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在校园里KISS(亲吻)、不准在校园里拥抱、不准在校园里牵手”;
“学生不得非法同居”,“不得做第三者”,“当三陪、做二奶、搞一夜情的学生将被开除学籍”;
“偷窥、偷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将偷拍资料上传网络或者其他媒体者,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学生进教室上课必须背书包”,“周一至周五早上必须按时参加晨跑,并刷卡、点名”,“周日晚上各班级要集体唱红歌”;
本学期开学不久,有网友曝出某大学推出“恋爱实名制”的规定……
大学校规本是高等院校依据各类法律、法规,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正常运行,制定的一系列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规章制度。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校规经媒体报道,成为大众热议的话题,有的校规条款还被网友贴上了“雷人”的标签。
为何大学校规如此引人注目?近年来,大学校规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面对时代发展、学生群体的变化,高校该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校规?
我们希望通过对不同时代大学校规的梳理和追问,为今日之大学提供可资借鉴的思考。
争议
大学校规在公众关注下演进
2010年11月15日,山东某艺术学院舞蹈系出台的新校规中有这样一条:“为督促学生保持身材,每天上课前,学生都要先称体重,如发现体重增加,每长一斤将被罚款10元……”
此消息一经媒体曝出,立即被大众热议。一些家长认为,学校的初衷是好的,但方法太荒谬,还有人质疑学校出台这样的校规是为了变相收费。
曾几何时,有着“象牙塔”之称的大学校园不再平静、神秘,众多管理学生的规章、制度经媒体报道成为被大众评说的社会话题。面对校规,大学生也不再一味遵守、服从,质疑校规的声音逐渐增多,甚至还出现了大学生不服校方管理,与学校对簿公堂的事件。
记者对近10年见诸媒体的大学校规事件进行搜集、研读后发现,备受社会关注和争议的主要集中于大学生婚恋问题。
1999年年底,湖南外语外贸学院6名男女学生在宿舍同宿,被学校开除。6名学生向学校申诉未果后,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学校及其法人代表告上法庭。有资料显示,该事件开启了国内大学生状告母校的先例。
2002年,重庆邮电学院一对学生情侣外出旅游时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怀孕。校方知情后,以“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为由将二人开除。这对情侣遂将学校告上法庭。最终,法院驳回了二人要求学校撤销处分决定的起诉。
两年后,成都某高校一对学生情侣在教室里拥抱、接吻的亲昵举动被校方发现,学校依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二人开除学籍处分,两名学生不服,将学校告上法庭。但最终起诉被驳回。
这3起事件在当时引发了社会对“高校校规制定的合理性”、“大学生婚恋自由”等话题的热烈讨论。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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