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教育部解读《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
2014-08-07    中国教育报

字体大小:

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

——教育部基教一司负责人就《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制定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标准)。为什么要制定管理标准?管理标准有哪些主要内容?如何推动管理标准的贯彻落实?日前,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教育部为什么要给学校管理工作制定标准。

  答:首先,制定管理标准是落实规划纲要、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其次,制定管理标准是实现管理育人、构建和谐校园的迫切要求。再其次,制定管理标准是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科学治理的现实需要。制定管理标准,基本可以回应解决学校管理“管什么”的问题,为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有利于地方教育部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最后,制定管理标准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校关系的具体体现。

  问:请介绍一下管理标准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答:管理标准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和实施要求三部分组成。一是基本理念。基本理念是管理标准的总纲。标准确定了“育人为本,全面发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安全和谐,充满活力;依法办学,科学治理”的32字基本理念。二是基本内容。基本内容是管理标准的主体。针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特点,基本内容立足学校管理工作实际,以学生和教师为中心设置了六项管理职责,分别是:“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六项管理职责下设22项管理任务,管理任务共下设92条管理要求,力争涵盖学校管理的主要方面。考虑到学校财务管理的性质,而且财政部、教育部已于2012年12月印发了《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所以管理标准没有过多财务管理的内容。三是实施要求。实施要求是对管理标准如何使用的说明,明确了管理标准的适用范围,从各级教育部门如何使用标准、义务教育学校如何落实标准、教育督导部门如何开展专项督导等角度和层面对管理标准的贯彻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管理标准的落实指明了方向。

  问:请问各地各校如何贯彻落实管理标准?

  答:管理标准是对学校管理提出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鉴于全国各地区的差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管理标准和本地实际提出实施意见,细化标准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步完善,促进当地学校治理水平的提升。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要将管理标准作为校长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地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广大校长和教师充分了解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实质,指导具体工作。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照管理标准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学校要将管理标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依据,树立先进的学校治理理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校长和教师要按照管理标准的要求规范自身的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把标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问:据悉,近期教育部启动了管理标准实验区工作,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有关情况。

  答:在地方主动申请的基础上,我们按照学校管理工作基础较好、有主观意愿的原则,经过认真讨论和反复斟酌,从全国范围内初步拟定北京市海淀区、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江苏省泰州市、山东省威海市、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贵州省贵阳市7个地市、区县为管理标准实验区。实验时间初步定为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7个实验区在地域上涵盖了华北、华东、华中、西南4个大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上涵盖了东中西部,在行政级别上包含了地级市、市辖区(县)、县级市,共有约1600所义务教育学校,占全国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千分之六,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希望各实验区充分认识到实验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实验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从实验中总结出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实现“提高管理水平、打造管理队伍、破解管理难题、提供示范经验”的目标。(记者 宗河)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要重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 三部门发文: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 推动线上教学开展
·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 周荣:夯实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
· 义务教育应追求绿色升学率 减负向课堂要质量
· 60.2%受访者希望义务教育阶段老师坚决不排名
· 全国超八成县(市、区)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
· 义务教育国标:成绩不搞排名 班级不分重点
·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有了具体标准 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严把文化关
· 云南: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纳入政府考核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