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网讯 6月11日上午,长安大学在学术交流中心召开会议,安排布置“211工程”三期建设中期检查工作。长安大学发展规划处(211工程办公室)、研究生部、人事处、计财处、实管处等职能部门及各“211工程”项目建设学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校长马建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按照“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11工程三期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211部协办[2010]1号)文件要求,将对 “211工程”三期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工作由“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检查范围是列入“211工程”建设内容的项目,长安大学检查的范围是“特殊环境公路建养科学与技术”、“道路交通运用工程与装备”、“道路交通智能与运输系统“工程西部地质资源与环境灾害”等四个学科群,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以及校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会上,长安大学发展规划处(211工程办公室)就长安大学进行“211工程”三期建设检查工作做了安排说明。按“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检查工作的日程安排,长安大学将在6月底前完成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并进行校内检查。7月,将长安大学检查情况总结报教育部,并接受部检查。马建校长就“211工程”三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说,国家对“211工程”建设很重视,在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战略中给予了专门的论述和强调,我们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落实每一项建设计划,克服困难,精心策划,重点要抓标志性成果的建设,力争在一些重要指标上再上台阶。要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努力创造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结合这次国家对“211工程”建设的检查,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同时对后期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在资金安排上,要统筹兼顾,加强调节,支持“211工程”各建设项目的持续发展。马校长最后强调,各单位要对这次中期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学校的总体安排,精心准备检查材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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