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合作·活动 > 理工科通讯 > 2005年第9期 > 政策信息
关于成立国家精品课程质量检查工作组并开展国家精品课程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5-11-08     教高司函[2005]146号

字体大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专家:

为完善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保证优质资源建设质量,使国家精品课程更好起到示范辐射作用,根据《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及其补充规定(教高厅[2003]3号、教高厅[2004]1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精品课程质量检查工作组(附件一)。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国家精品课程质量检查工作组受我司委托,在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期间,组织专家进行国家精品课程年度检查;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情况调研、对国家精品课程评审的指标和过程资料进行技术分析并提出报告,为决策提供咨询;在我司领导下开展国家精品课程宣传推广工作,为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服务。

2005年国家精品课程年度检查的对象是151门“2003年度国家精品课程”(附件二)。检查程序如下:

1. 课程负责人于826日后从“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路径:教育部主页\高校教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或直接用IP地址http://166.111.180.5登录)下载并填写“国家精品课程年度自检表(2005)”。于200592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自检表报送至我司理工科教育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gaojs_lgc@moe.edu.cn(邮件主题必须注明“XXX课程自检表”字样)。

2. 我司委托国家精品课程质量检查工作组,聘请、组织专家依据各课程的申报表和自检表,对课程支撑网站开通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测,对各课程及其资源建设状况进行检查。

凡网站地址变更而没有报告我司的,请务必于826日前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告知我司。逾期不报的,视为检查未通过。联系电话:010-6609782166096262,联系人:徐斌、林宇。

3. 我司将在“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发布检查结果和专家组提出的改进建议。

4. 对于没有通过检查的课程,将依据《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取消其国家精品课程称号,并暂停所在学校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资格一年。

根据评审专家的反映情况和此前网站开通情况的检查结果,相当数量国家精品课程授课录像的下载速度比较慢、共享效率比较低。为改善国家精品课程视频内容的共享效果,我部将逐步建立“精品课程网格”,加入的高校需设立专门的网格服务器,将国家精品课程资源(尤其是视频,即授课录像资源)集中管理,以全面提高国家精品课程的访问效率(特别是本校用户访问其他精品课程的效率)。有关设立“精品课程网格”服务器的技术要求,将发布在“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上。

各高等学校要充分重视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工作,持续加大教学投入,整合各种软硬件资源,支持精品课程建设,提高精品课程共享效率。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