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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办初中招生可申请电脑派位
2014-01-02    新华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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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刚到,广州市教育局在官网上发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明年广州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方案与往年大体一致。对备受关注的民办学校“小升初”升学方式,意见明确:“民办初中学校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向属地区(县级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属地区(县级市)教育局提供电脑派位服务。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另行规定。”

  “小升初”民办初中招生须在小学毕业考后

  根据意见稿,初中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初中学位分配办法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可根据实际采取电脑派位、对口入学、地段划分以及“九年一贯直升”等方式进行分配。

  其中,公办外国语学校将按《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办外国语学校特色办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穗教基教〔2013〕93号)的精神开展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另行规定。

  对民办学校则明确“可以采取能力测评、面谈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适龄儿童。”其中,民办初中在小学毕业考试以前进行招生的,其招生行为无效。

  意见稿还提出:“民办初中学校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向属地区(县级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属地区(县级市)教育局提供电脑派位服务。”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将让民办初中用派位的方式招生从技术上成为可能。

  此外,意见稿还明确,体育传统学校和特色艺术学校可保留一定比例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但比例不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10%(个别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16%)。非经审定的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小学招生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须人户一致

  小学招生依然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文件明确,小学生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相关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

  小学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凡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其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和户籍证明为依据,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区(县级市)教育局按地段划定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需要今年即将入学的学生家长们注意的是,由于广州部分学区的学位非常紧俏,学校在报名时会根据“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这条原则严格把关。因此,或有不少不完全符合地段生条件的学生将被统筹调配到其他学校入学。

  ■招生“十不准”

  1、公办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

  2、公办学校不准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3、公办学校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服务区应接收的学生;

  4、不准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5、不准将“奥赛”成绩等与招生录取挂钩;

  6、不准将“奥赛”成绩等作为升学依据;

  7、不准在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时进行文化科测试;

  8、不准班额超标(小学每班不能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能超过50人);

  9、不准在小学毕业考试前进行初中学校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除外);

  10、小学(经市教育局审定的少儿体校除外)不准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或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小学入学挂钩。(记者/毕嘉琪 通讯员/穗教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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