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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申报通知
2012-07-23

  关于组织申报信息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教技司[2012]226号

  部属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高我国信息化领域创新能力,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保障信息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实施信息化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并在电子商务交易技术等方向建设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信息化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180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校。并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请根据《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4号)、《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学校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实际情况,有重点地提出项目申请;

  2、在组织申报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过程中,应紧密结合《通知》所列重点建设内容,加强同国家、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产学研合作,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措施与环境评价、土地、规划、人员、设备等相关建设条件,加强相关资源的集成和整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由本领域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设计或咨询单位编制,申报高校应对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技术证明文件等)进行认真核实,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通过地方发展改革委或我司进行推荐,其中拟通过我司推荐的项目申请(每校限报1项),应按属地原则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于9月17日前将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材料(一式四份)行文报送到我司高新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我司将择优予以推荐;

  4、有关附件请在我司主页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网址:www. dost.moe.edu.cn);

  5、在项目组织工作中,请加强同地方发展改革委的沟通,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付雷电话(传真):010-66097937

  邮箱:leifu@moe.edu.cn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高新处(100816)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信息化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1806号)点此下载

  教育部科技司

  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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