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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申报指南
2009-05-05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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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目的及内容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在教学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满足国家对社会紧缺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人才的需要。

  本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二、评审名额与申报范围

  2009年度评审10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30个名额支持艺术类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面向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

  (2)70个名额支持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面向非中央部委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除艺术类以外的所有专业类别均可申报。

  已获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立项建设的实验区不得再次申报,每校申报总数不超过1个。

  三、申报基本条件

  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培养目标明确,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特色鲜明,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对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清晰的思路,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和2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

  学校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在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四、申报办法与申报程序

  各有关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请于2009年6月30日之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将2009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寄至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申报书的电子版已上传至"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网站")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栏目:http://syq.zlgc.edu.cn或http://syq.zlgc.org,请有关高校及时下载并填写。2009年6月15日-6月30日期间,有关高校须在质量工程网站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栏目下注册用户,上传电子版申报书。

  申报材料将及时在质量工程网站"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栏目公示。

  高等教育司联系人:刘泽炀,电话、传真:010-66097859。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联系人:邓捷,电话:010-58581448。电子信箱:dengjie@crct.edu.cn。地址: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号C座10层,邮政编码:100120。

  五、其他事项

  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希望有关高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推荐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确有重大改革和创新的实验区,宁缺毋滥。

  附件20: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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