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政策法规 > 政策文件 > 综合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
2016-09-26  教育部  

字体大小:

教督厅函[2016]6号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

  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

  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海南省、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促进中西部教育加快发展,现就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力度,进一步扩大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提出如下意见:

  一、扩大试点范围

  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是落实聚焦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有关省(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今年启动扩大地方试点工作,2017年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

  二、做好统筹规划

  有关省(区)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订详细工作方案。一是摸清底数。要全面了解学生状况、学校食堂状况、寄宿生在校膳食状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和管理情况、学生校外住宿情况、中午不能回家吃饭学生等情况。二是制订方案。要综合考虑学校食堂现状、饮食习惯、物产资源特点、交通运输条件、供餐单位等因素,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分县(市)制定具体试点方案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省(区)实施方案。

  三、抓好关键环节

  有关省(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强化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做好宣传教育,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落实地方资金。要切实加强省级统筹,把地方试点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中央财政将根据上一年度地方财政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因素给予奖励性补助。三是改善供餐条件。要统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薄弱学校改造、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和资金,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食堂,满足学生就餐需求。四是严格食品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配送等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不出食品安全事故。

  四、积极稳妥实施

  各地要尽快落实组织领导机构和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认真落实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制度措施,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各省(区)实施方案请于11月30日前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实施过程中,有关困难问题、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联系。

  联 系 人:宋师亮

  联系电话:010-66096330 66096337(传真)

  电子邮箱:zxdd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6年8月29日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教育部:让营养改善计划惠及更多贫困地区学生
· “营养改善计划”将于明年覆盖全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 2017年营养改善计划覆盖所有国贫县
· 国务院对29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 营养改善计划惠及3209万学生
· 教育部:营养改善计划使3160万名学生受益
· 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报告发布
· 教育部: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使2240万人受益
· 教育部副部长:要让从孩子嘴里抢食的人身败名裂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工作的通知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