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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纪念《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有关情况并发布2009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
教育部2010年第8次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10年11月25日10:00
地 点: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
主持人:教育部新闻发言人 续梅
  1. 教育部语用司王登峰司长介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年来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近期工作及纪念座谈会情况。
  2. 教育部语信司李宇明司长发布2009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
  3. 回答记者提问。
[续梅]: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教育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的主题是和语言文字相关的。语言文字和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人类最主要的交际工具也是语言文字。在语言文字方面,我们国家有一部大法,就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这部法律是2000年颁布的,到现在整整10年了,今天主要向大家介绍这10年来我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面主要的进展。
[续梅]: 从2006年开始,每年国家国家语委都会向社会公布头一年的中国语言生活状况的报告,一会儿也会向大家发布2009年我们国家语言生活状况的报告。
[续梅]: 今天请来的两位发布人都是国家语委的副主任,国家语委主任是教育部李卫红副部长,这两位副主任是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王登峰司长、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李宇明司长。下面,首先请王司长介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年以来的主要进展情况,以及最近准备组织的一些相关的纪念活动。
[王登峰]: 各位媒体的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十周年的有关活动情况。大家知道,2000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第二年,也就是2001年的1月1日起开始实施,再过41天,就是这部法律颁布实施十周年。这部法律,科学总结了我国50年以来语言文字工作的成功经验,特别是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当时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王登峰]: 第一,当时社会语言生活存在很多混乱的现象,包括推广普通话还没有真正形成社会的风气,社会上还存在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的现象。有些企业热衷于取洋名字、洋字号,在营销活动中乱造音译字。在信息技术产品里面,语言文字使用的混乱现象也很突出。另外,不少的出版物、广告、商店招牌、商品包装和说明书当中存在滥用外文,也存在着用谐音改造成语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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