃收卷,导致不少学生没填完答题卡。经查,湖南省政府给予事件相关责任人处分;对考生在试题卷上作答未填写到答题卡上的,予以计分;对考生因事故耽误的4分48秒时间给予补偿,具体如何补偿暂时不明。(6月22日《新京报》)

  湖南将补偿“提前收卷”高考生时间,并声称秉承的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但在我看来,“公平公正”的前提是“公开”。

  从目前透露出的信息来看,已有的补偿办法,一是“对考生在试题卷上作答未填写到答题卡上的,经核实后视为有效”,对此,当然没有太多异议;二是“对考生因事故耽误的4分48秒时间给予补偿”,但怎么“补尝”却大有想象空间,是采取“平均主义”而“人人加几分”,还是什么办法?会不会让部分考生“因祸得福”,但对其他考生造成新的“不公平”?

  当地称“要经专家认真研究、科学测算”,但“补偿高考时间”实在是一种破天荒的尝试,要想赢得认可,还是应尽快公开方案,而不是“藏着掖着”,更不可只让少数人“闭门造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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