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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
2015-09-18  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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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有关要求,推动职业院校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2015年8月28日

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

(2015-2018年)

  提升管理水平是促进职业院校内涵发展的现实要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职业院校依法治校意识日益增强,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工作得到普遍重视。但是,与加快推进依法治教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相比,职业院校在管理理念、能力和信息化水平等方面仍有差距。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有关要求,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教育各项决策部署,发挥管理工作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推动、引领和保障作用,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自2015年秋季学期起,倡导践行“改变从今天开始”,实施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细落小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完善制度标准、创新运行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提升管理水平,为基本实现职业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职业院校以人为本管理理念更加巩固,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办学活力显著增强,办学质量不断提高,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参与的职业院校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职业院校自身吸引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明显提高。

  ——政策法规落实到位。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法规、制度及标准得到落实,质量意识普遍增强,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学校常规管理,特别是学生、课程教学、招生、学籍、实习、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管理有效加强。

  ——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学校章程普遍建立,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信息化管理手段广泛应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全面改善,办学活力显著增强,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典型学校不断涌现。

  ——质量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职业院校管理状态“大数据”初步建成,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自我诊断、反馈、改进机制基本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等多方参与学校评价的机制更加健全,职业院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完善。

  (三)基本原则

  ——规范办学,激发活力。确立管理工作在职业院校办学中的基础性地位,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法规、制度及标准,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激发办学活力,切实提高职业院校依法办学的能力和水平。

  ——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针对学校常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立知、立行、立改,对症施治、标本兼治,全面提高职业院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活动贯穿,全面行动。设计和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以活动促管理、以活动促落实,推动职教系统全员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行动计划的实施,形成推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的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

  ——科研引领,注重长效。结合不同区域实际和中高职特点,加强职业院校管理的制度、标准、评价等理论与实践研究,引导和帮助职业院校建立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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