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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重大专项电子领域2009年课题申报通知
2008-11-13 科技部
有关单位:

  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提升我国相关领域的技术水平,根据“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的有关要求,现发布核高基重大专项2009年课题申报指南,并将项目(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资或中方控股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与本专项项目(课题)相关研究、开发和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依据及文件要求

  1、申报依据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科技重大专项2009年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2、申报文件

  课题申报单位需编制并提交: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以下简称《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

  (2)《课题申报信息简表》,表格及填写说明见附件3。

  3、申报文件材料纸质版一式12份及电子版1份(光盘)。其中电子版1份及纸质版11份直接报送实施管理办公室(封面标注正本2份、副本9份及光盘1份);1份纸质版报当地提供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主管部门留存(如申报单位能获得当地多个主管部门的配套承诺,应在承诺配套资金的主管部门各留存1份)。

  4、《课题申报指南》中明确有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要求的,申报单位必须提供地方政府经费配套承诺文件。

  5、申报信息应真实准确。申报文件材料的电子稿与纸质稿要同时具备,正文信息完全一致,不得遗漏。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08年11月22日17:00前通过快递或专人送达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规定的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接收单位: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收件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高科技园双园路11号

  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 誉景苑酒店412房间

  邮政编码:100041

  联系电话:(010)68893001-2412(工作时间8:30-17:30)

  咨询电话:(010)68208217(芯片方向)

  (010)68208358(软件方向)

  本通知及附件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www.miit.gov.cn)及科学技术部(www.most.gov.cn)网站。

  附件1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科技重大专项2009年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

  附件3 课题申报信息简表

  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代章)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科技重大专项2009年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

  附件3.课题申报信息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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