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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学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节选)
2012-06-29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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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学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节选)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一、教育技术学专业知识体系

  (一)知识体系设计

  根据信息化社会需求,确定培养目标和职业定位,提取出相应的能力体系,从而设计相应的专业知识体系。教育技术学专业知识体系是教育技术学专业本科生应该具备的整体知识框架及其结构,是教育技术专业学科所需知识的集合。教育技术学专业能力体系与知识领域映射关系如图4-1所示。

  各专业点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和该地区的学生就业需求,在培养不同职业取向的专业人才时,其主要培养能力有所不同。

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学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节选)
图4-1 能力体系与知识领域映射关系

  (二)知识体系结构

  本专业知识体系结构是以知识领域、知识模块和知识单元三级形式呈现。知识领域是整个专业知识体系结构的第一层次,每一个知识领域代表一个与教育技术专业密切相关的学科知识领域方向。知识模块是对知识领域的进一步分解,描述的是特定的学科知识子领域方向。知识单元是知识模块中的一个单元内容,描述的是该知识模块中的一个具体分支或知识章节,是专业知识体系中的基本教学或实践单位。知识单元分为核心知识单元和选修知识单元。核心知识单元是本专业知识体系的最小集合,是对本专业的最基本要求。选修知识单元是指不在核心知识单元内的那些知识单元。

  本规范将知识领域分为两个层面:基础领域层面与应用领域层面。基础领域层面主要为本科生奠定专业知识基础;应用领域层面主要培养本科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基础领域层面包括教育技术理论基础、计算机与通信技术基础、媒体与艺术基础等领域。应用领域层面包括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教育资源开发与管理、信息化教育装备与环境开发及管理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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